如果把欠錢不還的老賴的照片通過網絡公諸於眾,屬於侵犯他個人隱私嗎?

長汀農民


從源頭上杜絕才對,國家應該制定法律,禁止民間借貸,超過一定額度不受法律保護。大家都不借來借去不就沒有老賴了。


呆呆她爸414


老賴要看這個人是不是有錢不還,如果說有錢不還?就是老賴。有的因為做生意失敗了,欠了很多的賬,但他們沒有跑,是在想辦法。掙錢還給欠賬的人。別把欠錢不還的就叫老賴,我認識一個破產的老闆,他一直在努力掙錢還別人的錢,我問他為什麼不跑?他說。就是死了也要把欠別人的錢還掉才安心,他說人家的錢也是血汗錢,不是風吹來的。所以,不要一棍子的定性。他也上了黑名單,可他不是老賴。


jTf


老賴的確應該受到制裁,但個人無權通過網絡公佈老賴的照片,嚴格來講是違法的。

這種事情,需要分情況來說明。

情況一,如果失信被執行人(老賴)的信息是法院公佈的,那麼此舉並無不妥,可見這個老賴就是那種“明明有還款能力卻拒不執行還款的人”。公佈其照片也是為了督促老賴還款,並給後來者警示。現在不僅是網絡上,一些十字路口、火車站、汽車站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段經常會在大屏幕上滾動播放失信被執行人的照片信息。其核心目的就是為了推動誠信社會的發展,讓那些不講誠信的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情況二,如果這個所謂老賴只是某個人認為的,並且私自將對方的信息公佈到了網絡上,那麼其行為就涉嫌違法了。畢竟,欠錢不還的原因有很多種,有些人是自己沒有按照協議完成訂單,所以沒有拿到全款,有些人則是漫天要價,甚至單方面認為對方欠自己錢。也就是說,在法院沒有認定之前,個人無法主觀判定別人是老賴。退一步講,有時候欠錢不還只是真的沒有還款能力,而真正的老賴是那些自己有錢高消費卻不肯還錢的人。

這件事,如果是站在個人角度來看,我是希望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被公之於眾的,既然丟了做人的誠信底線,那就該讓其成為過街老鼠,為自己的不當行為買單。

不過,如果站在更加理智的角度來看,還是不提倡個人這樣做的,假如因此觸犯了法律,那才是得不償失了。遇上老賴,記得訴諸法律,在誠信社會里,老賴必然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總而言之,公佈老賴照片這件事,可以交給法院來做,個人最好不要私自為之。


夜雨如書


傻逼行為,你公佈於眾,你有了面子,他沒了面子,他沒面子了,創業或生意又難做了,他難做了,你的錢好收嗎?,還有機會收回來嗎?。好好思考下吧。


農業工


能夠提出這個問題的,我想多半就是老賴本人吧。對於這個問題,我只想套用我的民法老師的一句話:都做出這種厚顏無恥的事了,還有什麼資格談論隱私權?所以,這種情況只是公佈應當被公之於眾的事,並沒有侵犯他的隱私權。

如題所述,甲欠錢不還,債權人一怒之下把他告上法庭,法院也如期做出勝訴判決。沒想到,判決生效後甲仍不主動償還債務,債權人無可奈何只得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執行立案後,經網絡查控發現甲早就已經未雨綢繆,名下已經沒有任何財產了。於是,法院依法將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且,法院將甲的失信信息通過網絡等各種平臺予以公佈。

但是,甲這時候不樂意了,他跳樑小醜一般闖進法院,頤指氣使地指責法官,慷慨激昂地聲稱他們不該這麼恣意妄為,擅自把他的失信信息予以公佈,讓他在社會公眾和親朋好友面前顏面無存。更為甚者,甲還聲淚俱下地控訴法院,侵犯了他的隱私權,還給法院冠以“知法犯法”的帽子。那麼,甲的“控訴”是否有理呢?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一方面,所謂隱私是指自然人不願為外人所知的各種私密信息和活動軌跡,是專屬於他個人或者親密伴侶才知道的事。但是,所謂的失信信息是債權人和法院都知曉的事,可以說是眾所周知的事,根本不算是個人隱私。其次,人民法院對外公佈失信信息,是有法可依的,並不屬於侵權行為。

因此,法院公佈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是完全合法的,也只有老賴本人才會厚顏無恥地認為,侵犯了他的隱私權了。


冰焰


有多少所謂的老賴是真正有錢不還的?又有多少人是因為創業失敗才成為了所謂的老賴?更甚者,又有多少人是因為所謂的國家項目,成為的所謂老賴?大家口口聲聲喊打喊殺的老賴真如大家所願被一棒子打死,那欠的這些錢由誰來還?那些拖欠了所謂老賴的錢又由誰來給要回來?現在把失信人全部都限制死了,甚至於連投標的資格都沒有了,那讓這些所謂的老賴們還有什麼本事翻身?拿什麼來還所欠的錢?不是每一個失信人都有一個萬達做後盾!那是需要靠自己重新一步一步的站起來!


半壁江山5050


謝謝,懂一點法律的人都有一個理性的回答,這個肯定是侵權的。國內如此,國外一樣。說的直白一點,你就是親眼看到有人殺人,在法官沒有審判和定罪之前,都叫犯罪嫌疑人。你沒有資格叫他殺人犯,你沒有執法的權利,你沒資格給他定性,明白了嗎……

當然,從道德層面上,我個人非常希望曝光這些個人渣,是他們先違反社會規則的,是他們先傷害了別人,我恨不得他們去死,但這是法制社會啊……

另一種情況另當別論,法官已經宣判了的還不執行的,可以向社會公眾公佈,包括照片……我相信,中國的法律永遠會完善的,永遠會為老百姓利益為目標的……




愛上8遠方


老賴雖然有錯誤,但是個人公開老賴照片或者信息應該是侵權違法的,要通過正當渠道也就是公安部門才可以,千萬不能當法盲,別錢沒要回來自己還得賠償老賴名譽損失費嘻嘻。


用戶629673226711木子


首先申明我不是老賴。也不是替老賴說話。只是說句心裡話。絕大多數都不會想當賴。一些做生意的由於事先沒有對市場進行充分的調研。盲目的投資。爾後又盲目的容資想東山再起。造成了禍不單行。最終被告上法庭終成老賴。然後就是一系到的限制行為。可是如果長期這樣這個人失去了基本的信譽。在今後漫長的歲月中有機會掌握翻身。但處處受制。在有限的希望中又失去。那就真正成為老賴了。所以我們應該給別人機會。也是給那些借錢之人自己的機會。但如果有錢不還。真老賴那當然應該嚴懲。


永不說不


如果法院發佈得信息你可以轉發,不會有任何麻煩,但是如果你自己發佈,有可能會被以損害名譽權被起訴。要債心切,切勿讓對方抓住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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