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書法作品中有幾個同一個字,但寫法不一樣,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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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到一副書法作品中同一個字書寫各異,總會讓我們首先想到天下第一行書《蘭亭集序》王羲之書寫的21個不重樣的“之”字。這充分體現出書法大家渾然天成、揮灑自如、出神入化的藝術境界,是初學者刻意模仿不出來的。這說明只有達到一定的藝術水準和藝術造詣,作品才能妙筆生花。我們在學習書法藝術的過程中,只有懷著一顆敬畏之心,潛下心來,不浮不躁,耐住寂寞,認真讀帖臨帖,才有能書寫出自己比較滿意的書法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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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選擇這個問題來看看我個人的意見,說得不好希望大家指正。在書法上同一個字都用一種寫法寫的話,顯得太單調。作品字不靈動了,變得死板。假如寫的作品某個字出現的次數較多,比如古文中王羲之的蘭亭序的“之”“有”等字,用同一寫法寫,更給作品凸顯乏味。

書法藝術是以情感表現為主,而不是以認識再現為主。即作為書法藝術物化形態的線條是“有諸於中而形諸外,得於心而應於手”(晁說之《書法考》),是書法家主觀世界的表現,而不是客觀世界的再現。

書法藝術裡通過線條來訴諸人的視覺,因此筆墨線條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帶有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再現性為了避免雷同,和富於變化 ,符合審美,沒什麼講究,再次就是體現出書寫者對於書法內涵知識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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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行書和草書之中,楷書、隸書、篆書在這方面要求不嚴,似乎也沒這個必要。

這是一個約定成俗的書法藝術規則,事實上在行草書的書法創作中,大家也都儘量避免出現同一個字寫法雷同。有人統計說王羲之的“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中出現21個“之”字,每個“之”的寫法均不一樣,正式這些之字的千變萬化,讓整幅作品變得更加靈動和絕美。

為什麼行草書要追求變化呢?

我是這樣看待這個問題的,如果書法只是為了讓別人獲取知識或信息,完全沒有必要把同一個字寫成不同的模樣,但行草書書法藝術很早就已經脫離了文字知識傳播系統,而具備了獨立的美學藝術體系,在浩瀚的中國書法史上,無數的書法理論家都在孜孜以求地研究書法的美學理論,並代代相傳,迭代,昇華。

既然行草書書法已經是以情感表現為主要目的的藝術品類之一,理應按照藝術的美學要求去處理漢字書寫,那就必須求變,求豐富多彩,求視覺效果。

事實上,平時我們在書法創作中,如果雷同的字,寫成雷同的模樣,也的確不好看,這應該是一條普通人都有的最樸素的審美要求!

回答就到這裡,順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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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就涉及到書法的章法問題了,一幅書法作品當中,如若出現多個同樣的字為什麼會有不同的寫法?

我們不妨從王羲之的《蘭亭序》中來找下答案!《蘭亭序》中出現最多的一個字是“之”,全篇共有21個“之”,但這21個之字在王羲之的筆下都變得形態各異。

這樣做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整篇章法的美觀協調,試想一下,如果王羲之把這21個之字都寫的一模一樣的話,那整篇書法作品會不會變得死板乃至不靈活?

把相同的字寫的形態各異是多數書法家的一致習慣,對於書法的整篇章法而言,只有這樣的變化才能使作品看起來更美觀,更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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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法叫作貼寫變異。

臨寫過《蘭亭序》的朋友都知道,裡面有二十個“之”字,但“之”“之”不同,字字有變,同一個“之”字,寫出了各式各樣的美。

再如顏真卿的《多寶塔》碑,其中的“京”字,中間的“口”有的寫成了“曰”,是顏真卿寫錯了嗎?還是印刷有誤?

其實都不是,之所以有這種現相,那是書法家為了使作品中的字出現雷同、重複,在不失容易識別的前提下,將字略加變動,使得作品更加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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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雷同,就是這個道理。再就是上下左右字不一樣,環境不同字也要變。蘭停序和九成宮裡邊二三十個之都有變化而風格統一,這是書家的本事,二田就不行了,筆筆雷同,字字如此,全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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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字都用一種寫法寫的話,顯得太單調,是欠美傷美的敗筆。作品字不靈動了,變得死板。假如寫的作品某個字出現的次數較多,比如古文中的“之”“也”等字,用同一寫法寫,更給作品掉價。

書法藝術是以情感表現為主,而不是以認識再現為主。即作為書法藝術物化形態的線條是“有諸於中而形諸外,得於心而應於手”(晁說之《書法考》),是書法家主觀世界的表現,而不是客觀世界的再現。

書法藝術裡通過線條來訴諸人的視覺,因此筆墨線條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帶有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再現性。

書法藝術是線條藝術。在書法家筆下,這些線條有的重如崩石,有的輕如飛花,有的剛如鑿鐵,有的捷如閃電,有的柔如嫩芽,千姿百態,各顯其妙。

河西簡牘書藝在用筆、結體、章法上的各種變化,歸根結蒂是線條形態與組合的變化,由用筆、結體、章法的變化形成了河西簡牘書藝的特徵,所以說線條是中國書法藝術的精髓。

書法家以自己的作品來反映自然與社會。使書法藝術美與天地山川美、衣冠人物的社會美聯繫起來的紐帶是線條。在書法藝術中,書法家豐富的情感也是通過線條實現的,書法家筆下千變萬化的線條是書法家內心世界的表露。

中國書法通過變化無窮的線條,把中國近萬年的書法史,描繪得有聲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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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的這個問題,在王羲之的蘭亭集序裡頭是最能夠得到體現的,蘭亭集序裡頭的“之”字總共有21個,但是每一個形態各不相同。至於原因是什麼,我們可以歸納到,這就是寫字和書法藝術的最大不同之處。

寫字你只要按照書寫的規範要求把它書寫出來,至於美跟不美,變跟不變就不是在書寫時考慮的範圍內。這一種狀態你可以想象一下我們的印刷體就很明瞭了。

而書法藝術它是書家借用漢字的造型之美,用以抒發自身的感情,氣質,精神等。而人類的情感、精神在這一方面,每一個個體都是不盡相同的,也就是說同樣的一個字,不同的人書寫出來它的表現方式,它的字的造型會有所不同。而同一個字在同一個書家書寫的時候,由於書寫時間的不同,情感的起伏,以及他對審美的一種體會和人生經歷的差異。他也是會有不同的表現方式。

另外,從書法藝術的角度來講,同樣的一個字進行不同的變化,這正是書法作品在創作中的一個最基本的要求。

從這個話題我們引申到清代的館閣體,以及現在的田楷。

為什麼現在對田楷的評價有好有壞?說他好的人是贊同他的字寫的非常棒,功力深厚,說他不好的人主要是表現了一個觀點就是:字如算子,千篇一律,說白一點就是他所書寫的每個字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在一篇作品中如果出現21個“之”字,他的每一個書寫的都是一模一樣。


而這一種不變化的書寫正是人們詬病館閣體和田楷的主要地方。

其實從書寫的角度來講,不管是館閣體還是田楷,它們的書寫都是非常優秀的。

因此,

變跟不變是寫字和書法的要求而已。看你是從哪一個角度去切入來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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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書法中同一字出現多次時只有在寫法上求活求變,才能讓書法變得豐富多彩。若總是用一樣的寫法,就會像人與人之間“撞衫”那樣尷尬,從而導致“審美”變成了“損美”,這就是大家常說的“敗筆”,既讓“作品”變得呆板,又失去了它的靈動和生機。以“書聖”王羲之的《蘭亭序》為例,之所以它能成為“天下第一行書”,就是因為作品中出現的21個“之”字寫法均不一樣,這一變化,讓整幅作品變得更加靈動和絕美。反之,若21個“之”字寫法千篇一律,會讓書法“輸了法”。

因此,書法藝術是以情感表現為主,而不是以認識再現為主。即作為書法藝術物化形態的線條是“有諸於中而形諸外,得於心而應於手”(晁說之《書法考》),是書法家主觀世界的表現,而不是客觀世界的再現。

書法藝術裡通過線條來訴諸人的視覺,因此筆墨線條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帶有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再現性。

需要強調的是,書法藝術是線條的藝術。在書法家筆下,這些線條有的重如崩石,有的輕如飛花,有的剛如鑿鐵,有的捷如閃電,有的柔如嫩芽,字字千姿百態,筆筆各顯其妙。

河西簡牘書藝在用筆、結體、章法上的各種變化,歸根結底是線條形態與組合的變化,由用筆、結體、章法的變化形成了河西簡牘書藝的特徵,所以說線條是中國書法藝術的精髓。

書法家以自己的作品來反映自然與社會,使書法藝術美與天地山川美、江河湖海美、生態自然美等等聯繫起來。在書法藝術中,書者豐富的情感也是通過線條實現的,其筆下千變萬化的線條是書者內心世界的表露。

所以,中國書法通過變化無窮的線條,才把中國幾千年的書法史,描繪得有聲有色,這就是書法的精妙絕倫之處。

以下是《蘭亭序》局部與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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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搶個沙發。

如果是書法作品中字相同,寫法不同,我認為這幾乎說明書者的水平已經很高了,幾乎到了隨心所欲的境界了。最有名的當屬王羲之的《蘭亭集序》中的之,寫法幾無相同。

書法也是一門藝術,和其他藝術門類的練習大徑相同,除了一定天賦和興趣外,最主要就是日復一日的堅持。最初是模仿,然後是修正,接著是錘鍊,昇華,最後變成自己東西,然後才有創造創作,不拘於法。這就是藝術,藝高人膽大,學於法,而又不拘泥,從最初的學習,到最後的渾然天成,隨心所欲,這就是大道。

最後用一句話結尾吧:吾十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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