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公積金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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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在提取住房公積金之前應該按照自己的用途準備好相關資料,比如說要買房,那就必須提供身份證,房產證,房屋買賣合同,增值稅發票等資料。

  2、準備好相關資料之後即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公章。

  3、 單位的工作人員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提交給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會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4、 單位的工作人員將蓋了章的提取審批錶轉交給職工,職工可以以此為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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