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正月十五“送燈”起源考證

□餘 倫

光山縣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即燈節)的習俗,除與全國大致相似外,還有其獨自特點——正月十五給祖墳“送燈”。這一天,人們無論身居何處,都風雨無阻地趕回家,早早吃罷團圓飯,準備給祖墳“送燈”。全家人在長輩的率領下,帶著各式燈具、五彩蠟燭、紙錢祭品、煙花爆竹,有車的乘車,無車的步行,悉數前往送燈。人們來到祖墳地後,插上燈籠,或貼糊紙罩(俗稱燈籠箍),內燃蠟燭。然後燒紙錢,放煙花,鳴炮磕頭。是夜,全縣墳地一片燈光,各種煙花此起彼伏,絢麗多彩,陣陣炮聲,震耳欲聾。信陽市其他縣區卻沒有“送燈”這個習俗,河南省其他市縣更未曾聽說。就全國而言,也只有江西的新建縣及其以北至廬山以南的幾個縣市、山東省寧陽縣、黑龍江省宜春市及湖北等地有此習俗。


光山正月十五“送燈”起源考證


光山送燈習俗究竟始於何時,需要考證。光山縣檔案館現存的七部舊縣誌基本沒有記述。舊縣誌雖無記載,然而光山民間的一些老人都肯定地說,送燈習俗很早就有,他們孩童時候就聽其祖父介紹送燈之事。按此推算,此俗至少有百年以上的歷史了。


光山正月十五“送燈”起源考證


民間傳說不足以理清送燈的起源,要想探尋這個問題,需要從光山人口的發展脈絡中尋找答案。元末明初從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大批遷入光山的居民,可能是光山現今居民的祖先主體。儘管明末清初時,居民流亡十有六七,但經康、乾盛世撫慰,又都返鄉生息。民國初年,居民大批外遷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等江南地區。他們之所以遷往上述地區,主要因為那裡是他們的祖籍地。現在光山居民絕大部分承認其祖上是由江西遷來的。由於江西省新建縣以北、廬山以南數縣市直至今日仍盛行送燈之習俗,那麼元末明初從江西等地遷入光山的居民也就會繼承此俗。據此分析,光山送燈的歷史大約起源於元末明初,距今至少有600年以上了。舊縣誌之所以沒有記載此俗,或因當時人口稀少,送燈儀式簡單,不能形成規模使然。


光山正月十五“送燈”起源考證


現在,隨著光山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在物質生活富裕之後開始追求豐富的精神生活。正月十五帶著家人給祖墳送燈,撫今追昔,祭奠先人,這不僅是對先人的懷念,也是中華民族尊老敬祖傳統美德的固有要求,更是人們展示人生風采的良好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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