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故意隱瞞,廣漢1名新冠肺炎確診者被公安立案偵查

當前,正是全民奮力戰疫的時候

最近一則消息令人氣憤!

廣漢一名新冠肺炎確診者

故意隱瞞接觸疫區人員情況

致多名醫護人員被隔離!


2月6日

德陽市公安局對廣漢1名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者黃某某

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警示」故意隱瞞,廣漢1名新冠肺炎確診者被公安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初步查明

「警示」故意隱瞞,廣漢1名新冠肺炎確診者被公安立案偵查

1月16日,廣漢市雒城鎮人黃某某(女,68歲)的繼女王某某和女婿文某某從武漢回到廣漢。當晚,黃某某和王某某等16人在廣漢市一餐館聚餐。1月23日,王某某、文某某夫婦到黃某某位於廣漢市雒城鎮的家中團年,兩家親友共計12人聚餐。1月26日,王某某、文某某夫婦到廣漢市人民醫院檢查身體,未發現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狀;1月27日,王某某、文某某夫婦到社區登記為武漢返鄉人員,被社區要求居家隔離觀察。

1月27日,黃某某因身體不適、反覆咳嗽前往德陽市人民醫院看病,當日上午9時許被收治入院。黃某某就診及住院期間,醫生多次詢問其有無接觸武漢返鄉人員,黃某某均故意隱瞞真相併在入院記錄中否認近14天內到過武漢或與武漢疫區歸來人員的接觸史。1月30日,黃某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被醫療部門隔離收治。黃某某的行為直接導致多名醫護人員、病人及家屬集中隔離進行醫學觀察。

黃某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警示」故意隱瞞,廣漢1名新冠肺炎確診者被公安立案偵查


四川高院:已感染患者瞞報、謊報可按危害公共安全定罪



2月7號,四川高院出臺《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21條強有力措施,指導全省各級法院充分發揮法院審判職能作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新姐瞭解到,此次出臺的《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包括堅決嚴懲借疫情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厲打擊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犯罪;依法嚴懲涉疫情擾亂社會秩序、侵犯財產等犯罪;從嚴懲處涉疫情貪賄、瀆職犯罪等21條。

其中,令人關注的是,我省各級法院將嚴厲打擊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犯罪

對於明知已經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隱瞞、謊報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觸人員等信息,採取在公共場所不戴口罩、密切接觸他人等方式,向不特定人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對於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警示」故意隱瞞,廣漢1名新冠肺炎確診者被公安立案偵查

廣漢市委依法治市辦主任、司法局局長、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專家工作組組長 陶永東:一個人隱瞞,一群人遭殃。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這種隱瞞都是不可寬宥的,也是於法不容的。下一步,我市將堅決貫徹落實習總書記關於“堅持依法防控”的重要講話精神,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從執法、司法、普法各環節聯合發力,為打贏防疫阻擊戰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警示」故意隱瞞,廣漢1名新冠肺炎確診者被公安立案偵查


廣漢警方提醒,當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關鍵時刻,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嚴禁已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人員故意傳播病毒,嚴禁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過失導致病毒傳播,切實對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與健康負責。


疫情是我們共同的敵人

如果故意隱瞞病情

就是有意地當了病毒的幫兇

坑了家人坑了同胞坑了社會!

為了自己,為了親朋好友

為了整個疫情防控

千萬別做這種荒唐事!


策劃:邱世美

監製:周天德

總監製:陳敏

官方微博@廣漢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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