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該不該和男友一起還房貸?

GTV滕林季


我覺得不應該,還沒結婚不確定以後能不能走到一起,等以後結婚了一起可以共同還房貸,現在如果有多餘的錢可以先存著,等以後結婚一起用還不遲!


艾米小吖吖


我來講個故事吧: 夏天,菜市場裡很悶熱,我認識菜場裡一對賣菜的夫妻。 有次我看到攤主老婆給攤主扇扇子,攤主在摘菜,處理菜,也許是攤主剛說了一個笑話,他老婆笑的很開心。 又有次看到攤主把手放在背後,手上拿著兩個冰棍,讓他老婆猜一猜是什麼,她老婆擦了擦臉上的汗笑著說,要是有一個冰西瓜就好了。攤主假裝遺憾地搖搖頭說,沒有冰西瓜,只有兩條冰棍。然後把其中一條冰棍遞到老婆面前。他老婆笑了笑,之後吃起了冰棍。 他老婆開心的問,你怎麼知道我想吃冰的? 攤主笑著說,你一個眼神我就知道,剛才你看到你看著我們的孩子吃冰棍,把你饞的,我就去再買了兩條。 我還記得一次,攤主提前很早收攤,我問他,怎麼這麼早? 他那時候正蹲在地上給老婆捏著腿,笑著說,老婆說累了。 他老婆笑著埋怨他,你這樣會少賺好多錢的。 他笑著說,顧客天天有,但是老婆只有一個。 我不知道他們一個月賺多少錢。但是,我以前每次見到他們都由衷覺得婚姻真好,因為他們兩個人忙碌著賣菜,笑起來的樣子讓人很舒服。兩個人有願意做的事兒,互相心疼,起早貪黑也好,辛苦勞累也好,既然選擇了,開心過下去很重要。


孫悟空29980


最近剛聽聞家裡一親戚女孩離婚的事情。事情是這樣的,這女孩正在跟婆家打官司,結婚9年了,婚前男方有一貸款房,是男方的名字,當時才4000多一平,總價50萬不到,在這個省會二線城市當時算是高級樓盤了。婚後女方一直因為沒有名字不肯承擔一丁點房貸,甚至連家庭開支都斤斤計較,這可能是離婚的原因之一。當時男方貸款了20年,又是方式低迷時期,貸款利率優惠才7折,月供也才2000多點,就這一點點錢,女方都不願意承擔丁點。現在這個二線城市發展極快,這個房子現在是市中心這塊地方僅有的臨湖臨公園的低容積率高品質小區,這麼多年還熬成了從小學到初中的省級重點學校的學區房,此小區現在中介掛牌價在35000到38000一平,這個房子的總價已經升值超過400萬。  現在女方離婚,自己的律師以房貸為家庭共同財產支出要求分割此房產的相應升值部分,哪知此時男方拿出一沓銀行轉賬記錄,證明房屋婚後房貸都是男方父親的工資卡每月轉入兒子的房貸卡來償還房貸,除了父親的工資轉入和房貸金額轉出外沒有任何其他資金進出記錄。女方律師提出此款項是男方父親對小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是法官要求女方對自己提出的論點進行舉證,女方無法舉證,最後法院根據婚姻法判決,婚前男方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婚後並沒有使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男方父親對兒子婚前房屋的房貸償還視作對兒子單方的贈與。對女方要求分割房屋相應增值部分的要求給與了駁回。  其實房貸平攤一個月才1000多一點,女方的工資也不低,這點錢不過是個飯錢而已,女方因為名字的關係不肯分攤一點點,其實婚姻法已經對女方共同婚後還貸的金額和相應房屋升值部分都做出了保護,女方每月往房貸賬戶存入相應金額就可以保障自己追求房屋若干年後升值受益,絕對是不會虧的,就算不要男方不要女方償還房貸,女方也必須保護自己的權益,牢牢看住家庭支出,房貸金額必須從家庭總開支中支出,房貸還款必須走男方或者女方名字的賬戶轉賬。如果看不住房貸的支出,就很容易被男方套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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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房貸對你沒有好處,第一房子名字上沒有你。如果中間發生不愉快,你沒有任何保障。你什麼都得不到。2018-08-06 11:34你是聰明人,才十分介意男友還有5o萬房貸。這麼多房貸,讓你和男友沒有任何希望,前途,未來,更不可能有甜蜜愛情,事業進步了呀。房貨,債務如山,坑死你,騙死你,逼死你,害死你。婚前購買的房子如果不寫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屬於有名字的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現在新的婚姻法規定了。要不去律師樓做個公證,約定是你們的共同處財產。2不算是夫妻共同負債 因為是他婚前使用的 但是婚後是在用夫妻共同財產還 所以房產會有女方的一半 但是房子又是男方母親的名字 這個詳細要諮詢下律師了婚前所欠購房貸款和信用卡欠款,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2、但如果婚前負債用於婚後生活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女方也有義務承擔還款責任。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應不應該得問你男友它說填誰就是誰看男友的意見,如果你們要結婚,男友也要求寫,父母也接受,你也願意,那就寫。如果覺得沒有以後那就不要


叔達


可以一起還房貸

因為是男方婚前個人簽署購房合同購買的住房,又登記在他一人名下,

所以,住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離異,住房產權歸男方一人,

女方可以得到自領取結婚證起,一半的還貸錢款,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的權益的一半。

婚姻法規定,領取結婚證起,兩人收入工資都屬於婚後共有,所以,不存在男方一人還貸。


曉小飛


這個問題首先你要自己冷靜的想清楚,這個人值得嗎?是你心目中的那個你要找的人嗎?如果你是肯定的,你也可以這樣做。不過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還有雙方的父母以及家庭,還有最重要的你感覺你倆會不會步入婚姻的殿堂,在一切美好的面前還要保持相對的冷靜為自己爭取保護自己的權利。

女方可以結婚前,在房子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還在還貸中的房子,可能這個事情操作起來會很麻煩,但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可以在公證中說明男方女方各占房子的比例,這樣是最具有法律效應的,可實際上很多人又覺得這樣做比較忌諱,還沒結婚就為了離婚做打算,其實雖然房產是男方的,婚後如果確實是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話,也應該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這套房產不應該被男方所獨享。


寶Mother


我是塵觀,我來聊一聊。

這個要看情況的吧

如果男方在房產證上

加了女方的名字了

那麼肯定要一起還啊

而且這個要主動提出來

這個房子現在動不動

就是幾百萬的資產

首付也是幾十萬

人家加上你的名字了

那麼肯定要跟男方一起還

這是一家人的表現!


塵觀


我感覺女人本身就是弱者,結婚前應該自愛自重不要把什麼都給對方。至於還房貸這個問題,如果是雙方出錢一起購買而且房產證上也有女方的名字,那也可以一起還房貸。如果兩個人沒有任何經濟關係最好不要在房子問題上有什麼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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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和男友一起還房貸,從這個問題題面上看,就是說,1、你們還只是男女朋友關係,甚至還不是未婚妻未婚夫的關係,跟不跟你結婚還兩說。2、“還房貸”意思就是房子是男方家的,首付和房產證的名字跟你沒有關係,而且還不是全款。

分析完以上兩個問題,你自己說該不該呢?一個跟你沒有多大關係的事,你非要湊上去,那你真的是善人了。

不是說我們不相信愛情,不相信人品,不相信人間的美好。只是有很多情愛,包括友情,親情在錢的面前都顯得那麼渺小。

你跟男友一起還房貸,這比買股票風險還大,首先你的保障就是你的男友,這是你唯一的保障,也是最不靠譜的保障,你倆說散就散了,散了之後男友跟你沒有關係,房子跟你更沒有關係了,你還房貸的錢,你自己想,還能跟你有關係嗎?碰到人品好的,給你補差價,碰到人品不好的,跟你耍賴,你怎麼辦,你可以說我可以告他,好我們去告他,先不說能不能告贏,就是這打官司耗費的人力,財力,時間,你自己合計,覺得劃不划算。

曾經遇到一對男女朋友,兩人還沒見過父母,但是女方和男方一起還房貸,但是人家的前提是,男方給的首付,直接給的現金,沒有轉賬記錄等等,還寫的女方名字,而且是女方一個人的名字,女方單獨所有,人家女娃娃是在這個前提下一起還房貸。這叫有保障。

最後不要給我說我跟我男友感情特別好,生死相依的,這是最經不起考研的,所以醒醒吧,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不過還有種可能,就是你的錢就是大風颳來的,那你隨便,想還就還吧,建議直接買一個,加油!!

(圖片來自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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