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主任因工作原因長期不在登記的小區生活並且不再履行業主委員會職責的該怎麼處理人?

雅娟64


業委會委員是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而業委會主任則是由業委會委員推選舉的。因此,根據此種情況可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更換業委會主任,保留其委員資格。即業主委員會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及業主大會的決定召開會議,或經三分之一以上業主委員會委員的提議,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可作出更換業委會主任的決定,但該決定必須有過半數的委員出席,且經全體委員半數以上同意。因其委員身份是由業主大會選舉的,故業委會會議不能決定其委員資格。二是由業主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成員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業主提議,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決定是否終止其成員資格。


419517811


重選啊


王珊民


很多業委會不作為,不知為何參加競聘?為了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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