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時,籌備組的業主代表能不能進入業主委員會?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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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每個業主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若某業主已經是業主委員會籌備組成員,則在被提名為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之後,必須要作出選擇:1,辭掉籌備組成員;2,繼續擔任籌備組成員,但聲明不願意作為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二者必居卜其一。

這是選舉公平的需要,也是迴避規定的需要。

原因是籌備組成員有操控、影響選舉的作用,這對於其他候選人不公平。

從中外選舉法來看,選舉委員會成員肯定是不能去參選的。迴避,是重要的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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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委會的選舉,程序非常嚴格,參加籌備組成員的業主必須要經政府部門審核,在小區公示期滿後才具備資格,有社區開發商房管局等部門聯合組成,待籌備期結束,籌備組的業主代表有資格參與選舉,因為是無報酬為業主服務,而且還有其他的要求,比如歷史上是否有過欠費,所以合格的業主不是太多。即使被選為業委了,有的堅持不久就退出了,主要是沒時間,兩面不討好,受不了業主的汙衊等。當業委人數達不到要求又得補選,參加的人則更少了。


藍夕陽836


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選舉出來的業主代表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現在大多數小區選舉業委會成員及候補委員都是通過網上公共事務決策平臺進行,在平臺上供小區全體註冊業主進行選舉及處理重大事務,平臺上可以看到已註冊業主的清單戶數及面積數量。

業主在對重大事務投票時需要法定戶數及專有面積數雙過半進行決議,平臺會自動核算投票人數及面積數,很方便,在手機就能操作,但是操作人必須是持證業主。換句話說,只有房產證上有名字的業主才能參與業主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持證業主的家屬如果想參與小區事務可以持證業主代理人的身份參與。

因此,只要籌備組成員符合上述要求就可以參與業委會委員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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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組成員是業主的是可以進入業主委員會的,當然必須是要通過投票選舉的,需得到50%以上業主投票同意,同時必須要達到專有面積達到一半以上業主同意才能當選業主委員會委員。


老來樂阿時


籌備會的業主進不了業委會,那他有病啊忙前忙後的為別人作嫁衣裳?說成立業委會的人都是不諳世事的理想化少年,要不就是自己想進業委會佔便宜


酸酸乳酸


搞個業委會如臨大敵,全程監控,投票的業主一個個被驗明正身被拍視頻,嚇得好多業主不敢出來投票。這是巨大利益面臨被分割或拉清單的時候要到了………呵呵😊


伊豆551


小區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成員,如果符合業主委員會成員資格的,可以被選為業主委員會成員。有的小區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成員,因為不滿物業管理服務而沒有繳納物業費,他們參與籌備小區業主委員會就是想更換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重選一個負責任的小區物業公司。有的小區業主大會認為沒有繳納物業管理費的業主,不應被選為小組業主委員會成員。小區業主大會的決定,具有法定效力。


429方寸世界


小區業主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業委會選舉籌備組,理應由業主參加。(以往規定業主是指房產證有名字的,一家在二人以上的要指定一人作為代表,參與小區物業管理的有關活動)。住宅物業管理條例還規定籌備組業主代表要佔多數。改選規定由街道組織,除業主代表外還要有街道代表房地辦和居委會的代表參加(單數)。根據住房建設部(2009)第274號文,投票由本人履行,代投要持有委託業主的委託書。投票表決要依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即“雙過半”(實際同意票)。


秋實219918066


1.《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規定:“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或者鄉鎮黨委、人民政府和業主、居(村)民委員會、建設單位的代表組成,其中業主代表人數比例不低於二分之一;業主代表的產生方式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徵求業主意見後確定。” 按照這一規定,業主代表經協商會進入籌委會。2.業委會成員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籌委會成員只要是業主並經業主大會合法選舉當然可進入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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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搞,換湯,不換藥,讓社區直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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