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結婚,父母過戶的婚房應該寫女方名字嗎?你怎麼看?

怪島


父母過戶的房子,是父母贈予給兒子的,女方沒有出力,憑什麼要求加名字!!!結婚首先考慮的不是家庭幸福,而是為自己要保障分產權,這和搶錢沒有區別。 男方也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加上女方名字,沒多久就離婚,分房產,到時候法院判罰都要按照份額給女方錢。 現在女的都是什麼想法,靠這個是不能維持婚姻幸福的。


Joiner32406885


如果這份房產是一方父母為你們結婚而贈予的財產,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時對方就可以分割這份房產,因為這是贈予你們夫妻兩個人的,是共同產財。


返鄉歸來


你好,關於這個我本沒權利回答,畢竟還沒買房,但是以目前情況看一般加名字情況是雙方一起買,如果你一方買的話還是不要加了。


任曉哲VLOG


是誰的父母買的房子就過戶給自己的子女,不管男方女方房子過戶給自己子女理所當然,與其他人沒有關係,,如果男方父母買的房子過戶給女方,結婚沒多長時間要離婚,房子就得給女方,這樣肯定不行。


AnYing563


需要徵求父母意見,畢竟是父母的。


Buddha_小螞蟻


寫了能省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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