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對防疫期間在朋友圈裡瘋狂賣保險這一行為有什麼看法?

蕭雨1


保險這個行業,不管出什麼樣大事,只要是和生命和財產掛鉤,保險員都會冒出來,利用大家對於財產的保護心裡,都會詢問一番。這次疫情也一樣,保險公司更不會錯過這樣的機會的。畢竟大家都會害怕自己的財產損失,保費又不是很貴,花錢買放心唄。


羽落憂傷


無論是不是防疫期間

其實看到售賣保險一般情況下

大部分人都會有一些反感與牴觸

客觀來說

在防疫期間

大肆宣傳買保險

對於銷售手段和方式來說是有幫助的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

選擇合適的保險也是有必要的

但是最無奈的是底層生活困難的人

在現在這個時候

因為疫情的影響

導致生活更加窘迫



PMT教學理念kevin老師


如今,微信朋友圈已經成為許多人生活的又一處天地。翻開朋友圈,你不僅可以曬曬自己的吃喝玩樂,還可以看到他人“活在別處”的美景,點個贊或者調侃幾句都不亦樂乎。更別說那些愛買買買的人了,刷開他們的朋友圈各種微商代購琳琅滿目。

移動終端、人工智能的發展和普及,使得自媒體成為各行各業的重要營銷渠道,也帶來新的消費模式和監管要求。 (新華)

而記者發現,自己的朋友圈這兩年開始有了些變化,之前經常幫忙在香港代購的小夥伴開始賣起香港的保險,不少熟人也在朋友圈發佈各種保險產品的廣告。前幾天正值國慶假期,這些保險宣傳語更是緊貼國慶熱點,如“國慶送福利”、“國慶出遊、保障先行”等,頗為應景。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時下,朋友圈已然成為是一個重要的營銷渠道,針對保險產品而言,消費者在購買時應謹慎對待,認真核實保險產品內容及其相應的保險責任和義務。 □泉州晚報記者 陳榆

成為重要營銷渠道 朋友圈“賣保險”的多了

泉州某大型壽險公司代理人劉女士告訴記者,如今,保險代理人的宣傳渠道也講究“多管齊下”,除了傳統的面對面交流、電話溝通以外,微信也能非常具體、快捷地傳遞產品信息。“儘管很多微信客戶身在異地,但投保能實現全國聯網,加之消費者可以通過手機設備‘空中籤名’,因此,客戶只需要提供身份證、銀行卡信息以及投保人、被投保人資料等,就可以完成投保流程。”

家住聖湖小區的張先生則告訴記者,他今年夏天剛剛通過朋友圈給自己出生不久的兒子買了一份保險。“因為朋友圈裡賣保險的都是熟人,我看到他發的一些少兒險還挺不錯的,時間長了難免心動,兒子出生後我就給寶寶買了一份保險。”無獨有偶,市區王小姐也通過朋友圈給自己買了一份保險,採訪中,她認為朋友圈裡賣的保險跟線下的產品沒什麼兩樣,“就是銷售渠道不一樣,反正朋友圈天天看到,代理人都是認識的,我覺得可以買。”

加強傳播內容監管 多地監管部門開罰單整治

記者注意到,下半年以來,包括雲南、黑龍江、山東在內的多地保監局就針對“通過微信群、朋友圈傳播誤導性內容的行為”開出罰單(含下半年公佈的罰單),多家保險分支機構以及保險中介公司遭到警告、罰款。

今年4月,銀保監會辦公廳曾發出《關於組織開展人身保險產品專項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19號文),對偏離保險本源、以營銷為噱頭、開發“奇葩”產品等行為進行嚴查,並將自查整改的截止日期定在6月30日。而在6月底臨近自查整改結束時,就有消費者曾收到保險代理人發送的“19號文整改大限將至,應抓緊時間搶購部分類型保險產品”等消息。

實際上,各地監管系統早已對不夠合規的自媒體渠道宣傳出手整治。今年7月2日,雲南保監局公佈了兩則行政處罰結果,直指泛華聯興保險銷售股份公司雲南分公司兩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存在通過微信散佈虛假事實等擾亂保險業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今年9月,某中小型壽險公司山東棗莊中心支公司出現部分個人代理人通過微信朋友圈宣傳不合規內容的情況。

而在現場檢查過程中,黑龍江保監局也發現類似問題。同樣是今年9月,某壽險公司支公司存在通過微信群、朋友圈傳播誤導性內容,根據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談話筆錄、相關微信群和朋友圈截圖等證據,認定三名人員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銀保監會出臺通知 不當宣傳責任追究更嚴厲

目前,針對通過微信進行銷售誤導的行為的處罰相對溫和,但銀保監會已經明確提出:要加大對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

採訪中,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於自媒體渠道參與門檻低、發佈主體多、信息審核弱、轉發傳播快,已成為保險銷售誤導、不實信息傳播的高發領域,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埋下大量保險消費糾紛和群體性事件的風險隱患。基於這種特徵,今年6月,銀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加強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嚴格規範所屬保險從業人員利用自媒體編髮保險營銷宣傳信息行為,對於涉及保險產品介紹、銷售政策和營銷宣傳推介活動的,應以公司官方自媒體信息為準,嚴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分支機構及保險從業人員自行編髮。

泉州某保險公司負責人也告訴記者,對於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信息,上述《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存審核記錄備查。除此之外,在嚴格責任追究方面,《通知》強調:違法和不當自媒體保險營銷宣傳行為責任追究應當納入各級機構考核之中,並與保險從業人員業績、獎金、職級升降掛鉤。



村頭老狼生活記


古語有云“過之則不急”

不管做什麼事,從事哪個行業,適度都很重要

保險行業確實是個比較特殊的行業,而中國的保險行業更加具有其特殊性,因為保險行業前期的粗獷式發展導致國民對保險整個行業都存在很大誤解,甚至到目前為止依然有很多人都覺得賣保險的就是騙子[大笑]

據筆者瞭解保險代理人在國外都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職業,甚至在一些國家保險代理人被成為“生命規劃師”,雖然筆者也覺得這個稱呼多少有點誇張啦

會到題主的問題,目前形式如此嚴峻的情況下,很多企業尚未復工,部分企業選擇線上辦公,從題主的問題來看,保險行業應該是要求線上辦公了,保險行業從業人員數量龐大,而且水平參次不齊,很多人可能處理不好人際關係和客戶關係,這樣就會導致疫情期間給人造成不好的印象,這樣其實並不利於工作開展的

不過,不管怎樣保險對於大眾生活的幫助確實可以起到很大作用,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行業也會越來越好的!



綜合金融知識


每個人都想在一個時期抓住機會來創造更大的利潤價值 ,這是正常的心裡 。前提是你銷售的產品要適合被保險人,不能只為了你的業績,利益去傷害別人的利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一錘子買賣。也溫馨提示一下消費者,如果能讀懂條款 有經濟能力是可以購買的。


坎坷人生堅持就是勝利


防疫期間賣保險倒是沒什麼可恨的,最起碼讓你知道生命只有一次,生活要倍加珍惜。而且朋友圈裡的各類廣告是一直存在的,只不過現在大家都在為疫情揪心,看著別的不順眼也有點關係,一般認為眼前一等一的大事就是疫情能儘快過去,其他的都好像不那麼重要。

但是如果換個角度想想,有些保險其實是很需要的。比如在疾病面前,在天災人禍面前,當你無能為力束手無策的時候,保險會給你相對的生活的保障,相對的生存的支撐。而這些如果不是身歷其痛,如果不是眼見生離死別,是難以感同身受的。這時你會不會多思考一些問題呢?為我們自己為我們的親人多做一些儘可能做的“保險”呢?

當然,我並不是提倡在此舉國抗疫期間,來大肆的做買賣,來推銷自己的“產品”。但是最起碼相對於那些來賣口罩賣消毒液賣酒精,藉此期間私抬物價,高價出售救命物資的人來說是更人道一些的。

如果大家注意一下,以前和醫療不搭邊的人,各行各業的人有多少現在在瘋狂賣口罩賣消毒液,高價倒賣,發國難財,賺救命的錢,良心呢?人倫呢?道德底線呢……這些人如果和李文亮來對比,有可比性嗎?豈止是一句人渣可以形容的嗎……


青花瓷老五


最近疫情大家都是比較關心,剛好有賣保險的朋友在朋友圈推銷她的保險,我覺得這是正常的因為他自己本生就是做這一行的,剛好藉助這個是事件推銷一下自己的產品讓更多的人去了解剛好大家最近都比較閒說不定有人會去了解,然後就會發展一個潛在性的客戶,然後就會達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我覺得就是他發了是他的自由你看不看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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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乂在上海


這裡面有兩面性,首先作為保險業務員,肯定是以自己的收益為準則,畢竟這個關係到自身的收入,現在有一個這麼好的機遇,肯定會大力宣傳,買的人越多越好,但是實際有多少人會去買是個問題。

另一方面,個人不喜歡那些用現在的疫情來做廣告的保險公司,討厭那些拿著現在疫情情況去做宣傳的保險業務員,你要做業務可以,但是請不要用疫情來做文章,畢竟現在都在抗擊疫情,相信不只我一個人討厭這樣吧。

順便說說保險吧,保險的話覺得有一些還是可以買的,當然要以自己的物質水平來看,能買的話建議可以買一些,畢竟意外的事情誰也說不準。



週週也說事


確實,前兩天有個好久不聯繫的同事突然發消息拜年!回看了他朋友圈,知道他辭職後開始賣保險了。覺得自己現在手頭預算沒錢買保險,也就沒回復他消息了!個人認為現在賣保險的也主打熟人經濟,不然保險行業從業門檻怎麼那麼低,且大量招業務員!個人觀點


良辰奈何天


我覺得呢,保險呢,買當然是最好。

但是最近呢,也不能說是因為疫情,看見大家朋友圈都發買保險。然後就盲目的去買。

畢竟呢,買保險呢,不能聽賣保險的推銷員,在那裡不停的講解,誤導。

你必須買保險之前要了解,你要保證哪種保險對自己有多大益處。而不是盲目的去買。這樣的話容易中招保險公司推銷員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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