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疫情原因,有個別小區限制人員出入。但是業主可以進入,租戶不準進入。那麼物業公司有沒有權利,限制租戶出入小區呢?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細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採取<strong>隔離等措施是有法律依據的。
在法律法規實施過程中,租戶和業主不能被區別對待。
<strong>業主是房產的所有權人,對房產有所有權、居住權、使用權;
<strong>租戶雖然不具備所有權,但是對房屋也有居住權和使用權。
除了產權上區別對待,在特殊時期的管控方面,在能否進入小區方面,不能被區別對待。“社區或者物業所有行為,不能逾越國家法律、國務院條例及政府發佈的一些通告。
所以說,禁止租戶出入小區是不合法的,不可以區別對待租戶與業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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