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陳竹琴辭去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任命梁清燕為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 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陳竹琴辭去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 並報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梁清燕為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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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8 01:43:08 鳳凰城資訊
2月7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陳竹琴辭去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任命梁清燕為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 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陳竹琴辭去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 並報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梁清燕為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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