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渝中區:推遲“九小場所”復工復產時間

重慶市渝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關於推遲我區“九小場所”

復工復產時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部署,加強我區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堅決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重慶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目前疫情防控形勢,經重慶市渝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同意,現就我區“九小場所”(小學校或幼兒園、小醫院、小商店、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場所、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企業)復工、復產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0日零時起,推遲渝中區行政區域內各類市場主體復工、復產時間,復工復產時間根據本區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運行必需的行業(如供水、供氣、供電、通訊、超市、農貿市場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及其他需要復工、復產的重點行業除外。


二、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運行必需的行業、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及其他需要復工、復產的重點行業單位,要主動加強疫情宣傳和防控措施落實,及時掌握本單位人員動向和身體狀況,對來自或經過疫情重點地區的工作人員一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醫學觀察、醫學檢查、隔離治療等措施。


重慶市渝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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