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創:通川區居民小區封閉式管理標準工作規範(或操作規範)

首創:通川區居民小區封閉式管理標準工作規範(或操作規範)

達州市通川區居民小區封閉式管控

工作規範(試行)

為有效遏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蔓延,防輸入、防輸出、防暴發、防流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按照《達州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印發達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分區管理分類防控精準施策方案的通知》(達市疫應急指發〔2020〕7 號)和《達州市通川區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號)有關精神,結合通川疫情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規範。

一、管控範圍

通川區轄區範圍內所有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無物業管理、無主管部門、無人防物防措施的樓院)、獨棟居民樓等居民集聚區。

二、管控主體

有物業管理的小區責任主體為物業管理公司,區住建局和鄉鎮街委、社區負責指導和監督;單位家屬院責任主體為所在單位,鄉鎮街委負責指導和監督;“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責任主體為所在社區,鄉鎮街委負責指導和監督。

三、管控模式

(一)一級管控。對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以下簡稱確診病例)的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掛牌管理,從確診之日起實行一級封閉式硬隔離。

1. 人員車輛管控。嚴格“不出門”,小區入戶大門、單位家屬院大門、樓院樓棟進出口、車庫門一律封閉並張貼公告,禁止一切人員、車輛進出(特殊情況除外);每天開展不少於兩次對確診病例樓棟住戶的體溫監測。

2. 環境衛生消殺。確診患者家庭由區疾控中心負責“病家終末消毒”(指傳染源離開有關場所後進行的徹底消毒處理,確保病家終末消毒後的場所及各種物品不再有病原體存在);管控範圍內的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公共區域由相關責任主體負責消毒,每天不少於3次。

3. 生活垃圾處置。確診患者家庭的生活垃圾,由區疾控中心負責處置;確診患者同樓棟住戶生活垃圾由相關責任主體負責,用1500-2000mg/L濃度的次氯酸鈉消毒液噴溼,待消毒作用一小時後,按生活垃圾處理;其他住戶生活垃圾,密封后統一放置垃圾暫存點,由相關責任主體負責處理。

4. 工作隊伍組織。鄉鎮街委負責組建一支含社區、派出所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人員組成的不少於4人的服務隊伍,其中管護專員2名(全時段受理,AB角制),協調解決生活、就醫等方面的問題。

管控期限為14天,期滿後無新增確診病例發生,自動降級為二級管控。

(二)二級管控。對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以下簡稱疑似病例)、發熱病例、有密切接觸類的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實行二級封閉式隔離。

1. 人員車輛管控。倡導“不出門”,本小區人員和車輛實行“無接觸”報備、限時段出入管理(具體由所在鄉鎮街委牽頭組織實施),嚴控小區入戶大門、單位大門、樓棟進出口、車庫門並張貼公告,禁止外來人員、車輛進入(特殊情況除外)。疑似病例、發熱病例、有密切接觸類人員家庭一律不得外出。其他家庭可指派1名相對固定家庭成員每兩天外出1次採購生活物資,並佩戴口罩憑有效證件實名登記出入小區。每天開展不少於兩次對疑似病例、發熱病例、有密切接觸類樓棟住戶的體溫監測。

2. 環境衛生消殺。疑似病例、發熱病例家庭由區疾控中心負責消毒;管控範圍內的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公共區域由相關責任主體負責消毒,每天不少於2次。

3. 生活垃圾處置。疑似病例家庭生活垃圾處置、發熱病例家庭生活垃圾處理,由區疾控中心負責;其他住戶生活垃圾,密封后統一放置垃圾暫存點,由相關責任主體負責處理。

4. 工作隊伍組織。鄉鎮街委負責組建一支不少於2人的服務隊伍,協調解決生活、就醫等方面的問題。

管控期限為14天,期滿後無新增疑似病例、發熱病例、密切接觸類人員出現,自動降級為三級管控。

(三)三級管控。對無一、二級管控中出現的情形,或有“新回達州類”的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實行三級封閉式管理。

1. 人員車輛管控。倡導“少出門”,控制小區入戶大門、單位大門、樓棟進出口、車庫門並張貼公告,嚴禁外來人員、車輛進入(特殊情況除外)。每戶家庭可指派1名相對固定家庭成員每兩天外出1次採購生活物資,並佩戴口罩憑有效證件實名登記出入小區。

2. 環境衛生消殺。管控範圍內的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公共區域由相關責任主體負責消毒,每天不少於1次。

3. 生活垃圾處置。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住戶生活垃圾,密封后統一放置垃圾暫存點,由相關責任主體負責處理。

4. 工作隊伍組織。由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相關責任主體自行負責組織。

四、管控措施

(一)多方組織防控力量

物業管理公司須安排充足力量,實現與鄉鎮街委、社區無縫對接。社區負責發動黨員、樓院長、居民小組長、熱心居民等組成守樓護院小組;單位家屬院所在單位負責安排安保人員、幹部職工、熱心居民等組成守樓護院小組,並將責任人和守樓護院小組人員名單公示。

(二)嚴格小區出入管控

1. 從事疫情防控工作的業主、需到本小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持各級指揮部統一制發的《工作證》出入;外出採購生活物資的人員向小區實行“無接觸”報備出入;其他確需進出人員須經相關責任主體出具證明。

2. 對“新回達州類”人員嚴格做到“三詢問”(即詢問姓名、住址、電話,詢問從何地返回、近期去過哪裡,詢問是否接觸過湖北、重慶等重點地區人員相關重要信息),並落實好管控措施。

3. 有條件的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出入口必須安裝監控並保證正常使用,實行24小時值班。

4. 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經營場所一律關閉。

(三)認真做好排查登記

1. 做好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住戶的登記造冊和排查,對湖北、重慶等重點地區返達、來達人員要開展地毯式滾動摸排,並建立重點人員防控臺賬。

2. 由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相應責任主體負責,做好本小區住戶但暫未返達人員的登記造冊,採用短信、微信等多種方式及時聯繫宣傳,讓其近期內儘量留住當地。確需返達人員,應在達到達州1小時內向所轄社區“無接觸”報告,自覺執行《達州市通川區疫情防控居家隔離工作規範》。

3. 做好小區、單位家屬院、三無樓院、獨棟居民樓獨居老人、患有基礎性疾病等特殊防護群體的登記造冊,鄉鎮街委和社區應給予關心關懷。

(四)強化防控知識宣傳

通過宣傳欄、標語、廣播等多種形式,利用小區、樓棟微信群、QQ群等多種方式,將疫情防控信息及時傳達到轄區每一位居民,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對各類藉機製造恐慌、煽動滋事行為,依法從嚴打擊、追究責任。

五、其他規定

(一)本工作規範自2020年2月8日起施行。

(二)本工作規範僅適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疫情結束由達州市通川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解除。

(三)本工作規範解釋權歸通川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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