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等級鑑定是在醫療期做嗎?還是病假休完上班做?

攻克冬宮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可知,1.進行工傷鑑定,可以在醫療期結束後,或醫療期未結束,但經過治療後,病情已經穩定時進行。

2.治療期結束或病情穩定後,仍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才需要勞動能力鑑定。若治療後已恢復,則屬於一般傷情,享受一般傷情待遇即可,無須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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