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中的“類似商品”與“類似服務”究竟講的是什麼?

在申請商標的時候,一般會進行商標查詢來確保商標在申請過程中避免出現近似商標。但是在商標查詢過程中也多少有侷限性,其中有一點就是較難查明跨類近似的商標。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註冊中的“類似商品”與“類似服務”究竟講的是什麼?

那麼什麼是“類似商品”或“類似服務”呢?在商標註冊查詢中遇到“類似商品”或“類似服務”的情況該如何處理呢?

“類似商品”或“類似服務”是指不在同一類別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在功能、用途、原料、銷售渠道等方面具有大致相像特徵和一定共性、 或相關公眾認為其存在特定聯繫、容易形成混淆的商品。如褲子、衣服、浴衣、大衣、皮衣、 茄克、二極管與三極管等,它的名稱不同,但在用途、功能、銷售渠道及所用原料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共同性質和聯繫,所以在分類表中就列為類似商品。如果這些商品上使用相同和近似的商標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是同一企業生產的商品。

商標註冊中的“類似商品”與“類似服務”究竟講的是什麼?

在多數國家,查詢是按照商品及服務的分類進行的,但在《商標註冊用商品及服務國際分類》及其它一些國家或地區的分類中,都存在著跨類近似的問題。如在中國國家工商局商標局使用的《類似商品區分表》中明確寫明:國際分類表第21類的"化妝用具"與第3類的"成套化妝用具"類似,第9類的"電焊設備"與第7類的"焊接設備"近似。

在進行商標查詢時一定要注意到擬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是不是與其他商品或服務類似,也就是說要多長一個心眼。否則,您查詢很細緻,對查詢結果的判定也很正確,卻因沒有注意到“類似”這一特殊的問題而面臨商標被駁回的窘境。

對於“類似商品”或“類似服務”,僅在一類商品上進行檢索是不夠的,只有依賴具有豐富商品分類知識的專業人員的建議,在多個類別上進行檢索才能儘量避免漏掉可能構成障礙的商標註冊或申請。商標註冊查詢看似簡單,其實其中涉及到很多專業知識和技術門檻,如果不具備一定的商標知識和經驗,是很難做到周全的查詢的,而這也會給商標註冊造成極大的風險。(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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