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老賴不肯還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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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法言法,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現實生活中,遇到債務到期而不積極履行的情況時有發生,特別是民間借貸關係中,不履行償還義務的大有人在,如果遇到這種不履行到期債務的人,作為債權人該如何處理呢?下面就由我來為你詳細分析一下。

一、債務到期後,經催要“老賴”不肯主動還錢,請及時起訴,請及時起訴,請及時起訴,重要的事說三遍

對於借貸關係來說,都有訴訟時效的限制,在實踐中,如果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如果老賴提出對於訴訟時效的抗辯,那麼法院會因為超過訴訟時效而判決債權人敗訴,簡而言之就是你的錢,法律層面是不支持你的訴求了。這就要求把錢借出去的人應該在債務到期或者未到期時,積極的催要,以保持你的訴訟時效一直有效,並留下催要的相關證據,以防被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經過催要不還錢,估計,即使是再好關係的朋友或親戚,也已經“打破碗、撕破臉”了,因此,放下所謂的不好意思,趕緊的找個律師寫個訴狀,準備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原件,趕緊的到管轄地法院起訴吧,過時不候啊。

如果債務人有很多債務,而據你瞭解資產有限,那麼就需要你在立案的時候寫好一份保全申請書,及時對債務人相關財產進行保全,為後期實現債權保駕護航。

二、獲得勝訴判決後,請及時到立案庭立執行案子

這個事情也是非常急迫的事情,一般的執行案件的立案時效是法律文書生效後2年內,但是,儘早的立執行案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對債務人的財務等各種情況進行查詢,如果有可被執行的財產,就可以及時實現債權的保護。

這裡特別提醒債權人,要積極收集債務人財產等相關信息,當下執行難的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案多人少,一個執行法官手裡有二三百的執行案子需要去執行,主動去查詢被執行人財務情況的時間有限,因此,債權人在立執行案件後,坐等執行款到位的行為,大錯特錯。抱怨什麼的都沒用,及時拿到執行款才是王道。

三、訴訟程序要求程序上的合法性,這就難免戰線過長,因此,作為債權人一定要積極配合,提供對自己有利的各種證據,儘早實現自己的債權。

如果債務人在法院判決後,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義務的話,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來自訴,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遇到老賴,不要慌,收集證據及時起訴,拿到勝訴判決後,及時立執行案件,主動提供債務人財產信息,收集拒不履行證據,用拒執罪來規範債務人的行為,通過以上組合拳,我想,債權很快就會得到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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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在老賴的眼中,欠債不還,卻成了理所應當的事。生活中,一旦遇到讓人糟心的老賴,很少有債主知道,在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等情況下,不僅仍有機會要回欠款,甚至還可以請欠債“大爺”去坐牢。

一般因民間借貸產生的糾紛,債務人只要沒有觸犯刑法,是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欠債不還將會面臨牢獄之災。下面,銀資網(不良資產清收平臺)小編就為大家進行詳細闡述。

1、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債務人借錢不還,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依舊置若罔聞,拒不還錢。此時,債權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假如債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但前提是,在執行期間,債權人需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有財產而不還錢的有力證據。

2、信用卡惡意透支

法律規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惡意透支”。假如持卡人惡意透支額度超過1萬元,將被認定為“數額較大”,一旦銀行向法院起訴,將會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借錢不還型詐騙

“借錢不還”型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比如:借款人以經濟困難為由,利用他人的信任,騙取他人錢財,這種以借貸之名,行詐騙之實的行為應當被定性為詐騙罪。

日常生活中,此類詐騙行為在親戚、朋友及同事之間較為多發,借款人主要利用對方的信任或者同情心,虛構相關事實,進而借錢,其本意借錢就不打算還,這種情況可稱之為“借貸式詐騙”。

借貸式詐騙,數額較大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此外,提醒大家,假如借款人借錢用於吸毒、走私等犯罪活動,在出借人事先知曉的情況下,一旦造成嚴重後果,不僅借款人會鋃鐺入獄,出借人也會淪為“共犯”,不僅借款會打水漂,同時也會面臨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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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老賴不肯還錢,如果沒起訴的那就起訴,並做財產保全。如果已經起訴了,那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當然即便申請了法院強制執行也有可能沒法執行。

沒法執行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這種情況下法院拿他也沒有辦法,只要本人不隱藏,並且依法包括個人財產,法院都不能對他進行拘留,也不能把它列入失信黑名單,這種情況自認倒黴,以後再慢慢的查找他的財產,一旦發現他有財產了,再申請恢復執行。

另一種情況是被執行人他隱匿了財產,這種人本身是有履行能力的,故意把財產進行轉移隱匿,致使法院沒法執行,對於這種情況,申請人要積極的報告財產,配合法院的執行。而一旦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有這種行為,法院可以直接將被執行人移送公安機關,以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可能他有一點財產,但是也不多,這種情況下能擠多少就擠多少,法院一般也會促成雙方進行和解,拉長償還期限,達成和解協議,法院的執行也就結束了。如果到期不能履行和解協議,當事人還是可以申請法院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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