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982 證券簡稱:*ST中絨 公告編號:2020-0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銀絨業”,股票簡稱:*ST中絨,股票代碼:000982)股票2020年2月4日、2月5日、2月6日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偏離值達到-12.18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屬於交易異常波動。

二、公司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實,現將有關核實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控股股東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不存在關於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3、未發現近期公共媒體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東、持股 5%以上的股東在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規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2019年7月9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銀川中院”)作出(2018)寧01破申2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債權人上海雍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中銀絨業重整申請。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出資人組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銀川中院於同日作出(2019)寧01破6-2號《民事裁定書》,批准中銀絨業重整計劃,終止中銀絨業重整程序,公司進入重整計劃實施階段。

公司管理人已通過競價方式處置部分資本公積金轉增所得股票及資產,詳見本公司於2019年11月26日發佈的《2019-126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關於以競價方式處置部分資本公積金轉增所得股票及資產的公告》,以及2019年12月19日發佈的《2019-133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整計劃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事項實施的公告》。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股權登記日為2019年12月24日,轉增股本上市日為2019年12月25日,對於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不再對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本公司已於2019年12月19日發佈了《2019-134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後股票價格不實施除權的公告》。

上述轉增股票的登記工作已在中國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完畢。登記完成以後恆天金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天金石”)直接持有和通過恆天聚信和恆天嘉業間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合計達到565,438,176股,成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恆天金石已於2019年12月25日披露了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本公司也於同日發佈了《2019-136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權益變動及控股股東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12月26日,銀川中院裁定中銀絨業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本公司已於2019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了《2019-138 寧夏中銀絨業公司有限公司關於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公告》。

公司於2020年1月21日發佈了《2020-06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19年度期末淨資產為113,648.48萬元,2019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50,000萬元至–320,000萬元之間。

公司董事會確認,除上述事項外,目前沒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 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特別風險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

公司股票交易目前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且公司2018年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如果公司2019年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仍為負值,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14.1.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暫停上市的風險。

公司2018年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如果公司2019年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仍為負值,則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

2、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如果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即2020年度)報告顯示公司淨利潤或者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負值、期末淨資產為負值、營業收入低於一千萬元或者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0年年度報告,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條第(一)至第(五)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發佈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同時也提醒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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