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繳養老保險最長6個月!濟寧“24條”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2月5日,濟寧市出臺24條具體政策措施,從強化金融支持、減輕企業負擔等5個大的方面,支持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影響。

在強化金融支持方面,首先穩定信貸供給,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予以展期或優先開展無還本續貸。其次,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今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低於去年同期0.5個百分點。

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首先減免企業稅費,減徵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其次,可依法辦理緩繳稅款,緩繳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另外,還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

在降低運營成本方面,首先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可以減免或減半徵收1—3個月的房租。其次,緩解企業用能成本壓力,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其次,給予技術改造項目相關補助,企業為擴大口罩、防護服生產進行的技改投資,新購置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下的按40%補貼,200—300萬元的按30%補貼。

在加大穩崗力度方面,支持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在優化政務服務方面,加強煤電油氣供應保障,加強對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等重要場所和醫療用品、藥品等生產企業的供電保障服務。支持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對生產銷售用於肺炎疫情防控的藥品、醫療用品的中小企業,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過程中優先予以支持。中小企業針對肺炎疫情防控進行的研發費用,省市財政按照80%比例補助。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財政部門將及時撥付資金。

這些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3個月。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呂光社 張譽耀 通訊員 唐巖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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