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肺炎期間上班人員怎麼算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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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得好,我認為,在這個期間,給奮戰在抗疫前線的,所有醫學專家,教授和醫生護士們的工資,翻十倍,另外再按做出的突出貢獻,加發獎金,其實,他們這些人並不是為了多少多少的工資錢去的,而是為了,服務人民,儘早消滅疫情,還人類一個平安的生活。他們卻付出了,辛苦的勞動,有的已經付出了生命,他們的死重於泰山。為防控疫情獻出生命的這些人,國家肯定會給予最高的榮譽和優厚的獎金待遇,那麼,始終戰鬥在防控一前線的這些人,一定要給予優厚的工資,獎金待遇用以安慰他們的親人,咱們中國人有一句話說得好,錢在人情大義面前不算什麼,但是通過錢可以表達國家和人民,對於這些不顧個人安危辛苦戰鬥在防控疫情前線的人們,一點鼓勵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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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地區,具體看當地人社政策

  按照相關要求,全市工業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那麼,2020年春節延長假期工資待遇如何確定?企業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待遇如何確定?日前,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作人員,就以上問題作出解答。

  延長假期期間上班可獲200%工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企業需支付員工遠程辦公工資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遼政辦明電〔2020〕6號)要求,除《通知》中規定情形外,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2月3日至9日未復工期間,根據《遼寧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即企業延遲復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但對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期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依法支付工資。

  不受延遲復工命令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的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舞爪張牙


工資的折算方式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算出日薪與時薪後,再分別乘上6倍(法定節假日)或兩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

依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1月1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在2日、3日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每小時



合情合理就行,為國家做出貢獻是光榮的。為了國家我們可以奮不顧身。拋開我們的益處奮勇向前。只要是中國人都要有這種愛國奉獻精神。祖國強,我強;祖國富,我富,我和祖國血肉相連!。



生火取暖


如果單位為防疫大部分人不上班,那少數堅持工作的人員確實應給以獎勵。但此事國家沒有規定,所以只能由用人單位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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