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員工能力相當,工作內容也一樣,老闆多給其中一個員工2000元月薪,現在被另一個員工知道了,該怎麼辦?

越南緣妹


1.一個合格的老闆,應該首先學會客觀、公正、理性的對待員工。你是犯了作為老闆最不應該犯的一個大忌。其實員工除過要你兌現工資等承諾,更希望在人格上能得到領導尊重,公平公正對待。這點,任何時候,任何條件下,都應該是對待員工作為重要的原則。

2.員工來你這裡,不僅僅是為了得到報仇,還有一點,就是信任你。不信任你來你這裡不合情理。所以,你應該信任員工,不要輕易就把這種信任打破。這樣,以後你無法有效的培養起來你的核心團隊。

3.當然,能力相當情況下,你有自己的偏向,但要問問,這個偏向是情感成分多,還是關於工作的理智成分多。如果關乎工作中的小毛病,你完全可以在不給他多給2000元月薪的時候,把毛病挑明瞭說。這樣才能讓人心服口服。如果不是,僅僅是因為譬如個人情感方面或私心方面的問題,那就要想名頭找個時間找個理由補上。


貓個蛋黑個豆兒


記得很早的時候,精英菌在一個企業裡工作,作為科發部經理,另外一個同事,關係較好,是銷售部經理,我倆是同時從外面調回總部擔任這些職務的。但是年底的時候,這個同事和我說漏嘴了,就是他年底得到了5000塊的獎金。並且在所有的部門經理裡面,只有他拿到了這個獎金,他說是公司級的領導層都有。當時精英菌確實有點覺得不得勁,並且5000這個數目在當時不是小數目,但是也馬上就過去了,他被公司領導重視,別列為編外的公司級領導,拿到這個錢也無可厚非。精英菌當時唯一的想法就是,公司管理層竟然還有這樣的福利,看來做到公司管理層很好啊。

可能在你看來,兩個員工能力相當,工作內容一樣,但是,在老闆看來,就有輕重之分,而多給的2000工資就是比較明顯的例子。正常來說,即使其中這個人是老闆的親戚或者說是關係進來的,但是,在老闆看來,能給份工作就不錯,額外的再多給工資,老闆通常都不會這樣來處理。

如果另外一個員工知道別人的薪水比自己多2000,其實,唯一要做的就是放平心態,看看自己做事和對方有什麼區別,是不是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如果存在,那麼就向別人學習。要知道,老闆不會在員工身上發冤枉錢。

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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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下自己的真實經歷:

07年一畢業我就進入了外企,那個時候單位只有6箇中國人和幾個常駐的外國人,作為一個部門掛靠在集團的另一家兄弟公司裡,負責國內供應商的甄選和工廠籌建。

兩年後,工廠建好,我們的總經理從上海空降,隨身帶來一位年齡和我一樣大的助理,同樣畢業兩年,同樣專業是外語。只是她是助理,而我是人力資源部的員工。我們的工資隨著總經理過來都做了調整,我的和她的差2000多塊。總經理把我叫到一邊,給我解釋了為什麼這樣做,並且讓對此事保密。

10年過去了,我從沒覺得不平衡,即使在外企即使總經理也會有偏袒,這麼做肯定是有原因的,這個事情我置身其中,所以很多事領導需要的是平衡,而我們看到的是表面呈現出來的不公平。

那次事情一直無人知曉,後來總經理也比較器重我,同樣能力的一半都沒有我的薪水高,而且現在那位總經理調到深圳,還有聯絡。

很多事情呈現出來的是一個樣子,到深究根本原因才是關鍵。


職場教練如風


確實不公平,但如果這都要鬧辭職,那眾多的企業(包括眾多的知名大企業),同一個崗位,新招的員工,工作內容比老員工還少,但是新員工工資就是比老員工高一大截,如何破?


現實裡,不管國企外企民企,不論大企業小企業,同一崗位同一工作內容,薪資不同的比比皆是。存在即合理,如果打聽到我工資比我同事高,我就心裡暗喜,如果打聽到我工資比同事低,我就會破口大罵,太不公平啦。哈哈!


其實企業為何要同一崗位同一工作內容,薪資會有些差異,主要是有三個原因造成的:

1、資歷

資歷不是能力,而是對企業持續性的貢獻,這是用來衡量忠誠度的,如果同一崗位,幹十年和幹一年,工資一分不差,那就沒人幹十年了,肯定幹一兩年剛成為熟手,如果沒升職漲薪機會,就果斷跳槽走了,但企業哪有那麼多升職機會啊。


2、談判

企業都想用最低的成本招來最合適的人,企業在每個時間段,對人才的需求迫切度是不同的,你來的時候,一群人競爭,你談了5000工資進來了;同一崗位,企業急得嗷嗷叫需要更多人手時,同事這個時候來的,企業很可能就給他開7000。


3、能力

工作崗位一樣,工作內容一樣,就代表工作能力一樣嗎?而且你確定工作內容一樣嗎?現實中,老闆,尤其是私企的老闆,誰值多少錢誰可以替代,心裡雪亮,他多給2000塊,自是看中了其某個能力亮點。


所以,現實中,不論國企私企外企,同一崗位同一工作內容,都會有些差異的,除非是非常標準的死板的幾乎沒有技術含量的工作,可能會完全統一工資。而無一例外,幾乎所有企業的員工薪資都是偏向保密的。遇到你說的這種情況,你要做的有這麼三條:


1、批評

一定不能縱容打聽工資這種情況,該批評的就要批評,不然你們整個公司都要人心浮動了。現實中也沒有哪個企業會對全體員工公示每個人多少工資。


2、勉勵

告訴他,你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比如有些工資是不能調的,有意見也沒用;但有些部分是可以根據能力調整的,下次調薪會考慮他一下。


3、闡明

作為老闆,你多給2000元,肯定是有用意的(除非那名下屬是你親戚),把你的標準告訴讓你公平對待的這名下屬就可以了。


現實中,企業裡,尤其是大企業裡,還存在著眾多的領導比下屬工資低的情況,很多人升任領導後,看到下屬工資的一剎那,一萬個草泥馬在腦海裡奔過。如果盡你的努力安慰他,他還不能接受,那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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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領導的差別對待真的會讓員工有挫敗感。

說說我個人的經歷吧,我現在領導仗著與我同事的關係好,交往時間久,在我們犯同樣錯誤的情況下,他會揪住我的小錯誤不放,而對他所犯的錯誤能混就混過去,而對於我同事犯的達到處罰程度上的錯誤卻連帶帶我一起受罰。

我找領導說出過我的想法,但他其實並沒有改正,同事後來還犯過一次處罰上的錯誤,領導卻隨之任之,並沒有扣除相應的罰款。這曾經讓我感到深深的迷惑,我試圖用工作認真仔細來挽回這種局面,但其實並沒有什麼用。後來我就明白了,由於我是新來工作沒多久,讓他對我和同事之間產生了差別對待,而我並沒有犯什麼本質上的錯誤。所以我決定離職,我覺得工作上能有一個和自己合得來,並且三觀公正的領導是非常重要的,對我以後的工作發展也比較有利。

所以你不看好的那個員工請你辭退他吧,人的好惡是沒有緣由的。這樣下去只會讓他更加挫敗,或許他也會自己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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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個人感情可以不要以工資名義一起發比較好,這樣被另一個知道你你這個老闆一點好處都沒有,繼續幹,不會死心塌地為你好,要不就跳槽,你再找個新人未必比她強,我以前也遇到同樣問題,老闆把店交給我,店裡業績百分之九十是我的,我從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從沒離崗過,真是把店當成我自己的,可店裡還有一個女的,說白了會炫,時間久了老闆對她也有想法,感情上早超過老闆和員工關係,自然工資不斷上漲,我知道後什麼也沒說,直接辭職了,他家招聘好多人,一直都不如意,因為他一直拿新人跟我比,一個新人怎麼能超過一個有十年經驗的人哦,後來他媽媽找到我家親戚出面說話,希望我能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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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私企都喜歡搞這種密薪制,這種薪酬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容易造成不公平,進而影響了團隊的穩定。

兩個人能力相當,工作內容也相差無幾,按理說應該同工同酬,否則必然造成職場不公平。站在員工的角度想一想,人家活沒少幹,力沒少出,同樣的工作,薪酬卻大相徑庭,換做誰也是難以接受的。更為關鍵的是,兩千塊錢對於一個普通打工者來說,並不是一個小數目!所以,跟你要個說法,要求公平對待,我覺得這是合理的訴求。當然了,你是老闆,企業是你的,想給誰發多少就給誰發多少,這是你的自由。

但是,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這麼管理企業,風險還是很大的。作為一個老闆,最忌以好惡取人定薪。薪酬是一個員工價值和勞動成果的體現,雖然你是老闆,也不能憑個人喜好決定員工的薪酬水平,那樣未免有點太隨意了。管理一個企業,最重要的是建立規矩,薪酬規矩就是重要的一方面。如果在薪酬上你都這麼隨意,員工還怎麼敢相信你呢。

這種密薪制,有利也有弊,隨著公司規模越來越大,弊遠遠大於利。公司大了以後,薪酬想做到保密是很難的。人都有攀比心理,當得知自己的工資比別人少的時候,必然心理不平衡,然後就會帶到工作中,進而影響工作積極性和效率,甚至會影響到團隊的團結和穩定。古人說得好,“不患寡而患不均”,這是中國人普遍的心理。

從你的口氣分析,這是一個普通員工,所以你有開除他的想法。如果是一個核心員工呢,這時你會非常被動的。真要是一個有技術有能力的核心員工,得知你做事如此不公平後,會義無反顧辭職的。有能力,人家到哪兒都不愁飯碗問題,那時,就是你極力研究,恐怕也是於事無補的。

所以,如果想要企業健康發展,還是要建立規範化的薪酬體系比較好。對一些特殊人才可以實行面議薪酬,大部分普通員工,儘量實行透明化薪酬,這才是一個企業健康持續發展的路子。

1.閱後如果喜歡,不妨點贊和評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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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你好,作為老闆,從私人關係上說,給自己喜歡的員工多加工資未嘗不可;但從同工同酬的原則上講,你對工作能力相當崗位相同的兩個員工實行差別化工資待遇,是違背同工同酬原則的,這必然埋下隱患。

現在那位工資低的員工得知了真相,要你這個老闆公平對待所有員工,是你必須面對且要解決的。我從自己的理解來談幾個應對的方案,以供參考。

一、給受到差別對待的那位員工也漲2000工資。這體現的是公平對待同工同酬,也是最得人心的做法。但這會增加你的企業人工成本(不是最主要的),還可能讓你感到不爽。

二、降低你喜歡的那位員工工資,降低幅度為2000元。這樣做,也能體現公平對待同工同酬,但這是最不得人心的做法,會讓兩個員工都對你很有意見,更會增加員工之間的摩擦。

三、辭退找你漲工資的員工。這麼做雖然可以,但企業要支付該員工雙倍賠償金,因為員工沒有做錯什麼事沒有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老闆僅僅因為不想給他漲工資而辭退之,就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補償規定是要支付二倍賠償金的。更為重要的是,本來就差別對待員工,現在還辭退人家,會寒了員工的心。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到底是漲工資還是降工資抑或是辭退員工,最終還是需要你這個老闆決定。平心而論,或許辭退是最好的選擇,但願你能有所補償。


Sir聊HR


回答概述

  • 同工不同酬,必有原因,可以與員工溝通清楚原因在哪裡

  • 如果覺得內心過意不去,請按照標準的項目衝突溝通解決模式來執行,參考下文

  • 以個人角度來滿足用人需求,並以此制定薪資,不能長久,建議迴歸正軌

回答分類

項目管理——溝通管理|薪酬管理——工資

回答詳情

無論辭退與否,該員工的狀態都會有所起伏,為保證工作,我們應優先安撫之。

單獨與該員工交談,先平復其情緒,之後,充分肯定他的工作成果。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與該員工交流:

成長性,該員工剛來的時候能力並不突出,但現在,經過他不斷地努力,能力已經達到另一個層級,這一點十分值得讚賞。

主觀性:同樣的職責和工作內容,會因為不同的工作態度,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態度主觀,積極向上的員工,往往能最大化工作成果,也更受到領導信任。

適應性:企業不是學校,確定員工薪酬、考核員工表現的標準不僅僅依靠工作成績,還有綜合考慮口頭表達能力,與同事相處的能力等。所以,員工需要去適應企業的考評標準。

綜合上述,希望他儘快投入到工作當中,並在下一個加薪日的時候,根據他的表現,按照企業的薪資標準來加薪。如果溝通失敗,建議辭退。



另外,建議老闆多從公司的角度考慮用人管人,從創造企業價值的角度制定薪資。

這裡不便多說,畢竟公司是團隊運作,領導者只考慮自己的喜好用人,容易把團隊打造成“糖衣團隊”,雖說提高了管理效率和舒適度,但會放大自身的管理問題。同樣,按照個人喜好給他人制定薪資,卻不依賴公正的薪資標準,容易引起“民憤”。到時候,團隊內部相互猜忌,勾心鬥角,真不至於。建議從企業出發,制定用人需求,以及薪資標準。



數馨文摘


對於企業來說,薪酬管理有兩個很重要的原則,分別是對外要有競爭性,對內要有公平性。今天來聊聊公平性。公平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第一,薪酬要根據崗位、能力、績效等確定

一家公司,如果內部沒有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那這家公司遲早會出現問題。作為管理者,要讓公司的薪酬管理,根據公司員工的崗位、能力、績效來確定。很多公司,薪酬的確定,靠的是老闆的一言堂,老闆定了多少就是多少。而老闆的標準,一般是主觀的,比如,我喜歡這個人,那就給他多定一點;這個人有能力,但是有點拽,那就給他定低一點。這樣定工資就不公平了。

第二,同崗位要同工同酬

像你說的,能力相當,工作內容也一樣,本來工資應該是要一樣的,可是,由於你喜歡另一個,所以你就給另一個多加了2000,這是一種嚴重的不公平。

當然同工同酬絕不代表工資要一樣,還是可以有差異的,但是就算有差異,可能也只是體現在學歷、工齡上,而且差異不能太大,比如差幾百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差上千塊,那另一個肯定是有意見的。

因此,作為老闆,如果你要從公司的角度出發,建議你還是要讓薪酬做到公平公正。否則,你是很難做到管理好你的員工的。

回到你的問題,另一個員工叫你要公平對待,我覺得這是很正常的。但是,你的反應令我倒是有點驚訝,員工提出要公平和對待,你卻想著要辭退他,所以,我只能有以下幾種猜測:

第一,這個員工的能力一般

因為他的能力不行,所以,你覺得不能給他加工資,他本來就只值這麼多錢,如果他要加工資,那他就只能離開這家公司。

第二,這個員工對你來說不重要

所以,這個員工隨時走都可以,走了,你也不會覺得可惜,你隨時都可以找到人來頂替他。

因此,如果是上面兩種情況,那你就堅持自己的想法,讓他自己離職好了。

但如果從公司長遠發展的角度,你作為公司的老闆,肯定是要公平對待每一位員工的,對那些有能力,有績效的員工,要特別優待,而那些表現差的員工,可以低工資,只有這樣,你的企業才能真正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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