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出台《工作规则》为领导干部立下68条“规矩”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从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等十一个方面为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及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立下68条“规矩”。《规则》要求,省政府工作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的准则,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规则》指出,省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重大规划,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事项,大额度资金分配使用,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社会管理重要事务,地方性法规议案和省政府规章等,由省政府全体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省政府各部门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下级或基层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规则》指出,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此外,积极回应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

精简会议数量规模 重在解决问题

《规则》指出,省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严格遵守精简会议的有关规定,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减少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陪会,通知主要负责人参会的,须报经省长批准。全省性会议应当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各类会议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

《规则》对会议请假制度提出了要求,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长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省政府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省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的,向省长请假。其他参会人员请假由省政府办公厅向省长报告。此外,未经省长批准,副省长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不出席非兼职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失职渎职将追究责任 以权谋私将严肃查处

在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规则》要求,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此外,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改革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文/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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