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違反人性的嗎?

魏秋盈


這樣的問題,太深奧了。

婚姻一詞,是中華上下五千年才進化而來的,為什麼說會違反人性呢,這是人類進步的文化底蘊,婚姻是美好的,婚姻是幸福的,一個國家和另一個國家建交在古代屬於聯姻,為的就是能更好的發展,所以說婚姻不是違反人性的,婚姻是代表人類文明的體現,婚姻是每個國家,每個地區,每個人都應該經歷的,不可否認的事實,不能說違反人性,人性就是應該去探索更加美滿婚姻的方法,而不是褻瀆婚姻的態度。


情感小熊貓吖


    讀了一本書,讀了一大堆愛情,生活,動物本能,慾望,性交,進化的東西,最終得到了一個結論,就是父親的這個角色,將從人類歷史上退出。

       男性動物生來就是好色的,所以會盡可能多的,和女性發生性行為,以圖讓自己的基因更好的傳承下去。,女性的卵子比較珍貴,會選擇最優秀的雄性,把好的基因傳承下去,一個長的帥,又有錢,又聰明的男性,是不會找不到女性的

        婚姻是一種經濟行為,是為了讓財產能夠更好的傳承下去,經濟越發達,個體的經濟越獨立,單身就越多,一些高福利的國家,和經濟發達的地方 單身比例會更多。小學的同學,和初中的同學,早就結婚了,反而高中,和大學的同學,卻還有很多的單身。

        從進化論上講,女性天生有欺騙的基因。

       婚姻其實是反人性的,佔據了人們更多的自由,是為了照顧更多人的利益,獅子為什麼不結婚,老虎為什麼不結婚。所有的動物只有人才結婚,一夫一妻制度,其實不太適合生物進化。在別的動物之間,往往是身體最好的,能力最強的,有更多的交配的機會。一些不夠強壯的,不夠好的基因,往往會被淘汰。優秀的會被傳承下去


環球號外


婚姻是自私狹隘愚蠢自苦下賤的遊戲!

為什麼?

現在的女人,出門的時間很多,有機會在外面接觸丈夫以外的男人的機會很多。其實,女人生孩子,父親是誰?只有女人自己才知道!不,就是女人自己也很難絕對清楚!只有自己苦逼自己囚禁自己,才能絕對的清楚!

其實,對於孩子來說,真正的父親是誰,真正的母親是誰,根本上是不知道的!因為出生那一刻,自己沒有意識!都是長大後所謂的父母親說的。

所以,婚姻是愚蠢的人的愚蠢的自苦的遊戲!

至於母親是誰,作為生孩子的女人來說,是絕對不會搞錯的。所以,小孩只須要知道母親即可,根本無須要知道父親是誰。

婚姻囚禁了人性的自由!吃食,性交,是正常人的正常須要!只有不正常的人,才不須要!性交就同吃食一樣。不吃,餓了,苦。不性交,憋了更苦。正常的人絕對不會覺得天天吃同樣的一味菜,一生只吃同樣的一味菜好吃!只有變態的不正常的人才會覺得!

所以,很多男女出軌!不就是想換一換菜式嗎?有錯嗎?可是,這正常的須要,卻被反人性的婚姻規則束縛著!被愚蠢、狹隘、不正常自私的人們束縛著!

人生,有相當一部分的苦是愚蠢的人們自己給自己造成的!

人要活得儘量少些苦,必須要破除自己的愚蠢、狹隘以及不正常的自私!


陽巴月


母親是家庭的靈魂。

父親是社會的靈魂。

家庭的不穩,由於女德的缺失。

社會的不穩,由於家庭的不穩。

廉恥是立國之本。男人不懂廉恥為盜。女人不講廉恥是娼!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禮是相處之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克己以復禮。若不克己,子弒其父者,有之,母殺其子者,有之;夫婦互殺者,有之……

義是行為底線。忽見孺子墜井,見之者必發乎怵惕惻隱之心。發乎心,踐乎行,義也。若不信乎義,社會冷漠,世態炎涼,重慶公交之事,可怖也!國家未嘗不似一輛行駛中的列車。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即是義之義!

廉不是清廉正直的意思!廉是自知之明!儒家一日三省吾身!自省以養廉!若不知廉,婦叛其夫,夫叛其婦,官叛其位,國叛其家,家庭之道絕矣!

恥是羞恥之心!書曰“一夫不獲,是餘之辜;百姓有過,罪之在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羞恥是人性最後一道防線。不自知,不知恥,何為人!

育民不以廉恥,是為育畜!畜類只有被食用的價值!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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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140178000


如穆索尼烏斯·魯弗斯說的,假如有什麼東西是符合自然的,那麼這就是婚姻。但是,當我們從婚姻的締結到婚姻的解散仔細地重新審視一遍婚姻,它似乎徹頭徹尾的是“人造”的。它與生育沒有必然的聯繫,而性則是掩蔽於生育之下不具備文化的正當性。

那麼,我們或許能夠從婚姻制度最初的建立來窺探一二。正如弗洛伊德所說,“……男人的性本能最初並不是以生育為目的,而是為了獲得一種特別的快樂”,婚姻恰恰是束縛著性和生育的(所以,那些說同性婚姻會導致亡國滅種的人請你們反對一切婚姻制度)。但是我們通過過去的婚姻可以看到,婚姻及其家庭的延續特別注重一件事情——以父親中心的血脈傳承。所以,我們可以推斷得出,我們所見的婚姻制度的源頭是父權制度的需求。

簡單來說,婚姻制度的本質是確定女性的歸屬權,以延續父系氏族的血脈和維持男性權力的權威。所以,婚姻就是建立在對女性的壓迫之上的,即建立在性別不平等之上的。

從上面可以看到,婚姻並不自然,也是違反人性的。它約束著性和生育,還剝削著女性。那麼隨著歷史的發展,婚姻的定義也在不斷地改變。因此,隨著女性社會地位的上升,婚姻制度對女性的剝削逐漸減少,但人們腦子裡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並未完全消失。同樣,正如李銀河教授所言,隨著關於人的解放,性的解放,婚姻制度這約束著人類本性的古老制度終將會走向消亡。

參考文獻:

1. 周安平.性別平等的法律建構〔D〕蘇州大學.2004


Amber08


不是的。婚姻實際上就是人性化的組合體現。可是,我卻感覺結婚證就有些不是很人性化了的。婚姻是倆個人在一起產生出感情來了,就要組建家庭,繁衍後代,生生不息。而當你有了結婚證,就完全被結婚證給約束了,男女關係總是相互被愛慕的,除了婚姻家庭的的女人或男人是被結婚證用來確定是自己的外,所有的婚外戀和心儀的倆個人就不能再在一起的了,要在一起就是會被所謂的道德給綁架了,是違法的了,可這樣的事情往往也是人之常情啊。人與動物的最大的區別也在於人是時時刻刻都會被異性相吸,對異性產生感情的,當一個人成熟了,是會隨時都有性愛的要求的,是不會象動物那樣,等待著只有發情期才能有性的要求的,一張結婚證能讓多少相愛的人,有情的人永遠都不敢再成為眷屬啊?有了結婚證的人,就永遠都不敢再去愛,這就顯得結婚證真的是很不人性化了的。個人觀點啊😊


又見一針血


婚姻公式0.5+0.5=1

什麼是婚姻?婚姻就是兩個有情人相互親愛、相互諒解、相互包容的家庭生活過程。

由此可見,婚姻不是兩個人短暫的機械組合,而是兩個人恆久的有機結合。所以,婚姻不是1+1=2 ,而是0.5+0.5=1即兩個人各削去自己一半缺點、錯誤,然後粘合成一個完整的家庭。在平平淡淡的漫長家庭生活中,夫妻二人仍然會產生新的缺點、錯誤,怎麼辦?相互諒解、相互包容、相互改正。夫妻倆過日子要像一雙筷子:一是誰也離不開誰,相互支持;二是什麼酸甜苦辣都能一起嘗,同甘共苦。

愛情,是兩個有情人基於姻緣的肌膚之愛,肌膚之愛是轟轟烈烈的愛,這是男女兩個人之間甜蜜的濃烈的持久的情人之愛,有了第三者——孩子,情人之愛就變成親人之愛,因為孩子身上流淌著兩個人的血液,孩子是催化劑把兩個人的濃濃愛情融化成濃濃的親情,孩子是粘合劑把兩個毫不相干的情人粘合成不離不棄的親人。所以,孩子既是愛情的結晶,也是愛情的昇華,正是因為孩子的出現使兩個沒有任何血液關係的情人終於成為血脈相連的親人。所以,我們把沒有孩子的夫妻關係比喻為“夫妻如衣服”,因此,合身就穿,不合身就脫,誰也不綁誰,因為結婚是自由的;誰也不賴誰,因為離婚也是自由的。可是夫妻一旦有了孩子,夫妻就由原來的情人關係變成親人關係,夫妻關係變成父母關係,這時候的“夫妻如衣服”就變成“父母如神仙”啦,哺育孩子、養育孩子、培養孩子的家庭責任就來了,就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所謂愛情,還要為孩子健康成長、快樂生活考慮,因為父母這個“神仙”是不為自己,專為別人著想的。恩格斯有句名言:“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在夫妻沒有孩子之前這句名言是千真萬確的,一旦有了孩子,再單純講所謂的愛情,不顧及孩子的未來就是非常荒誕的。因此我要補充一句:“只講愛情不顧孩子的父母不但不道德而且很殘忍”!因為夫妻離異不僅是傷雙方的心,而且更傷孩子的心身。離異夫妻單純的傷心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平復,但對孩子心身兩方面的傷害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大。所以,夫妻離異對雙方的傷害僅僅是100%的傷害,是一個大人對一個大人的傷害;但對孩子的傷害卻是200%的傷害,是兩個大人對一個孩子雙倍的心身傷害。因為孩子是因為父母雙方的愛——來到人世,又由於父母雙方的恨——遺棄社會。特別是對那些未成年孩子的傷害是伴隨終身的,甚至是毀滅了孩子的一生。學校的問題學生、社會的混混、監獄的罪犯大多數出身於父母離異的家庭,或者家庭不和諧、不幸福、不完整的家庭。

綜上所述,

婚姻不僅僅是0.5+0.5的夫妻關係,而且是+孩子+公婆+岳父母的家庭關係。所以,對婚姻問題要慎之又慎,既不能馬馬虎虎結婚,也不能隨隨便便離婚。因為婚姻,不僅僅關係夫妻雙方的感情,而且也關係到子女的感情,雙方父母的感情。目前中國的離婚率已經高達2.8%,世界排名第十。北京市的離婚率39%全國第一,也就是說,每十對結婚的,有四對離婚,過去的所謂七年之癢,現在變成五年甚至三年之癢了!兩個成年男女離婚的痛苦是一陣子,但對孩子的傷害是一輩子啊!!!


董海發


唉~你呀帖主!違反人性的,何止僅只婚姻呢?!讓人類從動物種群裡脫穎而出的,又有哪一項使得人類高級於普通動物之人文精神不與人性的本能抵抗呢?我深感,所謂的人類理性,本身就是人類告辭普通動物而出類拔萃的贖價啊!但,理性是不是把人禁錮成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這則是個亙古迄今一直在爭辯不休的人文議題。自私,是人類發展的動力。而貪婪,是人類自毀的首敵。那麼,人類是靠什麼”高級地”生存下來的?就是趨利避害。就是抑惡揚善。中華文化的中庸學說認為,凡事不偏不倚,否則物極必反。比如,樂極可以生悲,貪得不能無厭。那麼,許多許多的事理,哲理究其竟要啟迪人類什麼?就是,人以自我為尊。人因唯我遭害。所謂的我為人人是想要追求什麼?就是人人為我。我曾經屢屢聽見過有話說:蠻多世事,可以看透,但不能說透。我感觸前面的話就蠻自私,因為有許多愚頑,是需要點化的。這也是教育和文化層面的應有之義。不然,置蠻多愚頑於無視,是會戕害人性的。比如,把蠻多的事理看成真理。用絕對的真理再去扼殺人性。而沒有了人性,人類還以何存在?!許多的高大上的政治正確恰恰在這一點上因曲太高而和遭寡。帖主有無醬紫的感觸呢?我有!


嘮悟聊齋


如果婚姻的內容是兩個情投意合互相喜愛的異性結合在一起,共同來走人生路,那麼婚姻本身是美好的,是會為人生命一次的幸福指數加分的。但是,事實呢?先說結婚的年齡,各個國家都有法規吧,雖不相同,但大概都是十六七、二十歲,這樣的年紀,僅僅因為社會趨勢和積習,便紛紛走進了婚姻,那麼年輕啊,生命剛剛開始,對各種事物的認識都不成熟,就與一個異性,因為一紙證書捆綁在了一個屋子裡,一張床上!也許這時候,兩個人互相喜歡,愛惜,可是,二十歲的人是要成長的!等他們四十歲了,六十歲了,什麼都變了,(如果仍然喜歡當然好)可是不喜歡了呢?甚至互相討厭憎恨,咋辦?離婚,那麼麻煩來了,……這個意義上來講,婚姻人不人道咱還探討不了,但真不是什麼讓人喜歡的東西。


我自向天歌


制定一份婚姻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證件,這樣就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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