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和看守所,對於涉嫌犯罪的人來說,究竟哪裡比較好?

監獄和看守所,對於涉嫌犯罪的人來說,究竟哪裡比較好?

九章刑辯創始人;金亞太優秀刑辯律師;亞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長

目標:窮二十年蠻力,救一百條人命!

前言

因為專業從事刑事辯護的原因,經常會有人諮詢這麼一個問題——

到底是監獄裡好,還是看守所裡好?

對於這種問題,一般情況下,三兩句話很難說清楚,關鍵是有時候自己認為說清楚了,對方卻一臉蒙圈,感覺還是一頭霧水。

為了減少重複性勞動,順便也充分發揮一下互聯網的好處,在此就做一個統一回答,具體分兩個方面:

一,首先要說明的是,不管是看守所,還是監獄,這兩個地方都不咋滴,都不是常人可以長期呆下去的地方,所以最好都不要選。

因為:

1、面臨刑事風險。

只要到這兩個地方來的,基本上都是與刑事犯罪有關係的,當然裡面的管教屬於例外。

在看守所的,十之八九都會判有罪,區別只在於刑期的長短,只有極少數會無罪釋放。

至於在監獄裡的,大概99%都是確實有罪的,只有極個別的案件,可能涉嫌冤假錯案。

2、在這兩個地方,都很難自由活動。

也就是說只要進到看守所或者監獄,就意味著一件事——自由會失去,個別的甚至連生命都會失去

3、有“房倒屋塌”的風險。

如果是家中的頂樑柱,那麼,這個家庭將面臨“房倒屋塌”的危險。

4、子女有被區別對待的風險。

如果子女特別優秀,未來很有可能會因為這曾經的汙點,從而導致優秀子女無法參軍或考公務員,無法為社會做更多的貢獻。

所以,如果有第三選擇,建議儘量距離這兩個地方遠點,越遠越好。

就像查理芒格說的:如果我知道我會死在哪兒,那麼,我這輩子都不會去那兒。

既然知道了犯罪的危害,那麼,在做任何有可能違法犯罪的事之前,我們最好都三思而後行。

畢竟,小心駛得萬年船。

監獄和看守所,對於涉嫌犯罪的人來說,究竟哪裡比較好?

二,萬般無奈,如果或因過錯,或因形勢所迫,不得已而已經走上了犯罪道路,那麼,相比較而言,監獄裡面可能要比看守所條件要好一些。

理由如下:

1、看守所裡,硬件條件不如監獄。

在看守所裡,一個號房也就20平方左右,裡面大概要住十幾個人,平均應該在16人左右,扣除過道什麼的,人均面積也就一平米多點。

而監獄裡面的居住條件,就要比看守所裡好的多。之少不會像看守所裡那麼擁擠。

2、看守所裡,自由度沒有監獄好。

因為輿論的壓力,加上政府的良好政策,目前,大多數看守所裡的在押人員,基本上都不需要勞動了,每天要麼讀書要麼靜坐,要麼進行法制教育,基本沒有自由的空間。

而監獄裡則完全不一樣,在那裡必須勞動,因為只有勞動才能改造人,一個人在勞動過程中,大腦一般就不太會胡思亂想,可以保持專注,而專注力對於一個需要長期失去自由的人來說,是特別重要的。

胡思亂想,會讓人鬱悶難當,又無法排解,假以時日,肯定會做出病的。

相反,保持專注,則可以讓情緒放鬆,放鬆的情緒會給人帶來良好的心態,好心態又可以帶給人健康的身體,好身體也可以帶來好心情。

最終形成量刑循環。

另外,監獄的勞動一般都是在戶外,勞動所在的空間相對就開闊的多,空間的開闊,也會給人帶來好心情。

否則的話,一直在看守所裡的狹小空間,肯定會讓人感覺壓抑無比。

3、到了監獄,說明案件已經結束。

案件判決生效之後,被告人才會被送到監獄。判決的生效,說明案件結果已經定性,不會再有反覆,而結果的確定性,往往要比對未來的無謂擔憂要舒服得多。

因為對恐懼的想象,往往比恐懼本身,更讓人恐懼。

所以,確定性更讓人安心。

相反,在看守所時,案件還沒有結束,一切都是未知,這種情況下,多數人都會胡思亂想,甚至導致整天睡不著覺。

辦案過程中,接觸過的不少當事人,或多或少都有這方面的顧慮,時刻在評估自己案件結果,一旦有什麼風吹草動,就會寢食難安。

有人會很難理解他們的這種狀況,覺得他們心理素質太差,有種“爛泥扶不上牆”的感覺。

其實,還真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

這,就是人之天性,我們是沒有經歷過他們的經歷罷了,真到了那種情景,可能也和他們差不多,甚至還有過之。

而一旦到了監獄,事情就有了確定性,不管結果是好是壞,至少已經確定了下來。

人的本性——喜歡穩定,而厭惡不確定性。

4、到了監獄,可以掙積分減刑。

在看守所裡,不管呆多久,不管表現多麼積極,都不可能有減刑的機會。

因為,在看守所不可能掙到積分,而減刑是要靠積攢積分的,沒有積分,如何減刑?

而到了監獄,則截然不同,監獄裡只要表現積極,就可以掙到積分,積攢到一定數額,用積分就可以換取減刑機會。

監獄和看守所,對於涉嫌犯罪的人來說,究竟哪裡比較好?

三,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

儘管我國的法治之路,還處於“路漫漫其修遠兮”的狀態,仍然需要我們大家繼續努力付出。但是,我們的法律還是比較健全的,各行各業基本上都已經顧及到了。

儘管我們不能說法律是萬能的,但是如果觸犯法律的事情,則是萬萬不能幹的。

如果按耐不住觸犯了法律,那時候,法律對於來說,可能就比舊社會的地主老財,更冷酷無情。

所以只要有可能,就儘量不要觸犯法律,因為不管是監獄也好還是看守所也好,都不是好去處,都不如呆在自己的家裡好。

畢竟,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

何況,監獄看守所,並不是金窩銀窩。

所以為了自己,為了家人,請遠離犯罪,遠離看守所,遠離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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