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條!威海出臺措施全力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Hi威海客戶端訊2月6日,我市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嚴格落實好國家、省各項支持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出臺16條政策措施,幫助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帶來的影響,全力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意見》指出,我市將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各銀行機構要通過綜合性對接、專場對接、區域對接、特色對接的方式,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2020年轄區各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和新增貸款規模不得低於去年同期水平。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要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等方式幫助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實施貸款風險補償。指導合作銀行用好市級信保基金、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等政策,對在疫情期間向小微企業發放的貸款(企業貸款不超過500萬元),確認為不良且符合規定的,市級風險補償資金按照貸款本金的40%給予補償。

實施貸款財政貼息。在落實好國家、省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新增貸款貼息政策的基礎上,我市將對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貸款,市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為1年。

降低獲取首貸門檻。銀行機構要積極開展首貸培植推進工作,重點關注受疫情影響導致臨時性經營困難、資金鍊緊張的未獲貸民營和小微企業,確保全年新增首貸企業戶數超過2000家,同時做好2019年首貸企業的持續金融服務。

開展“線上”對接活動。充分利用山東省企業融資服務網絡系統、山東省銀稅互動融資服務平臺、威海市“信財銀保”企業融資服務平臺三個“系統平臺”開展常態化對接,滿足各類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

強化重點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扶持。支持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提升生產供應保障能力,對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20萬元資金補助。

強化稅費政策支持。嚴格落實魯財稅〔2020〕3號文件確定的17條稅費優惠政策以及國家、省後續出臺的各類優惠政策,按照“應免盡免、應減盡減”原則,最大限度幫助企業和個人減輕負擔。

緩繳社會保險費。因受疫情影響,企業連續3個月以上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3個月以上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6個月。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受疫情影響不能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的企業,可延期辦理,允許企業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補辦,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不受影響。

開闢工傷保險綠色通道。對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險部門對事實清楚、材料完整的,在受理後3日內完成工傷認定,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最新版本)所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繼續執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8%降至16%、失業保險費率由1.5%降至1%的政策,嚴禁自行組織對企業歷史欠費開展集中清繳。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對房租實行“兩免兩減半”,即自2020年1月起,2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

增設創業孵化基地、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運營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減免租金的市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20萬元,所需資金從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

加快支持企業發展資金兌現進度。抓緊落實2020年度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類政策資金,並向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困難的企業傾斜。加快項目資金審核進度,及時撥付資金,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支持企業穩定進出口業務。幫助企業申請因疫情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針對因疫情引發的相關貿易限制措施,為企業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務。幫助因疫情無法出國參展的企業妥善處理已付費用等相關問題。

建立國際貿易糾紛專項法律援助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對外貿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提供政策諮詢;對外貿企業新籤的訂單提供諮詢服務,減少國際貿易風險點。

優化行政執法行為。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職時,對中小微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要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據介紹,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3個月。國家、省出臺的相關政策,我市遵照執行。(Hi威海客戶端記者 杜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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