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暫退旅行社80%保證金

記者 | 鄭萃穎

據界面新聞向業內人士求證,

25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佈《關於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通知稱,全國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範圍之內。

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25日前,即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兩年內,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

目前該通知正在由全國各地文旅局下發落實,統計轄區內旅行社保證金的情況。

另外,據業內人士稱,北京市目前給信譽良好的旅行社退100%保證金。

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了《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 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對經營規範、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全額退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待疫情結束後再適時重新繳納。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4日和27日,全國各地旅行社及在線旅遊公司組織的國內旅行團和出境旅行團已經分別停團,旅行社須為消費者退團退費,資金壓力巨大。

2003年5月非典期間,原國家旅遊局和財政部也曾下發通知,暫時退還旅行社部分質量保證金,維護旅遊企業的穩定,扶持行業度過難關,併為今後的恢復和發展創造條件。通知還要求,企業應在2004年12月31日前繳還質量保證金。

和2003年政策相比,新政策在繳還期限上進一步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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