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相信自己167160848


最累的農民,最苦的農民,在交工糧年代的人不多了,現在國富了,給交過工糧的苦農民補點吧。哎呀,農民苦呀


快樂不在酒


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其實在2019年1月1日起就已經開始實施的,2020年推廣有償退出的不是承包地,而是宅基地。也就是說《土地承包法》是在2018年修訂的,2019年1月1日起實施。2019年修訂《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新修訂的《土地承包法》第27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願有償原則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新修訂的《土地承包法》第30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願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可獲得合理補償,但是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綜上所述,承包地的有償退出包括以下兩方面內容:

一、有償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條件是土地承包人自願,並且只能轉讓給本村集體經濟組內的成員,不能跨村轉讓,不能出售給城市人。

二、主動將承包地歸還給發包之獲得合理補償。主動將承包地歸還給發包方的,可以獲得兩方面的補償,一是承包地上的投入補償,二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退出補償。

阿洪認為,上述第一種有償退出方式是現實的,早在幾年前,我國很多農村承包地就開展了在本村集體範圍內有償轉讓的試點,從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立法實施。但是第二種有償退出方式要全面實施,目前條件還不成熟。比如我想申請有償退出承包地,主動提出將承包地歸還給土地發包方,發包方沒錢補償怎麼辦?在我國土地發包方就是村集體或者村民小組,中國普遍的村集體和村民小組都是沒有經濟收入的,更不可能出錢回收村民自願退出的承包地。承包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國家不可能掏錢為村集體回收土地。所以,承包人主動將承包地歸還發包方獲得合理補償的方式在很多地方都不現實,只能在少數有經濟收入條件好的村集體實現。只要村集體能補償,我願意把我家承包地歸還給村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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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粑兄弟


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2020年能不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這個不能斷言!

但目前來說,我國正在開展從土地承包權和該基地的有償退出試點工作。2015年,有關政策將可以退出土地承包權的農戶規定了兩個條件,一是有穩定的非農就業收入,二是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2016年,有關政策限定“現階段要嚴格限制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民退出的土地承包權只能在本村人內部。

但現在在一些試點地區,有了變通和突破。

農民退出的土地承包權,已經不侷限在本村人承接了!一些沒有本村戶口的人或者農業企業也通過一些方式獲取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有的村子在收取當事人一定的管理費以後,見過股東大會表決,把一些不是本村戶口的人,吸收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他們就能獲得那些退出農民的土地承包權了。還有一些農業企業,想要獲取本村的土地經營權的話,可以向村集體申請,村民(代表)大會表決以後,對這些農業企業獲取土地權做一些規定就可以了。

這些都是一些承接土地承包權的變化。有了這些變化,農民有償退出的土地,才有人花錢來接,農民才能真正實現得錢退出!

不過,其實土地的有償退出,主要集中在一些城郊地方,一些偏遠地區還沒有什麼價值。而發達地區現在不少農民已經不願意退出了!土地越來越升值,既然有人看上了,還不如自己留著呢!

不過,如果這項政策真的能落地的話,那些進城而不願意再回到農村的農民就可以變現了!或者農民有個什麼著急的事,土地有償退出就能應個急了!但無論如何,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的根本用途不得改變,這是不會改變的!


村姑說村事


現在在農村地區確實有大量的土地處於閒置荒蕪狀態,農村土地的使用效率持續下降。國家也是基於這一現狀,開始在局部地區進行試點農村耕地有償退出制度。目前來看這種試點還是小範圍,局部性的,並沒有推廣到全國,而在2020年也應該不會完全推廣開來。

首先國家沒有明確統一的土地退出補償標準,現在試點地區主要是按照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稅收狀況來制定地方性的標準。因各地的經濟水平不一樣,所以導致各地的補償標準也有所不同。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農村地區的差異,導致很多農民可能有不滿情緒。

另外目前進行的試點退出制度,也是基於農民自願的基礎上,而且有穩定的非農收入的情況下,才會進行有償的退出。這也是出於保護農民利益的角度考慮,如果沒有穩定的非農收入,如果不是農民自願,是不能強制進行土地永久退出的。

現在雖然有很多的農民外出打工,在城市中從事各種各樣的工作,獲得了一定的非農收入,但是這部分農民工在年紀大了以後,無法從事重勞力體力活動的情況下,可能大部分仍然還需要回到農村地區居住。如果這些人回到農村以後沒有土地或者土地已經被退出了的情況下,他們的老年生活將會比較困難。考慮到農村養老問題的現實和嚴峻程度,很多農民也不願意退出土地,畢竟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如果回到農村地區以後,沒有了土地的農民將無法生存。

所以目前僅僅是在局部地區進行有償退出的試點,並沒有在全國範圍推廣,而到2020年應該也不會,在全國範圍內,畢竟條件還不成熟,需要進一步的摸索出符合農民實際和農村實際情況的土地退出制度。


止茶


當下,農民已經被整的精疲力竭,神經麻木了,農民需要的是真正的關心,而不是虛心假意的噓寒問暖更不是舉刀相向。農民同樣有老人需要孝敬,有兒女需要扶養,當看到考上大學的農民學子因為窮而放棄學業遠走他鄉打工,或者重複父親的老路務農種地時,我的心無比疼痛,當白髮蒼蒼滿臉褶皺的農村老人坐在大門旁的石墩上,用呆滯的目光望向遠方,老無所依時我的心都碎了,當看到村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利優親厚友,處事不公時,我的心寒了。農村雖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卻沒有一點自主權,農資是買國家的,生產的糧食也要出售給國家,農民其實就是在為國家打工。農民真的很不易,上有老下有小,無怨無悔,面朝黃土背朝天埋頭苦幹。天邊的大哥,請用行動愛護農民,農民謝謝您,請用心愛護農民,農民感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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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目前農村的實際情況,2020年國家將推出承包土地有償退出政策,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中國基本農田有十八億畝,其中在農民手中耕種的土地就佔有了很大的比例。如果國家要想農民把手中的耕地有償退出,那麼國家勢必要拿出鉅額資金,根據我國目前的經濟條件,國家財政是很難承受的。

而且土地確權後,有很大一部分農民是不會把土地有償退出的,因為他們在那片土地上勞動生活了一輩子,對耕種的土地有著濃濃的深情。

雖然眼下農民種地收入很低,但是,土地自古以來就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是農民的命根子,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飯碗。

即使有一天國家真的出臺了農村土地有償退出的政策,很多農民也不會離開自己的土地,因為,他們的根深深的紮在了那片沃土裡。


用心觸摸世界928


我認為農民退出士地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種田沒有錢掙,不是還荒了很多地嗎,農民都退出土地,誰來種地,現在農業跟工業差別這麼大,現在農民種地都是沒有辦法,要吃飯,如果讓這些搞投資的老闆來種地,只要種一年的糧食,拿了國家的補貼,他們馬上就會走人,沒有錢掙,他們會幹嗎,,專家們好好想想吧,我認為國家要把軍隊建沒放在第一位,農業,工業放在第二位,多做實體經濟,要慢慢把工業,農業放到一致的位置,做到農民想種地,工人想做工,中國人民都還是不怕吃苦,農民種田每年要國家補貼,你說田還能種好嗎,六十,七十,八十年代,農民還要交公糧,都沒有荒一點土地,要把補貼發放到真正的貧困地區去,做實事。這也不過我這個六零後的一點心得而以。


用戶8909647914534


老百姓是最底層的人,口口聲聲為老百姓謀幸福。強制煤改氣不管老百姓死活,物價都在漲糧食不漲。地再收回老百姓別活了。


用戶6892817522


有人說2020年農民承包地有償退出,我認為實現不了,如果能實現,第三輪承包就不能再延長30年了,我們來分析分析。

土地有償退出涉及到方方面面,不是想退出就退出的。我認為農民的土地什麼時候能退出,那得全國全部城鎮化,那時的農民就不叫農民了,究竟叫什麼我說了不算,反正那時的農民得有較高的文化,不是現在面朝黃土背朝天的那樣,那時你想當農民一般的還真當不上,得經過考試,過關了給你發證才能當農民。

咱說說2020年農民土地有償退出為什麼不能實現,大家都知道,農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村集體沒有那麼多錢給你退出,拿不出錢來,另外,現在還有一部分農民種地,土地退出了農民怎麼安置,總得讓他們有點事幹吧,那些農民天天逛街對社會治安造成隱患,所以我認為2020年實現不了農村土地有償退出。

為農民著想是國家長期發展的目標,農村好了,國家就好了,農民富了國家就富了,城鎮化是農村的發展方向,土地有償退出是早晚的事,但現在還不行,等農民都變成了市民,土地自然就有償退出了。


肖為華




西門觀點: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第二輪土地承包期三十年,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到期,到期後又延長三十年到2057年。

這就說明,為了穩定農民土地承包關係,國家基本上給了農民永久性承包經營權。目的就是讓土地永遠掌握在農民手裡,因為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了土地,農民就失去了生存的最基本條件。

其實,有人說,有償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其實,就是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我認為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出租轉讓或入股的情況下,沒有必要。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是坑害農民。

要農民退出土地,無非是為了集中連片,規模化種植,實現現代化農業。那土地流轉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農民永久性退出。



如果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一畝地能給多少錢?5萬元撐死了,何況國家一下子哪裡能拿出這麼多錢?不現實。即便有錢,5元能花幾年?花完了,土地沒了,怎麼辦?還有,國家把土地買回來,如果流轉不出去,就會荒蕪。

而土地流轉,就可以保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且不用國家出錢,誰租用誰掏錢。農民雖然暫時得不到一大筆錢,但細水長流,總是有,心裡不慌。而且到2057年,還有近40年,如果遇到土地升值,農民也不會因土地永久性退出而吃虧後悔。

所以,說道2020年,要推廣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是道聽途說,不可信,國家不會那麼做,也做不起!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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