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帶著女兒,離婚協議時,被前妻套路寫高孩子的撫養費,後因經濟不力,該怎麼辦?

空城174473407


即使被套路,那也是你心甘情願自己簽署的,再者就是那是自己親生的孩子,給撫養費理所當然,現在經濟不力,想著不支付了,怕是不行,這是作為父親撫養女兒的責任,絕不能一句兩句沒錢了,就不給了,這肯定不管是法律上的撫養義務也好,還是人性道德上也罷,都是說不過去的。

其次,筆者覺得你所謂的經濟不力,只是一個藉口,主要原因還是你不想支付給孩子的撫養費,這才是你的目的,可是你覺得又不行,畢竟當初和妻子離婚時簽署了離婚協議,裡面就明確了孩子的撫養費用,所以你這是一種狡辯。

你所謂的當初離婚被前妻套路,這是你咎由自取,真正被套路也是你自己的原因,為什麼當初不仔細,還有就是那是自己的孩子,和妻子離婚,孩子還是自己的親生孩子,支付撫養費這是作為父親的義務,也不存在什麼套路不套路,這是你自認為而已。

已然離婚,也不去追究當初離婚的原因,到底是什麼,這已經沒有必要,關鍵離婚時有孩子,夫妻之間共同孩子,不管孩子判給誰,另一方都有義務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這點沒有異議。

現在各種理由,沒錢就可以不用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肯定不行,如果你確實沒有能力支付了,和前妻商量,如果前妻經濟能力可以,你可以給前妻打一個借條,讓前妻給你代為支付,撫養孩子,撫養孩子的費用不容打欠條,這就看你前妻會不會同意了,現在還不好說,不然,你說破大天也得支付給孩子撫養費用。


珞珈社


現在已經離婚了,當時的協議已經簽好了,現在後悔,無非是不想拿那份該你出的撫養費而已。

有一次,我遇到一個離婚的女同學,她帶著女兒,前夫出撫養費。當時離婚時,丈夫工資是3000左右,倆個人協商的是,丈夫出1000/每個月。而現在前夫工資也高到將近一萬了,卻還是1000/每個月。

當時孩子還小,現在孩子越來越大,真的,她痛苦的說,孩子花費越來越高。上輔導班動輒幾百上千的,她感覺很吃力。

於是她就打算重新起訴前夫,要求提高撫養費。

這是實話。因為她一直沒有再婚也沒有再有大幅度漲薪水的時候,所以,她的工資,再加上這一千,經常捉襟見肘,感覺很緊張。

我替她想了想,確實如此,每天一睜眼,柴米油鹽醬醋茶,哪樣不花錢?孩子要添置新衣,上輔導班,特貴的特長也上不起,確實很艱難。

你隨隨便便養孩子,可能還湊合。可是,想多花錢,就是錢很緊張。

現在回到問題中來,你當時,肯定是迫不及待要離婚吧?怎麼還說套路了你?我感覺,所有離婚的女人,既然帶著孩子,都該套路套路前夫,因為養起孩子來,哪個不需要花錢呢?

你還在這裡盤算什麼呀,既然孩子是你的,你就該出錢!


Longsuixinyuan


是真被套路還是假的先不說,自己的孩子還不付撫養費,真是個難以理解。

撫養費的金額是怎麼定的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第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第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你說你前妻套路你讓你籤的高額的撫養費,撫養費的金額是根據你的收入定的,怎麼現在就不認可了,太說不過去了吧。

你現在唯一的方法就是和她商量如果實在是拿不出,先暫時欠著或則想其他的方法,不能你說你沒能力就不支付了,法律是不聽你的的。你如果不想讓孩子長大了恨你,最好現在不要再做錯事,離婚已經對孩子不公平了,在不支付撫養費,你以後會很難過的。




倆兒的幸福生活


離婚時協議簽署好就已經有了法律效力,法院不會去管簽署前的情況是怎麼樣的,簽過字之後就算是被套路你也只能認這個帳了,不然面臨的就是算你是失信行為。


儘量先按離婚協議上的金額如期支付。不然等你前妻去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你就會面臨限高/失信執行人等措施,這對你自身信用不利,最後這個撫養費你還是要支付。


如果確實經濟困難拿不出這個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降低撫養費,降低的標準如下:

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下列條件出現時,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免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1、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

2、收入明顯下降,暫時無力按原來的協議或者判決履行支付義務;

3、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確無撫養能力的;

4、確有困難無力支付,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能降低的概率不是很高,去起訴前你也可以先找個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諮詢下。


以夢為馬闖世界


我離婚時定的是每個月一千塊錢扶養費,但是現在孩子上中學了,生活費補課費下來一個月我得付五千塊錢,都是自己的孩子 花多少錢都應該


李恆67463781


什麼叫套路,你不認識字嗎,離婚的時候不知道該付多少撫養費嗎,現在想賴賬吧?孩子不是有錢就能長大的,做人還是善良點吧!


用戶1862673088635


撫養費是可以民事訴訟要求降低

法律上,撫養費都是可以後期調整的,如果的確超過了太多,是可以要求降低的

同樣,如果後期各方面開銷太大,撫養孩子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增加。

畢竟其撫養費具體多少,根據的是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的負擔能力,還有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而定的

而隨著時間發展,這三點本來就會變化

具體法律上對於撫養費也有規定外一般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總數的20%到30%,兩個以上的,比例可以增加,但是一般不會超過月收入一般

因此,類似本提問,可以自己衡量下自己月收入,孩子的實際需要,是不是真的太多了,已經超過了負擔能力和孩子的實際需要,如果的確太多,那麼可以申請要求降低

總歸是自己孩子,量力而行

雖然一方給撫養費,一方撫養孩子,看似公平,但是我們都知道撫養孩子真的特別累,就說一般來說,一個月約定個一兩千撫養費,能夠幹嘛?

撫養孩子的一方承擔的是孩子方方面面的開銷,並且還要操心。

因此,我覺得首先,沒必要說套路,只要前妻的確是把錢花在了孩子身上,那麼,撫養費多點又怎麼了。

撫養費多點,這孩子不和你一起生活,也是你孩子,你難道不想自己孩子儘可能生活過好點嗎?

當然,我也認為,養活自己,先保證自己生活也重要

因此,如果的確是近期工作不順利,收入減少,壓力太大,可以給前妻商量下撫養費問題。

如果真一時負擔不出來,我相信你前妻和孩子也會理解的。

雖然我是律師,我也想說,為了降低撫養費打官司,被孩子知道了,我相信你孩子也會很內心受傷的,怎麼想自己的爸爸。

因此,儘量私下商量吧,如果不是逼不得已,能給就給。


廖彩琳律師


一、撫養費是根據孩子生活、學習、疾病治療客觀需求而確定,由父母共同支付的基本保障數額。

二、父母經濟條件好,自願多付的,上不封頂。【韓信帶兵,多多益善】。

三、一方父或母中途因失業、疾病等原因喪失支付能力時,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減免支付,由另一方母或父增加付款金額。


黃金時代當家


離婚離掉的是你和妻子的夫妻關係,不是你和孩子的親情關係。孩子雖然跟著她媽,但她依然是你的女兒,你有撫養她的責任和義務。

她媽媽願意帶著孩子,不嫌拖累花錢麻煩。

做爸爸的自己不能帶孩子,竟然還為幾個撫養費計較過來計較過去。真是無法理解!

你不是在拿撫養費養前妻,你是在給你的孩子撫養費。這個錢是用來養你的孩子的。

你給孩子撫養費多一點,她的生活條件就能好一點,你給的少,前妻如果沒有能力獨自負擔,你的孩子生活條件就會很差。

現在養活好一個孩子還真需要不少錢。

如果沒有孩子,你前妻也未必想要因為撫養費還要和你打交道。

離婚了,不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已經夠對不起孩子了。就別再計較撫養費了,按你的能力與她們協商。相信你的前妻如果通情達理也不會非要強你所難,非要讓你吃不上喝不上也拿高額撫養費。

無論男女,做人要有擔當,既然為人父為人母,就要盡到自己為人父人母的責任,不可推卸。

做不了一個成功的丈夫,就做一個好父親吧!


秋意闌


給我的感覺,你當初應該是急於離婚,所以你前妻提什麼條件你都答應,不然你不可能不看離婚協議,不可能兩個人離婚不商量分割財產,確定孩子撫養費,而且最後應該會落到書面上,你要是眼睛沒問題,不是文盲,聽力正常,就不是人家套路你,是你想出爾反爾吧?記住了,孩子是你的,給孩子撫養費是應該的,不能給孩子一個健全的家庭,就別心疼這點撫養費了,不是也沒有給別人花嗎?萬一以後你找個二婚帶孩子的,你的錢要是養別人的孩子,那才叫憋屈呢!別藐視法律,也別欺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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