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2号

苏家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令

第2号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重心下移、严防死守,根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结合全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强化人员错峰疏导。各单位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0〕6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通知》(沈新疫防指发〔2020〕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实施分类指导,引导错峰返程,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蔓延。

我区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急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相关的企业,在抓紧组织复工的同时,既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各项要求,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障职工工资待遇等合法权益,又要强化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复工后稳定运行。其他工业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延迟复工要求。

全区各类各级学校在开学前,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和集体活动;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未经批准,均不得开展培训活动。

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基本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弹性工作期间,可实行错峰上下班,提倡职工居家通过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公职人员组织、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一经发现,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举办各类人员聚集型活动,必须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压缩时间。

二、强化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相关人员的医学观察工作,指定沈阳国际展览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作为我区接待湖北籍来沈人员集中安置点,实施集中安置观察。严格执行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新疫防指办〔2020〕2号)要求,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对检查结果为阴性的,仍要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措施,避免与其他人的直接接触。

三、强化交通运输保障。要保障正常交通秩序,做好急需复工企业员工、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等重点群体的运输安排,对具有一定数量规模的重点人群,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集中运送直达目的地;要做好交通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卫生管理,定期消毒,区内车站要实行严格的体温检测,外出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按规定做好防护,封闭交通工具要尽可能预留必要区域供途中留观使用。

四、强化返回我区人员管控。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区人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去过湖北和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按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五、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节假日期间出行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对发热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湖北和疫情比较严重地区来我区人员有过接触的,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参加一线救治工作的人员,做出妥善安排,可暂缓到岗。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有1名职工在家看护,期间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要加强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公共区域的集中消毒,保持环境清洁;对进入区域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做好登记排查;上班期间不得集中就餐,应分批就餐或安排盒饭、简餐。

六、强化防控物资保障。要做好较长一段时间抗击疫情的物资储备,全力以赴组织生产,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切实提高自给能力;对防疫物资要加强统筹调度分配,区分轻重缓急,强化过程监督,精准有效推进分级分类使用,全力以赴保急需、保重点,守底线、不断供。

七、强化巡查督导检查。要充分发挥巡查工作小组作用,定期深入村屯、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补缝隙、清盲区、堵死角,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防控举措全面落实、精准落实、有效落实。

苏家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