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戰 “疫”——帶您瞭解疫情下的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助力戰 “疫”——帶您瞭解疫情下的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有納稅人在境外採購防疫物資以充實我國防疫物資供應,對此,琴小稅整理了幾個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的問題為納稅人進行解答。


助力戰 “疫”——帶您瞭解疫情下的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問:1、納稅人在境外採購防疫物資對外付匯是否需要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進口防疫醫療物資屬於貨物貿易項下不涉及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問:2、境外採購防疫物資過程中產生的境外傭金和國際運輸費是否需要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40號公告第三條規定: “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下列外匯資金,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佣金;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因此,境外採購口罩等防疫醫療物資過程中產生的境外傭金和國際運輸費也無需辦理稅務備案。


問:3、如果有其他業務需要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可以通過線上途徑辦理嗎?


納稅人可以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國際匯稅通進行辦理。同時,國際匯稅通模塊還有智能稅款計算器、跨境交易合同信息管理、涉稅申報等功能,為納稅人提供“非接觸式”的電子辦稅渠道,便捷辦理業務、隨時查詢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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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4、向境外單筆支付多少金額需要進行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相關外匯資金,除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40號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應進行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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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匯稅通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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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諮詢

橫琴新區稅務局相關政策諮詢方式如下:

1、納稅服務熱線:8841710

2、所得稅科——張秋瑋:2601395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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