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買房還沒結婚,女方要求房產證寫她的名字,我應該答應嗎?

飛翔的洛洛西


如果僅僅是想寫上個名字,可以一心一意的一起過日子,也未嘗不可。如果另有所圖,那就得考慮考慮了。不過,國家有關法律有具體規定,就算是寫上了而沒有出資,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分家產也是枉然,只是自己給自己憑添了一些打官司的麻煩而已。


老眊2


如果你真心要和她過一輩子我覺得應該答應!不過我跟我老公剛認識的時候他們去買房子!我沒有要求加我名字,因為覺得才認識!不應該那樣子!現在我們結婚了房子依然是我老公的名字!他一直強烈要求加,而我覺得無所謂!每個人要求的不一樣!看人吧


小美嘻


準備買房但沒結婚,女方就要求寫她的名字,這事情不靠譜。如果你答應了,意味著全款買房房產有她一半,貸款買房首付有她一半。事情的後果是,萬一今後離婚了或者根本連婚都沒有結成,你的財產將受到損失。

現在的社會離婚很高,去年全國離婚率更是攀升至44%,個別地區則達到70%以上。去年11月6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清華大學作專題講座時稱,根據司法大數據,近年來74%的離婚案件是由女性主動提出。過去曾有“七年之癢”之說,現在的離婚時間則在二年至七年之間,縮短為“三年之癢”,其中夫妻相差0~3歲離婚率最高。

由此可見,如今的婚姻家庭關係比起過往越來越沒有安全感,特別是女性提出離婚佔比如此之高,更是讓男方防不勝防,不僅個人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稍不留神就會陷入“人走財散”的困境。新《婚姻法》部分條款強化了婚前,婚後財產歸屬的概念,個人認為就是針對目前這種狀況而作出的調整。作為男方應該保持清醒認識,依法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

女方要求男方在房產證加名,主觀上就存在“合法”擁有男方財產的“故意”。房子作為家庭大件資產,往往會傾注一個人甚至一家幾代人的心血,對於不富裕的家庭來說,一旦遭受婚姻變故,很可能從此再也無法翻身,甚至今後再也沒有能力娶到老婆。

遇到這種挺“糾結”的事情怎麼辦?其實也好辦:如果你的經濟實力足夠強大,對於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姻變故有足夠承受力,那就答應女方的加名要求;反之就果斷拒絕,找個不要房產的女人結婚得了。


抽時間來看看


準備買房還沒結婚,女方要求房產證其他的名字,我應該答應嗎?

哈哈哈哈!不應該。這樣的對方。真的沒有忘記現實生活。和現實的社會。更沒有忘記假如有一天自己會怎麼樣。人家把未來的計劃。和想法子。已經預備了。頭腦真是不簡單吶!我也有自己的後半生。真會過日子。現實的。也就是現在的新婚姻法。婚前的東西是誰的就是誰的。強求的都沒用。再怎麼做也改不了這個名。現在的婚姻法。比如女方嫁到男方,他的嫁妝。過來多少?以後假如離婚。他的東西就是他的。你不能佔一點便宜。除非他願意給你一點。要不然就是妄想。這就是現實的婚姻。南方同樣如此。所以離婚後,相反就是aa制的意思,互相不能佔對方的便宜。否則的話該吃官司就是官司。這就是新婚姻法規定。所以你不管怎麼愛對方。對方已不管怎麼愛你。你們互相都要有界限。不管是誰碰到這樣的事都應該有這種想法。才是對的。不要說愛的死去活來。啊,沒關係,我應該這樣付出。應該寫出他她的名字。但是最後,就很難說了。老話說的搬直牛角三鍋水。這話你們不知道有沒有聽過?意思就是說,牛的腳角就是頭上的角。放在鍋裡煮。要用三鍋水的意思。就是形容。所以,愛歸愛。不能一時❤切做出這種破錯誤的判斷。有些錯別字。各位原諒一下。就這樣。


我希望明天會更美好的


目前關於產權證上到底寫誰的名字主要有5種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導致不同的法律後果,戀愛中的男女應當對此有清晰的認識,然後再根據自己家庭和對方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方案,以免倉促決定後,家庭、戀人反目,產生不必要的矛盾。目前房本的名字的寫法普遍有3種:①寫“準夫妻”二人的名字,很多人認為,既然房子買了是給結婚用的,未來也是給他們居住的,當然應該寫夫妻雙方的名字。

如果採用這種方案,那麼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果沒有“借條”之類的證明,那麼就算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也會被認定為是自願贈送給夫妻兩人。如果不幸這兩人離婚了,父母也無權要回買房的錢。

②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這種做法也比較普遍,往往是因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來還貸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很多人都認為這婚房應該算是男方家的財產。

如果採用這種方案,房子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產生任何變化。

③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準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後因父母的介入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戀人選擇了這種方案。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房子該歸誰就歸誰;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房產證上寫誰,房子就是誰的,但出錢的那一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以上只是跟大家分析了各自的利弊,具體房本的名字該怎麼寫,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多做考慮~





沈悅愛情


我覺得男女生買房一定要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是從法律角度的保障,我也主張女生付一半的首付,這是為了你今後60年的生活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這是為了,你吵架丈夫讓你滾出去的時候,至少能挺直腰桿說這房子有我的一半,憑什麼我滾,有的時候,選擇是自己做的,就要想好自己能承擔最糟糕的後果。

婚姻是兩個人一起合作創造的價值。

婚姻不止是愛情,需要你想清楚,各方面的考量一_一|



房價城市圈


覺得男女生買房一定要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是從法律角度的保障,我也主張女生付一半的首付,這是為了你今後60年的生活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

這是為了,你吵架丈夫讓你滾出去的時候,至少能挺直腰桿說這房子有我的一半,憑什麼我滾,有的時候,選擇是自己做的,就要想好自己能承擔最糟糕的後果。

婚姻是兩個人一起合作創造的價值。

婚姻不止是愛情,需要你想清楚,各方面的考量一_一|


億把貴


這是一個很普遍的問題,如果你有經濟能力的話是不會考慮的,如果經濟條件有限都會想這個問題,我覺得如果是自己一個人拿錢去買的話那麼就寫自己的,如果是兩個共同拿錢買的話那就都寫上,因為這是共同財產,到最後誰都不會吃虧這是最好的辦法,有很多人都說:中聽沒實話,實話不好聽!


鄉村小晨碩


這個我感覺可以答應,因為如果不答應以後就算在一起女方也會有間隔,搞不好這感情就吹了[捂臉]。答應,我們也應該做一些防範措施,不要以後造成人財兩空。1、首付或者全款這個錢,可以通過你父母的賬戶進行給付,留好轉賬憑證。這樣可以避免這個錢歸到夫妻共同財產裡面。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希望幫到你!


底層平民


寫名字沒關係,買房女方出錢了沒有,出多少,前期作下申明;再登記領證,確認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不管以後的房貸還是產權,那都是婚後共同財產,共同經營一起珍惜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