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精神病人,沒有父母,兄弟姐妹在法律上有贍養義務嗎?

一帆風順233274365


兄弟姐妹之間屬於法定第二順序繼承人。法律規定,成年兄姐對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弟妹負有撫養義務。未成年弟妹與精神病兄弟姐妹同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兄弟姐妹之間對患精神病而不具有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兄弟姐妹負有扶養義務。

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如果某一兄弟姐妹患有精神病卻擁有大量財產無人管理,其他兄弟姐妹能夠讓外人來管理自己兄弟姐妹的財產嗎?這就是“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立法本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