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三項舉措,支持中小企業共度難關!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決策部署,積極發揮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共度難關,根據人社部、省人社廳有關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了三項舉措。

01、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其中深度貧困縣返還標準可提高到6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經認定為困難企業後,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當地上年平均失業保險金待遇標準和平均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02、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作用

對疫情期間企業吸納貧困家庭子女、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下崗失業退役軍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群體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技能培訓補貼、1000元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以及社會保險補貼等補貼政策,由企業到當地人社部門進行申領,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03、緩繳社會保險費

由於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參保企業通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核心平臺業務軟件系統企業網報端登錄,進行正常業務申報,市政府積極爭取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政策。同時加強財政、金融機構等部門和單位協調,確保疫情期間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因疫情造成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審核的,經審核後,自滿足待遇發放條件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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