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是理性的動物嗎?

導讀:人與動物的區別不是程度上的,而是種類上的。只有人類心靈具有理智和感覺功能。種類上的差別是徹底的,因為人類理智能力與感覺能力的大腦和神經系統的運作是不同的。

在《物種起源》出版大約10年的1871年,查爾斯·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中放棄了關於人類地位的傳統觀點,而這一觀點從17世紀以來就在西方廣泛流傳。

人類是理性的動物嗎?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 《人類的由來》

傳統的觀點認為人類是一種理性的動物,與所有其他動物有著根本性的區別。除了具有動物也有的感覺之外,人類且只有人類具有理智。達爾文整理出的證據試圖表達相反的觀點,即人與動物僅具有程度上的差別。

儘管常常被忽視,但霍布斯和休謨先於達爾文若干世紀就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們的那些將人類心靈看作由感覺和想象構成,但缺乏理智的錯誤觀點造成的最嚴重的後果就是得出人類與其他動物僅僅具有程度上的差別,而沒有種類上的不同。

他們毫不遲疑地就得出了這個結論。因為如果那種賦予我們的感覺經驗,並使得我們能夠從中學習的能力對於人類和動物來說是共同的,那麼人類與其他動物之間唯一的差別就必須是程度上的。

人類是理性的動物嗎?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 霍布斯

從達爾文時代開始,人們通過心理學實驗室中的動物實驗已經發現了更多的證據加強了這一結論。這個結論曾經被解釋為即使其他動物沒有像傳統感覺形式那樣的理智形式,但它們具有像感知那樣的概念能力。這種將其他動物看作也具有概念智力的觀點,得出了它們的語言表現與人類使用語言僅僅有著程度上的差異的結論。

簡單來說,實驗證據表明,在實驗條件下,其他動物可以學會辨認不同類型的感知對象的差別。舉例來說,它們可以學會以出示方形的或者圓形的方式做出反應,或者食用放在綠色區域的食物,避開紅色區域的食物。這種區分表明它們能夠進行概括,並且為形成概念和感知提供基礎。

這裡的錯誤在於認為將能夠區分不同種類的對象的能力看作理解不同種類及它們的差別的能力。將動物們區分感知相似性和差異性的能力看作概念思維的證明,涉及了對“概念”一詞模稜兩可的用法。

概念的嚴格使用,包含了(a)獲得區分感知對象屬於這一類型還是那一類型的能力,並且同時(b)理解這一類型或者另一類型對象是什麼樣子的,並且最終(c)認識到一系列感知對象屬於同一類型,並區分它們和其他屬於不同種類的感覺對象之間的差異。

此外,概念是獲得理解某些特定種類的對象是什麼樣子的能力,包括(a)知道什麼時候這些對象是可感知的,但它們實際上不一定能夠被感知,並且(b)知道它們什麼情況下是完全無法被感知的,正如所有的我們應用於物理、形而上學和數學上的概念結構一樣。

人類是理性的動物嗎?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從精確定義的意義上來說,沒有任何經驗證據表明概念能力能夠呈現在動物行為中。它們的智力是完全感覺性的。它的運作限制在感知對象和想象對象的世界中。感知和想象的界限之外的世界超出了動物心靈或智力的範圍。唯一具有理智的動物是人類,人類具有的概念能力可以確保我們處理那些未察覺的、難以感知的和無法想象的事情。

必須要修正霍布斯、貝克萊和休謨提出的,為了捍衛人類不同於其他動物的特殊地位而提出的關於人類心靈的錯誤觀點。人與動物的區別不是程度上的,而是種類上的。只有人類心靈具有理智和感覺功能。種類上的差別是徹底的,因為人類理智能力與感覺能力的大腦和神經系統的運作是不同的。

人類是理性的動物嗎?
<section>
<section>
<section>

感覺能力與大腦和神經系統的關係是這樣的,動物擁有這些能力的程度與它們大腦和神經系統的尺寸和複雜性相關,但在理智方面則不是如此。人類心靈具有理智並非基於人類大腦的尺寸和複雜性。

大腦的作用僅僅是人類心靈功能和概念思維運作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儘管沒有大腦我們無法思考,但是我們擁有大腦也可以不思考。

每日更新,不見不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