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縣、息縣、潢川縣部分確診患者活動軌跡公佈

光山縣部分確診病例患者在公共場所的活動軌跡公佈如下:

1·梅某某,男,58歲,光山縣紫水街道辦事處城關一中家屬院居住。1月11日帶著妻子去武漢兒子家,自駕車。13日陪妻子到武漢協和醫院看消化內科。14日-16日在武漢,兒子家。17日從武漢返回光山,自駕車。17日-20日光山縣中院急診內科輸液4天。

2·王某某,男,51歲,家住光山縣火車站管理區趙橋村楊崗組,長期在武漢市漢正街品牌批發市場賣服裝。16日乘坐K1624火車回光山,14車廂。17日,在張某某家裡打麻將。18日-19日在家沒有外出。20日在楊崗村龍某某衛生所療。21日到22日也在家沒有外出。

3·郭某某,女,51歲,家住光山縣火車站管理區趙橋村楊崗組,長期在武漢市漢正街品牌批發市場賣服裝。20日乘坐K094列車從武漢回光山。12車25座。21日中午到官渡河盛灣村郭灣組郭某某家、官渡河王寨村江畈村民組郭某某家。21日下午在官渡河王寨大隊江畈村民組郭某某家裡停留約半小時。到火車站管理區趙橋楊崗萬某某超市購物。22日在家沒外出。

4·張某,男,44歲,光山縣殷棚鄉李莊村人,常住北京市朝陽區十里河村。11日乘坐高鐵G573從北京回信陽,11車6C座。乘坐私家車回光山。12日在光山南城

廣場張某診所就診。13日至16日在黃河源小區對面扶某診所輸液治療。16日晚到光山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輸液治療。17日-23日繼續在扶某診所輸液治療。

5·萬某某,男,30歲,家住光山縣槐店鄉萬河村下塘河組。常年定居在武漢市武昌區。21日從武漢返回到光山縣潑河鎮椿樹店街,自駕車。22日上午去過行政大廳二樓交水費。

6·李某某,男,45歲,家住光山縣紫水辦事處京都庭苑小區。18日乘坐G181 從光山到武漢 。19號下午乘坐K1624從武昌回到光山,17車。21日上午參加電業局召開的大型會議。

7·仲某某,男,31歲,住光山縣鳳凰城二期11號樓1單元,個體工商戶。22日上午從武漢接人回光山,車上共7人,自駕車。23號下午在官渡河工業園達爾美駕校隔壁洗布廠裡打牌,同場有吳某某和呂某某兩個朋友。24號中午在家吃年飯,同桌8人一起。24號夜晚在望水樓胖子燒烤聚餐,同桌兩人。

8·李某某,女 ,41歲,常住武漢橋口區崇仁路做個體生意。現住河南省信陽市光山縣十里鎮吳明村上西店。21日上午從武漢回到光山,同乘6人,自駕車。中午在寨河父母家吃飯,同桌10人。22日到光山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醫生囑回家後自行在家服藥隔離觀察4天。

9·程某某,男,47歲,現住光山縣晏河鄉程山村冷畈組,常年在武漢市東西湖區屯路口大市場賣乾貨調料。21日上午從武漢回光山同車4人,自駕車。夜晚在大哥程某某家吃晚飯,同桌的5人。22日前往光山縣晏河街上趕集。23日到光山縣人民醫院骨科616病房探望病人,自駕車,戴口罩。24日夜晚在大哥家吃年夜飯。25日到大哥、四哥、五哥家拜年。

10·張某某,女,57歲,現住光山縣白雀鎮馮寨村野崗東隊,在武漢市橋口區武勝西路賣茶葉。22日從武漢回光山白雀鎮馮寨村野崗東隊,同車五人,自駕車。23日至28日在家。

11·肖某某,女,63歲,現住光山縣仙居鄉獨山村孔窪村民組,長住武漢市江漢區新華路江漢北路。20日從武漢回光山仙居家中,兒子駕車。中午在光山仙居街上酒店參加宴席,宴席大概有七桌。21日肖某某來家吃午飯,停留四小時,孔某某來串門。23日中午在侄子孔某某家吃午飯。飯後和丈夫去了街上的某超市。23日晚上到光山縣仙居鄉衛生院抽血檢查。24日到光山縣人民醫院就診,後回家自行隔離觀察。25日至29日在家自行隔離。

12·唐某某,男 , 53歲,住河南省光山縣火車站管理區胡店村胡西組,貨車運輸司機。20日從光山到武漢接孩子,自駕車。夜晚在光山女婿家吃飯,同桌九人。22日到寨河鎮羅湖村工地收賬。同車兩人,當時工地幾十人在場。23日-26日在家27日上午去村醫趙強處看病。

13·李某某,女,52歲,現住紫水街道金泰領秀城8棟2單元,常住在漢口大董社區1月21日,從武漢漢口回光山,外甥仲某某駕車,同乘7人;1月23日—27日,一直在家沒有外出;1月28日,感覺發熱,到縣人民醫院就診;1月29日,再次到縣人民醫院檢查;1月31日,到縣人民醫院就診入院;2月2日,確認為確診病例。

14·李某某,男,63歲,家住馬畈鎮徐寨村寨南,平時在廣東打工一月前,從廣東回到馬畈鎮徐寨村寨南,回家後一直在家;1月27日,到徐寨村衛生室李醫生輸液治療3天;1月30日,到縣人民醫院就診入院;2月2日,確認為確診病例。

15·晏某某,男,28歲,家住晏河鄉劉畈村河底下組,在北京豐田區張儀村某施工總包單位工作1月19日,從北京回晏河鄉劉畈村河底下村民組,自駕車,同乘3人;1月20日中午,在四孃家吃飯,下午到晏河街移動公司續寬帶費;1月21日下午4點,到縣政府旁郵政銀行和同學胡某某見面;1月21日夜晚,與多名同學聚餐,其中有2個同學從武漢回來;1月22日夜晚,到富邦酒店柏林房間吃飯,同桌6人;1月23日下午,到信陽接人,同乘5人;1月24日,分別到大爹、二爹、四佬和兩個小佬家同餐,夜晚去過晏某某家;1月25日—28日,在晏河衛生院治療;1月30日,到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1月31日,到縣人民醫院就診入院;2月2日,確認為確診病例。

16·周某某,男,38歲,家住在白雀園鎮陶崗村先6組,長期在武漢市江岸區做生意1月23日下午,從武漢回到白雀鎮陶崗村家中;1月24日,到本村村委會幫村支書周某某錄音;1月25日,去過村醫袁某診所;1月25日下午,到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1月26日—28日,在家服藥觀察;1月29日—30日,村醫袁某到家中輸液兩天;1月31日,在縣人民醫院就診入院;2月2日,確認為確診病例。

17·張某,男,31歲,家住白雀園鎮雙輪村,常住武漢洪山區珞獅路296號,從事軟件開發1月22日,乘網約順風車回白雀園鎮雙輪村,車牌號:鄂AZ61W8;1月23日,在家自行隔離;1月24日,到縣人民醫院感染科就診,自駕車1月24日—27日,在家服藥觀察;1月28日,再次到縣人民醫院做就診,自駕車;1月29日,到縣人民醫院就診入院;2月3日,確認為確診病例。

18·胡某某,女,54歲,家住涼亭鄉王窪村新灣組,常住在武漢市洪山區常麗小區,在張家灣中學附近賣小吃1月18日,從武漢回到光山,侄子駕車,同乘4人;1月19日—20日,在涼亭街購買日用品;1月21日—30日,一直在家;1月31日,乘坐120急救車去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2月3日,確認為確診病例。

19·熊某某,男,62歲,家住北向店鄉北向店村上小灣1月21日,兒子熊某在鄂州出現發熱症狀;1月22日,兒子熊某一個人回光山,自駕車;1月24日,熊某某感覺身體不適,發熱,沒做任何處理;1月25日—26日,熊某某自感症狀減輕,在家休息;1月27日上午,熊某某與妻子一起送兒子熊某到縣人民醫院治療,自駕車,同乘3人,目前兒子熊某2次檢測結果為陰性,已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7日下午,熊某某再次出現發燒症狀,隨後到甘某某侄子診所輸液治療;1月27日—29日,到甘某某侄子診所輸液治療3天;1月30日—31日,在家;2月1日,到縣人民醫院就診入院;2月3日,確認為確診病例。

上述人員確診後,縣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已迅速採取如下措施:1.將確診患者轉入縣人民醫院集中隔離治療,目前沒有危重患者;2.對已經明確的密切接觸人員實施集中隔離觀察;3.對有關區域實施封閉管理和徹底消殺作業。請可能與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觸人員,緊急採取如下措施:1.立即採取居家隔離觀察;2.立即向所在鄉鎮(街區)報告,接受流行病學調查;3.如有發熱、咳嗽症狀應主動告知。

各鄉鎮(區、街道)值班電話:弦山街道:8874288,紫水街道:8851000,十里鎮:8771223,寨河鎮:821

3868,孫鐵鋪鎮:8232187,仙居鄉:8512118,北向店鄉:8272556,羅陳鄉:8292169,馬畈鎮:8312178,殷鵬鄉:8552150,文殊鄉:8332101,南向店鄉:8372168,晏河鄉:8432166,槐店鄉:8732109,潑陂河鎮:8412458,斛山鄉:8392226,磚橋鎮:8451128,涼亭鄉:8471115,白雀園鎮:8632191,大蘇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區:8576686,官渡河產業集聚區:8865902,商務中心區:8596555,司馬光火車站管理會:8591799。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近14天內有湖北、武漢居住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患者有密切接觸史的居民,此前未報告、未登記的,要立即向所在鄉鎮(區、街道)報告,並自覺採取居家隔離觀察。拒不報告者,一經發現,依法處理。

同時,指揮部辦公室歡迎廣大居民舉報。

舉報電話:0376-8855255,0376-8566116。

光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4日

關於息縣3名確診患者活動軌跡等事項的公告

2020年2月1日,息縣又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3人,現將其在公共場所活動軌跡公佈如下:

一、患者宋某,男,27歲,在息縣夏莊鎮街村街西居住

1月19日,上午前往夏莊鎮趕集去過天潤、永輝超市,下午到舅舅家共進晚餐;

1月20日,10時到過息縣萬客隆超市對面的兩個售樓部,中午到萬客隆超市;

二、患者楊某,男,26歲,在息縣商務中心區八里村新村居住

1月18日至1月22日,在息縣商務中心區八里村新村小區賣春聯;

1月19日,到息縣人民醫院給女兒辦理住院手續。

1月23日,到息縣人民醫院給女兒辦理出院手續。

1月24日9時左右,到息縣路口鄉孟店村楊莊組;

1月25日10時30分左右,前往香米貢大道頸肩腰腿痛醫院對面三叔家,11時到達三里井桃花源對面四叔家;

1月26日12時至13時左右,前往息縣人民醫院西門對面藥店買藥;

1月27日,12時30分前往城關鎮千佛庵西路150米處懷永志診所;

三、患者宣某,女,34歲,在息縣淮河社區淮息社區王莊組居住

1月27日11時,前往息縣中心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後,到息縣原北高杆燈西葉國華診所就診並輸液;

1月28日14時至16時30分,前往到息縣原北高杆燈西葉國華診所就診並輸液;

1月29日,14時至16時30分,前往到息縣原北高杆燈西葉國華診所就診並輸液;

上述人員確診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已迅速採取如下措施:

一是將確診患者轉入息縣中醫院集中隔離救治,目前沒有危重患者;

二是對已查明的密切接觸人員實施居家隔離;

三是對有關區域實施封閉管理和徹底消殺作業;

請可能與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觸的人員,緊急採取如下措施:

1、主動採取居家隔離觀察,並立即向所在鄉鎮(區、街道)報告;

2、按要求監測體溫,直至最後一次與患者發生接觸後的第14天;

3、如有發熱、咳嗽症狀主動聯繫告知;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近14天內有湖北、武漢居住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患者有密切接觸史的居民,此前未報告、未登記的,要立即向所在鄉鎮(區、街道)報告,並自覺採取居家隔離觀察。拒不報告者,一經發現,依法處理。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歡迎全縣各界群眾提供患者活動路線,及與患者密切接觸人員信息。聯繫電話:0376-5888120 13783973160

息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3日

潢川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患者

馮某、劉某接觸者的自我防護提示性公告(三)

廣大城鄉居民朋友們:

潢川縣弋陽辦事處居民馮XX,女,47歲,居住劉靛行村,2月1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馮XX於1月20日中午在弋陽街道劉靛行村小王莊村劉XX家參加了結婚喜宴。

潢川經濟開發區居民劉XX,男,30歲,居住華夏花城,2月1日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劉XX於1月21日10:20左右自己開車到寧西路信陽福澤藥業有限公司寧西路店購買藥物。

見此公告後,請可能與患者產生近距離接觸的居民,自行居家醫學觀察14日(從與患者密切接觸之日起),期間有發熱、寒戰、乾咳等症狀的及時到轄區基層醫療機構就診篩查。

特此公告

潢川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日

綜合整理自:光山廣播電視臺、潢川之聲、息縣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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