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中心切实做好畜牧生产和畜产品供应指导工作

2月3日,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提出“三个坚决”,全力做好稳定生产秩序、保障畜禽产品供应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01

坚决稳定畜牧业生产

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坚决做好畜禽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加强畜禽生产、市场价格、屠宰加工等动态监测预警,做好预警预判,稳定市场预期。做好畜牧企业生产情况摸底统计,协助有意愿且积极落实卫生防护措施的饲料、兽药、屠宰企业早日复工复产,维持畜禽养殖企业正常生产。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畜牧兽医方面防控政策措施,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指导从业者抓好安全防护、稳定生产。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配合,落实财政、金融、土地、环保等系列扶持政策,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

02

坚决落实“绿色通道”制度

各县区要加强与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坚决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积极优化鲜活畜禽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提高通行效率,保障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流通。对跨区域调运的生鲜乳产品重点关注,要充分考虑生鲜乳产量大、易变质、存放难的特性,积极协助有关企业规划运输路线、办理通行手续、落实防控责任,保障生鲜乳运输通畅,谨防因调运不便而造成倒奶事件发生。

03

坚决保障畜牧业生产资料

及产品正常流通秩序

各县区要协调解决“菜篮子”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流通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坚决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畜牧业生产资料及产品调运顺畅。要尽快组织、协助运输受阻的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生鲜乳加工收购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及流通环节的经营业主尽快向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申领车辆通行证,确保饲料、兽药、种畜禽、玉米、豆粕等生产资料和肉、蛋、奶、活畜禽等产品正常运输,保障肉蛋奶等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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