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困難、多措並舉, 濟寧高新區檢察院堅持做到辦案與防疫“兩不誤”“兩促進”

近日,省院連續發文對疫情期間開展檢察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就做好節後疫情防控和各項檢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要求做到工作與防疫“兩不誤、兩促進”。


高新區檢察院切實履行職能,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發佈的《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堅持依法辦案,在保證自身防疫安全的同時,確保特殊時期刑事案件辦理工作穩妥有序進,不因疫情而發生超期羈押等問題,以實際行動貫徹執行好省院要求。


一、案件受理登記

春節長假一結束,公安機關就有數起刑拘到期、偵查終結的案件需要提請批捕和移送起訴,而高新區院負責案管的兩名幹警均因所住小區單元出現新冠狀病毒確診病例而被居家隔離觀察,無法到院上班。


為保障案件正常受理,我院安排從事過案管工作的人員暫行案件受理登記分配,不因無人登記而造成案件超期,確保檢察工作平穩正常開展。


我院幹警因所住小區單元出現新冠狀病毒確診病例而被居家隔離觀察,辦案部門嚴格按照辦案權限,對需要檢察長審批的事項,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進行請示彙報,取得授權後再進行案件辦理工作。


三、儘快啟用遠程訊問

根據省院要求,疫情期間可使用遠程訊問。由於高新區公安機關辦理的刑事案件羈押場所變更,高新區院的遠程訊問系統暫未連接新的看守所。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我院第一時間向上級院反映,確保儘快啟用遠程訊問系統。在未實現遠程訊問前,與交警部門協調,在各縣區均實行交通管制情況下努力解決跨區域提審、文書送達行車暢通問題。


四、對輕微、無社會危險性的案件

與公安機關加強溝通,爭取有利訴訟期間

通過溝通,公安機關對取保未到期的危險駕駛等輕微案件在疫情期間不移送起訴,對無證據證明有社會危險性的刑事案件採取取保候審措施,不提請批捕。


五、值班律師遠程見證具結

目前我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暫時關閉,疫情防控時期原則上不讓值班律師來院見證認罪認罰具結,按照省院要求,儘量通過微信、電話等形式進行見證具結。


六、堅持守土盡責,

堅決抓好檢察機關自身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我院要求部門人員之間通過騰訊通、內線電話、手機、微信等形式進行,嚴格按照保密工作相關要求開展工作交流,不召開部門會議。同時根據院裡安排,定期到街道做好防疫值班督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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