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為戒!嚴厲打擊涉疫違法行為!近日,我市查處了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

抗疫之戰 人人有責,眾志成城 共克時艱。現在正值疫情防控阻擊戰關鍵時期可有人偏肆無忌憚,

近日,我市公安機關查處了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

1、1月31日,鬱某(男,嘉興市人)在微信群內看到一段嘉善縣公安局大雲派出所民警和120救護車救治醉酒人員視頻後,未經核實,編造傳播武漢人逃到大雲被抓獲隔離的信息,引起恐慌。鬱某被嘉善警方處以行政處罰。

2、2月1日,湖北籍暫住在海寧的徐某因故意隱瞞年前曾去過湖北的事實,在核查人員上門還撒謊,違反了相關規定,被海寧警方予以行政處罰,並送隔離點隔離。該房東朱某某因未按時報送承租人相關信息被處以行政處罰。

3、2月2日,江蘇廖某某,四川蔡某某,安徽牛某某,湖南元某(現都居住在西塘鎮)在袁某某開設的棋牌室內聚眾賭博。棋牌室老闆及4名賭博人員被嘉善警方處以行政處罰。

4、2月2日,朱某、朱某某、鍾某等三人在桐鄉鳳鳴街道某面店內聚眾賭博,被桐鄉警方處以行政處罰,並由市場監督部門對該面店落實關停。

5、2月2日,張某等6人在南湖區大新路某面店內聚眾賭博,被南湖警方處以行政處罰。

6、2月3日,經開區非本小區業主龐某某在疫情管控期間駕駛車輛欲駛入經開城南街道某小區引發糾紛。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被龐某某毆打,現龐某某被經開警方處以行政處罰。

7、2月3日,龔某(湖北省廣水市人)故意隱瞞春節期間從湖北返回桐鄉的事實,不主動向街道、社區報告,且在工作人員多次詢問時仍隱瞞不報,龔某某因違反相關規定被桐鄉警方處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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