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會對往後日子造成重大拖累,大部分中國離婚女性還是拼命爭孩子的撫養權,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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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分析:孩子在剛出生至三歲左右,對於母親的依賴要遠高於父親,而愛是相互的。所以在此階段,母親這一角色對於孩子的情感要強烈於父親。



一、十月懷胎是女性獨有的經歷

我們總說,孩子是我身上的一塊肉,這話毫不誇張。近十月不到的時間,母親與孩子之間共為一起,共吃共生,合為一人。這種大自然賦予的特殊使命感作為父親來說,是無法感同身受的。

這樣獨有的經歷,本身就已經讓母親對孩子有了濃烈的情感與熟悉感。



二、大部分家庭,女性照顧孩子較多

大部分家庭,在孩子小時候女性照顧孩子的時間較多。這主要是有以下幾點可能原因:

  1. 孩子一開始對於母乳的依賴
  2. 母親的產假時間要遠長於陪產假
  3. 傳統觀念的認知,認為照顧孩子之類的事情就該女性來做,女性也更為擅長
人都會有一定的惰性,當某件事一開始一直由一個人完成後,我們就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這件事本就該由她來完成,比如照顧孩子。

情感的培養,最基本的方式就是相處。很顯然,如果是上述這種照顧模式,母親對於孩子的情感是遠遠高於父親對於孩子的情感的。




結語

綜合分析:一個母親即使再苦再累,離婚也要爭得孩子的撫養權,只有一個原因:因為愛。

因為愛,不捨孩子跟著他人,擔心孩子受苦。唯有跟著自己,一切由自己照顧才會心安。因為十月懷胎的孩子,是大多數母親的命。

我是說句情話給你聽,謝謝你可以看完,如果有什麼情感問題,歡迎私信,我願傾聽您的問題。

子魚小姐


身邊就有個這樣的真實案例。

朋友的前夫年輕的時候是一個端著鐵飯碗的小領導,2000年左右就開著單位配的車,住著單位分的房。條件好了,心裡也不那麼安分了。在一次同學聚會上,遇到了自己曾朝思暮想的初戀,偏巧初戀也離了婚,兩人就偷偷在一起了。

最終朋友毅然決然地選擇了離婚。儘管她的父母親人都善意地提醒她說,“女人離了婚,如果帶著孩子,是非常不利於以後再婚的‘,但是她還是義無反顧地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

並且這一路走下來,就堅持了15年,女兒如今也大學畢業了。這期間,朋友一直沒有再婚,介紹對象的不少,同學朋友看中她的也不少,可是她堅守著“不能讓女兒受委屈”的信念,一直單身一個人。

分析下來,大部份中國離婚女性,面對離異以後的生活壓力,仍然要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原因有三:

母愛難割捨

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從這個孩子像一顆種子一樣,開始在母親肚子裡生根發芽那一刻起,母親的心就無時無刻不被他(她)牽絆著。

從每天為了胎動而驚喜,到分娩陣痛的死去活來,再到出生後親哺親喂看著他(她)一點點長大,這些都是身為母親不可能忘記的。

不認為前夫能更好地養育孩子

俗話說,”有後娘必有後爹“,“晴天的日頭,後孃的舌頭”。雖然後娘不一定百分百是壞人,每個離婚的父親也不一定都會被後孃控制思想,但是每個離婚的母親是真的會被這句話嚇到。

現在網絡太發達,時不時爆出的後媽虐待繼子女的新聞,一個正常的母親都會為那些孩子心痛流淚,何況自己的孩子?難道忍心看著親生骨肉冒著以後可能被虐待的風險,就為了自己未來不被拖累,而放棄撫養權?

為了孩子有不怕犧牲自己幸福的勇氣

“婦人弱也,而為母則強。”每一位母親都是從嬌滴滴的小女孩成長起來的,沒有孩子以前,也許手無縛雞之力,但自從做了母親,潛力便被激發出來。

君不見,一手帶娃,一手掙錢的有之,隻身抱著娃擠火車坐飛機的有之,逛了超市大包小包還要抱娃的有之……

情非得已離了婚,雖然母親們對孩子覺得愧疚,但仍然願意拼盡全力彌補孩子的缺憾。為了孩子,可以只工作,不要自己的幸福,再苦再累也願意熬到孩子長大。

綜上所述,就是我認為的離婚女性還要拼命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原因。


賢賢話詩文


我的前夫之渣無人能及,而我之賢惠千人難挑,正因如此,二十年前我不願意在這種人身上浪費青春毅然離婚。

我淨身出戶只要了兒子撫養權,身無分文也無家可歸只能借錢租房帶我那三個月不到的小嬰兒,天天夜夜無人幫忙,儘管如此,當時的我毫不後悔。

一,孩子是我讓他從無到有,然後一次次胎動,最後選擇生下他,就必須要對他負責任,任何人都可以拋棄,唯獨母親不行。

二,既然第一次婚姻並且生下兒子後都不能讓老公改變絲毫,那麼拋下兒子再嫁他人,然後再經歷苦痛生下孩子,就能保證二婚老公對我好嗎?如果還是不能珍惜善待我,是不是又拋下孩子又去三嫁?自己累不累?什麼時候是個頭?同樣事情我不會讓它發生第二次,那乾脆一次就打住,帶著兒子過。當時也心傷,心想不再二婚了,此生就這樣和兒子相依為命吧。

前面兩點是起了決定性作用的。還有兩點小原因,一是自己什麼都沒得到卻經歷痛苦生下兒子給他家,而自己莫名從少女變婦女還背個離婚的名聲。二是我辛苦獨自養大兒子,比什麼都好,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對我冷漠,我辛苦養大的兒子絕對善待我,比什麼都值,我沒有理由半途而廢。這些就是我當初為什麼迎難而上的理由。

在這裡我順便說點題外話,如今我兒子已二十一歲了,這二十多年,我兒子讓我知道什麼叫後悔,儘管到目前為止他還是我唯一的兒子,儘管他承認我是個優秀的母親,但是我心已傷,如果回到當初,我可能選擇放棄他。願望是美好的,可能太高咕了自己實現美好願望的能力。既當爸爸去掙錢,就不能做個好母親。既當慈愛的母親照顧孩子,就不能當爸爸去掙錢管吃管用還要存錢買個家。到最後被迫做了白手起家爸爸的角色,卻操著媽媽的心。兒子已不是我想要的‘模樣’,不懂體諒。


至簡十三


提這種問題的人,一看就不是女人,或者是沒有做過媽媽。

你體會不到,一個女人有會有多麼的愛自己的孩子,

我閨蜜離婚了,前夫就是拿準了她對孩子的愛 ,

以孩子威脅她,逼他淨身出戶,即便如此,

閨蜜在財產和孩子之間,依舊選擇了孩子。


閨蜜人張的很精巧,如果談戀愛的話會有大把男人追,

但現在離婚5年了依舊單身,你們以為她很可憐?

NO!!!現在的她很幸福。

上班,陪伴孩子,瑜伽,旅行,真正的活出了自己 。

沒有家庭的拖累和煩擾,到省去了很多的麻煩。

我們幾個朋友都挺羨慕她的生活狀態。


曾經相約到白頭的人都離了,還相信二婚會幸福嗎!

孩子雖拖累,但也是幸福的牽掛,有孩子就有家,回家有人叫媽媽就安心

沒辦法,這就是母親的含義。

在有些事情面前,我們不能用理智去判斷,去衡量,去取捨。

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續,是靈魂的投影,是愛的依偎。

人世間,有一種東西,會越來越濃,那就是“母愛”。


老徐說事999


我離婚的時候兒子才4歲,媽媽只勸過一次讓我不要孩子,一個人帶孩子太難了。但當媽媽的人都知道,身上掉下來的肉,骨肉分離有多難受,何況他爹並不是一個可以託付孩子幸福成長的人,所以一點點給他爸爸的念頭都沒有過。這五年以來真的是過的很辛苦,要掙錢、要養家、要帶孩子輔導作業,但感恩的是父母放棄了本來應當很舒適的晚年生活,幫著帶孩子,特別是我爸爸為了我兒子為了我,頭髮都白了好多,背也坨了一些,每每想到這些就覺得對不起他們,本該安享晚年卻為了我辛苦至此,只能自己更努力做好媽媽,好女兒,把孩子培養成人!太辛苦的時候也覺得自己的人生就這樣了,上有老下有小,不好生病不敢偷懶,但每當一回到家兒子就跑過來抱抱我喊一聲媽媽的時候,再辛苦也都值得了!心裡想著再苦苦等他長大了就好了,雖然也清楚孩子就是一輩子的牽絆,但存著希望總能堅強走下去,以後再找個能真正對自己好的人,度過餘生,平凡而安穩的老去,平平淡淡才是真!


習慣孤獨的摩羯


因為父母不答應幫帶孩子,我離婚當時放棄了撫養權。可憐孩子攤上了不負責任的爹,受盡了後媽和親爹的折磨,離開兒子10個月我也快瘋了,兒子也受不了了。自己跑100多里路來找我,我再也沒讓他回去。也沒要他爹一分錢。自己帶孩子過了18年。交給他媳婦了。下崗沒工作沒房子,一個女人過的日子沒法想。到現在不敢回憶。不敢看單親媽媽的電視。好在一切都過來了。正在離婚的媽媽們,為了自己為了孩子不要放棄撫養權,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安平祥和


身邊的事,夫妻離了,孩子女方帶著。男的有的小權那種。後來孩子上四五年級,男的託人勸說,說還是人家的種,再長大女方養不起等。後來就跟著男方了。男人再婚了,把孩子接去沒過多長時間,撂給爺爺奶奶家照顧,爺爺生病了,又撂給姑姑家照顧……大家想想吧,這孩子可憐不可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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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覺得還可以生,反正也不是自己生。我談離婚的時候就只要了孩子。談撫養費的時候,前夫說(原話),他離婚了還要找人肯定還有孩子還要養家給不了多少,我座標快一線的那個省會城市。月入過萬的前夫說給孩子撫養費每月700,還不夠我兒子一個月水果費用。果斷啥都不要,唯一調件,第二天簽字離了,這種男人難道留著過年。男人要房子說白了就是在組建家庭這件事情上是按照投資的考量,女人是從情感出發的,特別是十月懷胎。誰能隨便的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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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地有一句老話,叫“死得做官的老漢,死不得做叫花子的娘”(這裡老漢指的是爸爸),你們想一想,說明這做媽媽的得有多偉大?我女兒小時候,我經常和老公鬧離婚(婆婆重男輕女,老公又媽寶),每次我一提離婚,他就說:“你滾吧,女兒歸我!”“那你在船上上班,經常不在家,女兒咋辦呢?”“我能咋辦?給我媽媽帶唄!我哪裡帶得來孩子噻!”媽呀!我一聽,我婆婆本來就重男輕女,我女兒跟著她,早晚得被虐待死呀😭於是老公發現了我的軟肋,每次吵架都和我爭女兒,死都不放口,這不爭著爭著都二十多年了,這婚還是沒離成😂因此我明白了,男人們都對帶孩子無從下手,只得交給自己的父母;沒父母的就只能交給再婚的老婆,你們想一想,這咋行呢?我們餐廳裡,只要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帶來吃米線快餐的,那孩子們都是被寵得沒個邊了;至於孩子交給後媽帶,那我也只能呵呵了!所以這才是媽媽們拼命爭奪撫養權的真正原因。


鳳146983974


個人觀點,不代表大眾,不喜勿噴!來說說我身邊真實的例子,爭撫養權無非就是因為愛,但是大部分女人是爭不來的,為什麼爭不來?呵呵,離婚了房子是男方的,普通家庭也沒多少財產,也不可能都給女人,孃家不算家,自己也要出去打工,這就是原因。我表哥離婚時前嫂子也有說過要孩子,可是因為離婚了她連自己的衣食住行都難以解決,所以可想而知,孩子跟表哥後表哥再婚,他們家是跑運輸的,表哥一星期能回一次家,孩子在後媽身邊,起初在爺爺奶奶家還好,後來後媽說爺爺奶奶要生活費就領回家自己帶,從小外甥女五六歲開始就要幫後媽打掃衛生,照顧弟弟,冬天她的房間暖氣沒有,連個電褥子都不給鋪,還經常打孩子,問她為啥打孩子,她說孩子不聽話,那真的是往死裡打還不帶留傷的,技巧驚人。

說說另外一個例子,朋友因為老公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也是爭不來,原因同上,法院覺得女方沒有固定的收入和家,不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環境,孩子跟著男方,男人正年在外打工,再婚後孩子跟著後媽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奶奶怕後媽對孩子不好,所以一直帶在身邊,但是爺爺奶奶對孩子無比溺愛,又沒什麼文化,所以就是孩子基本快上天了,沒人管。

以上兩個例子就在我的身邊,都是孩子四五歲的時候離婚的,作為母親,從懷孕到生子,基本都沒工作,好不容易照顧到孩子上幼兒園了又遭遇婚姻變故,捨不得孩子是必然的,爭不來撫養權也是意料之內的,所以想勸勸那些已為人父的男人,為自己的晚年積點德,不要輕易的離婚出軌,即使離婚如果你做不到對孩子的成長負責那就不要爭孩子的撫養權,給媽媽會比跟你更好,起碼媽媽能照顧孩子的起居學習,不至於在爺爺奶奶身邊寵壞,更不至於在後媽手裡受罪。後媽是不會拿你的孩子當自己孩子的,不打罵孩子不背後使壞就算是合格的後媽了,捫心自問,有幾個女人能拿別人的孩子當自己親生的?特別是這種老公前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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