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農民必須放棄土地,補償方案為一次性給30萬或者一份月薪4千的工作,你怎麼選?

文人鬼


假如農民必須放棄土地,補償方案為一次性給30萬或者一份月薪4千的工作,你怎麼選?



題主描述的是一個假設性的問題,那麼咱就在這做假設性的回答。這個問題是必須放棄土地,農民別無選擇,只在選擇一次性給30萬的補償款,或者是一份4000元的工作中選擇一個,這是一個必選題,2選1。

根據目前我國農村的基本現狀進行分析,各人的家庭經濟情況,以及其他狀況都不一樣,所以答案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一個答案,因為“大家有本難唸的經”!包括家庭的經濟狀況,家庭人員的組成,年齡狀況,勞動力狀況,都是不一樣的,所以要分類進行選擇。

第1種情況,就是家庭情況一般,沒有其他經濟負擔的年輕農民家庭。

對於年輕農民家庭而言,最好選擇4000元每月的工作,現在工作必須購買五險一金,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因為人社部門從今年元月1號開始,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合同,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一月4000元的工資一年就是48,000元,30萬元需要6.25年時間換回來,但這裡面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老了就就有了保障,還能報銷大量的醫藥費,但這需要量力而行。所以年輕是有時間有精力去工作的,還不浪費自己的生命,更為社會創造價值,更能體現人生的價值,適合選擇一份安定的工作。



第2種情況,就是老弱病殘以及未成年的人群,最好選擇一次性補貼30萬元。

對於那些老弱病殘的人群,由於喪失了勞動能力,他們不能正常的工作,即使工作也是非常的勞累,還把身體搞垮了,會得到企業或者用人單位的鄙視,甚至扣工資。無論從身體方面考慮,從精神方面考慮,都不適合參加工作。30萬元存到銀行裡,按照目前的年利息3%左右,一年也有近萬元的收入,基本上個人消費足夠,畢竟他們的消費比較低。尤其是老年家庭,他們年齡比較大,也沒有勞動,有了這30萬可以安享晚年。對於孩子可以用這些錢作為求學的費用,努力學習,考上一個好的大學,或者是學習一套好的技術,為以後的人生奠定基礎。

第3種情況,就是對於家庭比較困難的人群,可以根據家庭成員的身體狀況以及個人的愛好,進行分類選擇。

對於這種家庭比較困難急需要用錢,更需要一份穩定的工作的話,可以從家庭當中一個家庭成員一次性領取30萬元的土地補償款,另一個家庭成員選擇安定的工作,這樣子既解決了家庭的經濟壓力,而又有了一份穩定的收入,也是一個非常完美的選擇。選擇一次性補償30萬元的土地補償款的家庭成員,可以在以後自己創業或者是自己去另找工作,也能夠來賺取一部分家庭的經濟收入。



總之,假如農民必須放棄土地,而且賠償的方案必須在一次性土地補償款30萬元和一份穩定的4000元的工資的工作中2選1的話,要根據家庭的基本情況而定,不要貪圖一時,30萬元的現金的誘惑,要考慮長遠的利益。對於有勞動能力的年輕人,家裡又沒有經濟壓力的情況下,選擇一份穩定的工作是不錯的,畢竟現在找工作相當困難,大家說對嗎?


宗元三農堂



汶河岸邊有人家


假如農民必須放棄土地,補償方案為一次性給30萬或者一份月薪4千的工作,你怎麼選?

這個議題,出得並不十分嚴謹。這裡要先問一下,假設我選擇了要那一次性30萬,不要那份月薪四車的工資,那麼,我退出了土地,自己另外找一份其它的工作可以不可以?

就是說,要了一次性補助後,自己再出去找份工作,既便是個月薪低一點的工作,那肯定比要那份月薪四千的工作要強。

因為,兩者都是要以退出土地為前題。土地退出了,也沒活幹了,要了3O萬,再去找份工作幹,多好?

題主的意思,我猜測可能是,這二者必居其一,領了三十萬,就不能工作了吧?

這個假設就毫無意義了。

前題是退出土地,領了30萬,就閒在那兒嗎?可誰又能閒得住呢?

不能閒在那兒,肯定要去幹點什麼吧?現在的現實情況是,到城裡去幹個保安,每月也有兩千多塊的工資。

一個本就是不現實的假設性議題,又不十分嚴謹,沒多少實際意義。


笨刨




西門觀點:如果我年齡已經六七十歲,我肯定選擇30萬現金,如果我只有三四十歲,肯定選擇月薪4000元的工作。

如果我是農民,國家要徵收我的土地,補償方案有二:一是30萬元一次性現金補償,二是月薪4000元的工資,問我選擇哪個?

一、如果我現在已經六七十歲,我肯定選擇30萬元現金。第一,因為我不可能再工作,即便能退休,退休金最多兩千多元。



兩千多元工資,一年最多三萬,即便再活十年,也就三十萬。而三十萬現金存銀行,按最高利息4.2計算,一年一萬二,再活十年,十二萬,加上本金,共計四十二萬。

二、如果我現在二、三十歲,我肯定選擇月薪四千工作。每月四千,一年四萬八,而且工資還在不斷上漲,除了工資還有各種福利,每年收入應該在五萬元以上。

到六十歲退休,至少還有三十年,三十年就是一百五十萬,三十年後,退休金至少應該在七八千元,每年應該有差不多十萬,再活十年,又是一百萬。

總之,究竟選擇哪個,要看年齡大小。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如果是二選一的話,自然是選擇第一種,給上30萬元的補貼,農民存在銀行中,一年的利息就是不少錢了,而有了錢後又不代表不能找工作,就算是不給補貼,農村多數人也會在工作崗位中。 而月薪4千元的工作,其實農村人多數都是可以滿足的,在2018年的工資統計中,農民工的平均薪資是3700多元,這樣的行情之下,4千元的月薪自然是沒有什麼優勢的。而如果是選擇30萬的補貼款,農民可以直接放在銀行,然後就可以領取上萬元的利息,不然就是拿著它做生意,這樣的話也是不錯的選擇。



而4千元的月薪並不是額外的補貼,原本農民就有一份5千元的工作,如今的月薪才4千元,這自然是不划算的買賣。如今做小買賣的人比較多,膽子大的人完全可以拿出30萬元從事小生意,相信能夠帶來不錯的回報。


不過選完了後,我們就要分析,能不能拿到這麼好的補助金了。我國的人均耕地資源是1.4畝左右,而一家就算作是5口人,這樣的話就是7畝地。通常來說拆遷的補助金為3萬元每畝,這樣的話7畝地就是21萬元的補貼,和30萬之間的差距還是非常大的。

當然相信大多數的農民都不會放棄土地,畢竟它是永遠可以收益的東西,就算是每年的租地比較低,產收不是太高,但為了子孫後代考慮,大家還是會保留在手裡。 如今想要進行土地的拆遷已經不容易了,國家對耕地的保護面積更大,因此農民也可以放心,不會隨隨便便就拆遷的,大家咋看?


惠農圈


我是秋歌,過來淺談幾句。我回改革開放四十年己經來到了深水區,一方面向體制耍效益,搞些央企國企的混改嘗試,另一方面就是農業方面的土地流轉。也是小心益益,進行。搞不好農民會吃大虧,失去了土地得不到相應的補嘗。關鍵是藏著一個難以預判的後果。土地_旦放開,豪富吞下土地真的就是將私有化進行到底了,這個口子輕易不敢開。現在也找能普遍適用的一貫到底好辦法。似乎暫行方式是搞集體土地開發,以前的小產權房,在現在這種集體開發下就變的合法規了。有的專家建議,農民用自己的地入股和公司共同開發。下一步土地整合,搞大規模的工業化的農業,入股似乎是個好辦法,利益長久。三十萬很多嗎?這是一個問號。是我不會選這三十萬。這個提問好像是摸底考試。頭條上的一些提問背後是公司。不是一般的學術探討。就說這些。


秋歌988


假如農民必須放棄土地,補償方案為一次性給30萬或者一份月薪4千的工作,你怎麼選?

農民放棄土地,一次補償30萬,是不是有點太少了,以我們縣的補貼來算,一畝地5萬左右,一家四口人,大概一家是十畝土地。那一家的補償在50萬左右,補償30萬,都不夠在農村蓋200m²的房子,農民朋友肯定不會願意,而且沒有了土地,農民還留在農村幹什麼,相信農民朋友肯定不願意。

另一種選擇,放棄土地後,給一份每個月4千工資的工作,這個更是無稽之談,每個月4千工資的工作,在哪裡上班,城市還是農村,在城市上班還需要租房,家裡其他人呢?都住城市,那農村的家不就荒廢了,留著宅基地有何用,這些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要振興鄉村,讓農民富起來,才是問題的根本。

上面兩個選擇,只會讓農民朋友走向歧途,鄉村振興要找到問題所在,從根本解決問題,不是讓農民住進別墅農民就富有了,買車要養的起車,買了開不起,放在停車位,這算生活水平提高了嗎?並沒有,要讓農民幼有所教,中有所幹,老有所養,這才是振興鄉村。

有人認為,現在從事農業生產,基本都是不怎麼賺錢,給30萬不錯了,可是農民有地在,基本吃飯菜可以自給自足,30萬,幾年時間就可以花完,大部分人都在農村生活習慣了,讓大部分人拿這部分錢去投資,去搞經營很不現實,只會打水漂,幾年過後,錢沒了,地也沒有了,一無所有,如何生存。



所以,理性的話,兩個選擇都不合理,沒有可選擇性,要想鄉村富有,就應該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一些符合農村情況的政策,不是在這天方夜譚,謝謝。


鄉下阿六


於我看,相信一次性領30萬的較多。因為農民有了這筆資金,可以用於做合適自己能做的生意,解決日常生活,或者建祖屋解決安居問題。

而每月領4000元,如果沒有自耕糧的話,也只能解決一家約五口的日常生活而已。

不過,這只是個假如。


手機用戶老糊塗


很難選嗎?大多數人會選30萬,少數人會選4000塊錢工作。為什麼?我給大家分析一下,看看是不是這回事。

30萬是啥概念?單純的放銀行裡,存某商業行的悠悅寶,年利息1萬多。先把錢弄到手在說。農民大多數有這個心裡。而且,就現在的工資水平。每個月賺4000塊錢還用分配工作嗎?有技術出技術,有力氣出力氣。沒技術沒力氣出小攤。4000塊挺輕鬆的。

話說回來,如果身體不好,沒有自己找工作賺錢的能力。還是選擇安排4000塊的工作吧。畢竟30萬塊有5.6年就賺來了。細水長流吧。

有朋友說你這不兩頭堵嗎?不是。因為這是假設。所以我也結合實際分析一下。總之就是身體健康能賺錢的選30萬。身體不好,賺錢費勁的選擇4000的工作。

元芳?你怎麼看?


將軍農民工


想錢想瘋了,盡是夢囈之語。

首先,國家的士地,全民所有,只是讓你承包,憑什麼放棄土地一次補償你30萬?憑什麼?城裡失業工人也太多,是否也一次補償他們30萬?有人說,你不給我30萬我就不種田,讓田荒著讓國家沒糧食餓死城裡人。不過一二個人可以這樣做,如果大面積人堅持荒田不種,國家立馬改變政策收回土地。所以別老說孩子話,智商可憂!

其次,即使按這低智商的選擇法,大家幾乎全部領取30萬補償費。為什麼?領了錢還可以去打工啊,誰也沒規定領了錢不能再打工的。而現代市場經營社會,給你月薪四千元有保障嗎?可以幹到底嗎?當物價上漲一百倍,你4000元還值幾何?

第三這個問題提出,本事就包含不勞而獲的思想。我承包國家土地,這地永遠是我的,但我幹農活累了,我不想幹了,國家的土地還退給國家,但國家必須給我補償30萬,讓我不勞動享享福。為什麼別人都要勞動要按勞取酬,農民卻想不勞而獲呢?還真說不清,觀念問題。

所以我覺得這些近乎天真的孩子夢話不宜多說,說多了令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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