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縣農業農村局致全縣畜禽養殖場(戶)的一封信

全縣各畜禽養殖場(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存在人傳人的現象。當前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嚴峻,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全國上下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的要求,做好各項防控工作。為切斷病毒傳播途徑,防止疫情蔓延,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我們希望全縣各畜禽養殖場(戶),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動落實防疫主體責任

1、禁交易。養殖場(戶)、活禽經營者禁止到農貿市場銷售活禽。

2、禁引進。嚴禁到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地區引進動物及動物產品,發現違規調運動物及動物產品要嚴格處罰。

3、常消毒。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制度。各養殖場和散養農戶要執行消毒及無害化處理等制度,配備相應設施設備,對畜禽類及畜禽類養殖環境和工具、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廢棄物和非疫病致死的畜禽類集中收集並無害化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4、常關注。要密切關注畜禽是否異常,如發現不明原因發病或死亡情況應及時上報鄉鎮畜牧獸醫站。

二、做好個人防控

1、勤報告。一旦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呼吸道症狀,要及早報告、及時就診。

2、戴口罩。出家門務必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3、講衛生。要積極開展清潔掃除,剷除病毒滋生和傳播土壤。勤洗雙手,居室多通風換氣並保持整潔衛生。

4、拒熱鬧。不參加聚會、不參加聚餐、不相互串門、減少疫情傳播。

5、不傳謠。不道聽途說,不以訛傳訛,不盲目跟風,不隨意傳播非官方渠道發佈的與疫情相關信息。

6、聽指揮。自覺服從政府、村居、所屬單位的指揮和安排,積極配合排查登記等相關工作。

我們堅信,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縣共同努力、萬眾一心、眾志成城,落實群防群控,一定能夠打贏這場突發的疫情防控攻堅戰!

蘆山縣農業農村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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