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寧可給人停喪,不能給人成雙,是什麼意思?

紅果甜397


不管別人信不信,反正我信,每次我和老公一起回孃家,都不在一個房間,就是怕孃家人有所忌諱。


像風一樣自由的敏


“寧可給人停喪,不能給人成雙”這句俗語我在小時候就聽說過,看了幾個回答的問題意思相近,但是離開了本意。“寧可給人停喪,不能給人成雙”是說寧可把房子借給別人停靈柩,辦喪事,也不能把房子借給人做喜房。原因在於辦喪事是有日期的,靈柩抬出去房子就騰開了,自己使用起來也方便,而借給別人結婚做喜房,誰都不知道人家小兩口住幾天,還是住幾個月,還是住幾年,在你想用房子的時候人家一時半會找不著別的住處,就沒法給你騰出來,也許就影響了對自己房子的使用。

這個說房子的俗話和另一個說錢的俗話正好相對應:爾有不如己有,己有不如懷揣。


玉玉兔


我說的可是真事,我有一鄰居,零六年同時和我同時住進小區,他們夫妻恩愛,女兒聽話乖巧,但一一年岳父偏癱失語,由於女方大哥大嫂在商業局,二哥二嫂在銀行,女方有一妹子也在銀行,而鄰居夫妻是做服裝生意的,以上種種原因,女婿主動接到自己家裡,在家裡管了四年,四年裡樓上樓下的背岳父出去散心,四年後岳父去世在鄰居家,女婿女兒悲痛萬分,可就在岳父去世後大約一年吧,夫妻隔三差五的吵架,甚至還動手打起來,到現在生意也做不成了,女婿在一公司上班,很少回家,有次碰到和我聊天,問為啥很少看到他,他苦笑著說不愛回家裡了現在。所以說,俗語必定是俗語,和現實是兩碼事。


無卡嘟嘟


自家的房子寧可給人停喪~“借住”在熟人親戚家裡時,老人可以在此房中過世。不能給人成雙~自家房子不能借給熟人親戚在家生孩子~見血。租賃給他人家居住時,是不租給孕婦的。我是聽我婆家那裡人說的,我婆家弟兄五人中養了八個女兒(兩哥各養了三個女兒,一個哥和我家養了一個女兒,小弟是借生後出生的,沒有孩子)。當年我女兒出生時公公氣得不讓婆婆做飯給我吃。他家族親安慰我時告訴我,五十年代末公公同意族親家一個侄媳婦借婆家房子產子~犯忌諱了“借死不借生(寧借給人停喪,不能給人成雙)”。她們說生女孩不是我的錯。雖然是巧合,“借死不借生”武漢近郊有這個說法。


祖恩之潤


題主所提的問題是俗話,也就是民諺。從字面上不難理解。就是寧願把房子借給死了人的外人停放,也不能給外面來的客人男女住在一起。當然也包括了嫁人的女兒女婿。我們這的說話是別人在你家同居同房,對主家不例,三年不順。女兒女婿回來也是分房分床睡。嗯居同房對小舅大兄哥等男丁不利,意為不成才敗家子。

經過移風移俗,破舊立新,很多人家不怎麼講究了,尤其是獨生子女實行後,獨女女婿回家來也不好另安頓住房的。但是這種民俗民諺的背後,究竟是什麼意思?多數人已經說不出來了,能知道的也就很了不起了。其實古人做事很嚴謹,現代人看了肯定是覺得很古板。

先剖析一下寧願讓人停屍一句。顯然不可能出現。你試想,如果死者有後,人家有家不會把死了的人停在別人家。如果沒後也不會有人把別人的屍體放在你家的,有時可能寄放寺廟中。這句話主要是與下句對比了,強調下句話的重要性。那麼我們來看看下句話實際所指,即不可與人成雙。前面說了這裡的人指外人。也就是朋友,遠近親戚。我說古代人做事嚴謹,主要是那時候人都窮,沒有抗災消禍能力,怕惹事。那時也不像現在通訊發達,很難核對情況。又很注重名譽。多年不聯繫的遠親朋友掛了別人的女人來了,家裡人不願意,假扮夫妻,你給安排同床共枕,人家家人會找你後賬的。就會惹官司的。再說女兒女婿為啥也劃到外人範圍了?俗話說,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意為一出的事,不能返回。古代女兒犯七被丈夫休回孃家,孃家人很丟人。這裡主要是不讓閨女在孃家多停留。如果女兒女婿來了也和家裡一樣,夫妻同房舒舒服服住很久,一是容易引起家庭不和,因為那時候資源不足,兄弟們可能出呲。二是對婆家影響不好。不和現在一樣。現在老人們想叫人家回來住也有叫不來的時候。

所以說要看到俗話的背後意義才能知道古人的苦心。類似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飯九十不留座一樣,都是規避風險了,並不是不尊老人。好了,我說了一大堆,也可能只是說到皮毛上,還請諸君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祈禱]


家鄉美143663827


從古至今,民間有很多鄉風民俗,有的被人繼續傳承,有的己經不適應新時代人的觀念,只能說說罷了,逐漸要被文明進步的方式代替。

題目所提問題,寧可給人停喪,也不可給人成雙,是什麼意思?下面我就來說說這句話的意思。

寧可給人停喪意思;

在過去社會落後,民間老百姓生活都比較清苦,田少房少,幾乎沒有金錢收入,甚至連穿衣吃飯都是問題。當特別窮困潦倒的人家有人去世時,連擺放屍體的地方都沒有,屍體也不可以放在室外見天,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都是鄉里鄉親,村莊裡的左鄰右舍,就會有人出面幫忙,把偏房小屋(主房屋是不會借的)借給死者停喪,幫死者及家屬渡過這個難關。因為民間有句話是,死者為大的說法。

不給人成雙意思;就是不管是嫁岀去的女兒,還是親朋好友,只要是父妻雙雙的來到家裡,只可以吃飯喝酒,聊天做客,但不可以在別人家裡同床過夜,為什麼要這樣講呢?就是怕父妻雙雙在別人家裡同床共枕,難免會做下夫妻交歡之事,在傳統觀念當中,在別人家交歡是一種汙穢不吉之事,有辱主家的陰德,也有褻瀆神靈之意,將會給主家帶來災難,甚至是家破人亡的後果。所以說在過去對待夫妻,在別人家過宿是不允許的,那怕就是女兒女婿都不行,是民間俗成的規矩。

我們這裡還有種說法,就是“借死不借生”。在這我簡單說一下其中的意思,借死就是停喪,咱不說了,不借生就是女人生小孩,不管是嫁出去的女兒還是外人家的女人,是不能在別人家生小孩子的。因為在缺醫少藥的年代,女人生孩子是有生命危險的,大出血死人是常發生的事,這是血枉之災。對主家來說,外家女人生孩子時所流下的血汙,也是汙穢不潔之物,會給家庭帶來不祥之兆,門庭遭殃。

不過,很多現代人不把這句話當回事了,條件再差也不會借人家的房屋停喪。成雙也不大介意了,因為現在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多,結婚成家後兩邊有房子隨便住,親朋好友也不會借宿別人家,交通便利,快捷酒店和旅社眾多,只要花點錢,想住幾天住幾天,包括女人生小孩子都去醫院了。

不管怎麼說,這些鄉風民俗,都是時代的產物。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和經濟騰飛的發展,有許多像這樣的民間習俗,己經不起潮流的滌盪,己不適合當今人類的生活方式,人們的觀點不斷更新改變,有些陋習將會被現代人所拋棄。

個人見解,歡迎探討!


揚城布衣


在農村各地的風俗是有很多的,也是民族風俗的發源地,而且農村人也是最尊重風俗習慣的。

在農村,最講究死者為大這句話,不管死者生前和你有多大的恩怨,去世以後,一切恩怨都會化為烏有,和任何人都會冰釋前嫌,如果兩家恩怨再大,再有仇恨,有一方家裡有老人去世了,這時候他的後人只要登門拜訪,或者是一個電話,另一家就會像自家遇事一樣,把老人發喪入土為安。

並且,在我們農村,孤寡老人也特別多,有的老人無兒無女,到了不能自食其力的時候,他的親屬也都會爭先恐後的把他接到家裡,直到去世安葬下地,不為別的,就怕老人在自已的屋子裡去世,跟前連個送終的人都沒有,任何人家都不會介意老人在自已家裡去世,相反會感到非常高興,因為百善之首孝為先,他做到了,也感到光榮。

家裡不留雙這句話在農村更注重,自已的女兒女婿都不能在孃家住在一起,更別說是外人了,我鄰村就有一個典型的例子,本來一家和和眭眭,兒子媳婦孫子孫女,90年代計劃生育比較緊,他的大女兒為了生個兒子,就和女婿回孃家了,一住就是一年多,從那以後,這家變化就大了,兒子媳婦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兒媳也出軌了,沒到二年以離婚而告終,苦了老人,可憐了孩子,最悲痛的就是,孫子在不久後出了意外,去池塘洗澡溺水身亡了,而這個兒子至今也沒再找到老婆,一直在外奔波流浪,不知這家想沒想到與家裡留雙這句話有關,畢竟留雙是汙穢之事,家裡進了這些汙七八糟的東西還會好嗎?

樹大有根,是話有音,個人觀點,老祖宗留下的千古風俗文化,有的還是要遵守的,否則,破了規矩,吃虧的還是自己。。。


明天會更好110085241


信則有不信則無,我居然信了。我姑姐嫁了以後經常和他老公在家裡過夜,睡一間房。剛開始不信。最後家裡發生大小事不斷,我才慢慢信了。直到老公去世後。我徹底信了


J愛你R


農村人破事多 你們農村人借宿城裡親戚家怎麼都理直氣壯的。不說你們打著給姑娘看孩子藉口 老夫妻雀佔鶴巢 就說說你們還把鄉下那麼亂78糟親戚塞到城裡兒媳婦家 女婿家。什麼今天這個親戚來看病的。明天那個親戚來找工作的。怎麼就活該收留這些親戚 怎麼就沒有成雙的規定了。

合著對你們有利有好處 就是都是親戚 不收留就是白眼狼 就是嫌棄你們農村人看不起你們農村人。要你們給陌生人付出就是成雙破壞你們祖宗18代子孫18代的所有風水了。

都什麼破事 還拿出來 理直氣壯地說。有本事你們也別那麼理直氣壯住別人家裡。


上海張雯


比如說,兩個年輕人要結婚了,訂好日子了。可是到那天有一方家裡出了白事。那結婚的日子就得改日子了,因為死者為大,所以紅事要讓白事!~~~~再一個是,結婚的在路上遇見出喪的,紅事要讓辦白事的,而且新人要下車鞠躬!~~~所以在農村白事和紅事比較重視,但趕到一起了,紅事要讓白事,畢竟死者為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