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不是所有案件都接?律師有六不接,醫生有六不看!

很多人覺得有錢就膨脹了,為所欲為無所顧忌,比如生病、法律糾紛等相關情況!覺得生病了自己有錢就可以去大醫院甚至國外的醫院;遇見法律糾紛了,有錢就可以請很好律師,幫自己打贏官司。殊不知這只是能解決一些小事,真有大事的時候就算再有錢也沒用。

而且在面對病情、法律糾紛時我們要知道,醫生有六不治,律師有六不接。

醫生的六不治為:不論於理、輕身重財、衣食不能適、陰陽並髒氣不定、不能服藥、信巫不信醫。這六種情況下,即醫者可以不提供治療,也可理解為即使對其治療,也難以達到預期的療效。

律師的六不接為:對律師缺乏尊重、讓律師承擔一切風險、質疑律師專業能力、因律師費斤斤計較、讓律師保證100%結果、隨意指揮律師工作的六種情況律師一般會拒絕,這6種情況就算律師接了案件往往多會以失敗告終。

律師是不是所有案件都接?律師有六不接,醫生有六不看!

今天小編主要為大家介紹一下律師的六不接:

1、對律所缺乏最起碼的尊重

委託人和律師的關係是平等的,但有的人認為自己花錢了,律師就應該無條件為他服務,甚至把律師當作下屬,不尊重律師的職業和服務規範。憑藉自己的社會地位甚至彩禮對律師指手畫腳。

對於這種當事人,律師很可能無法正常情緒的工作,就算接了效果也很難理想,所以律師面對這種情況還要謹慎選擇。

2、隨意指揮律師工作

律師在代理過程中起主導作用,不僅是職責所在,也是策略所需。但有的委託人在單位或者生活中養成了指揮別人的習慣,在發生案件後,通過諮詢律師和在百度上查閱資料,瞭解了一定的法律知識,就自詡法律專家,主觀獨斷,讓律師成為其辦案思路的執行者。

我們要知道,在法律案件當中,律師才更專業和權威,當事人相比來說要業餘一些,如果憑藉自己的主觀想法只會律師,不僅會讓案件變的複雜,也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損失。

對於這樣習慣操控和自我中心主義的客戶,律師在接單時還是多瞭解一下委託人。

2、質疑律師專業能力

有的委託人請律師處理案件,關注的並不是律師的專業能力,而是律師的人脈資源。更執著於律師在“公檢法”的關係,實際上這是對律師很大的不尊重。

要知道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大家法律意識也在逐漸的增強,人情案、關係案也越來越少,如果想靠這種關係打官司,往往結果會讓自己很失望。

4、律師費斤斤計較

在行業中,同一案件委託不同的律師收費標準有的有很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一般是跟律師各自的專業能力、執業經驗以及代理成本有關。

有的委託人更多的注重律師的收費,憑自己對律師費的標準預判或者根據其他律師的報價,過分壓低律師費。非常斤斤計較,面對這種委託人律師一般都是直接拒絕。

5、讓律師保證100%結果

沒有一場官司是有絕對勝算的,律師除了對委託人分析案件、法律以及代理方案之外,是不能就案件結果向委託人打包票的。一般有職業素養的律師朋友基本都可以做到。但在現實中,有的委託人不問過程只看結果,好像找了律師案件就萬事大吉,只等捷報傳來。也把律師能否給其吃顆定心丸作為判斷律師是否具有代理信心和委託的前提條件。

而律師一旦妥協中招,註定辦案過程中必將飽受來自委託人的種種質疑和巨大壓力,甚至還會演變成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內戰”,像這樣的事情也是屢見不鮮的。

6、讓律師承擔一切風險

無論訴訟項目還是非訴業務,對案件的目標和結果的達成,都有不可預知、控制的風險。

無論從形成原因、委託倫理和法律規定講,這種風險都應該由委託人自己承擔的,但實際上,對於風險較大的案件,有的委託人願意選擇提高律師費標準來換取和代理人共同承擔風險。

對於前期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全風險方式,實際是把應當由委託人承擔的案件風險全部轉嫁給了律師。委託人考慮的是律師全力以赴後即使沒有達成目標,最起碼沒有承擔委託律師的任何成本,真正把損失降到了最低,具有一定的投機心理。

對於這種代理條件,律師需要謹慎考慮,畢竟法律風險的問題是誰也無法預估的,不要因此為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對委託人來說,真的有這種風險代理律師的話也不要相信,很可能自己會被騙)

結語

無論是律師找委託人還是委託人找律師都要注意上述幾種情況,越是輕易給你許諾保證的律師越不靠譜,越是各種強勢、想靠關係的委託人越有可能成為官司成敗的絆腳石。

以上便是中公法考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律師的6不接,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如有相關問題可直接留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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