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地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指揮部6號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充分發揮網格化管理機制作用,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遏制疫情蔓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區人民要通過各種渠道,做好心理調整,消除牴觸、抗拒、厭倦等負面心理,做好居家防控。

二、全區人民要履行疫情防控義務,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電話詢問、入戶登記、宣傳教育等疫情防控工作。區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村委會)報告。

三、全區人民要積極響應政府號召,主動發揮監督舉報作用,發現未進行登記管理、未嚴格執行居家隔離的返鄉人員,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委會)報告或撥打110報告。

四、全區所有居民小區(村屯)實行封閉管理,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出入口,禁止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發生疫情的小區(村屯)要按規定及時實施特別管控措施。各小區(村屯)組織巡防隊,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防管控。

五、加強日租房和出租房管理,落實出租房屋業主主體責任,一律不得將房屋出租疫區返回人員,已出租未返回的必須告知其不得返回我區,已返回的必須報告所在社區(村委會)。

六、嚴格控制出行,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1人外出1次採購生活物資(除疫情防控、生病就醫、正常上班等人員外)並及時返回。居民出行必須佩戴口罩、攜帶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一律不得進行串門訪友、戶外聚集等活動。

七、實行垃圾分類管理,普通人員廢棄物要密封裝袋,投放定點垃圾收集容器。居家隔離人員廢棄物要密封裝袋並進行標識,由專人上門收集後投入專用容器,密閉化管理、規範處置。

八、各社區要對服務大廳、安全通道、垃圾間等公共場所,及時進行清潔、通風、消毒。

九、凡違反上述規定拒不服從管理、妨礙管理執行或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對工作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嚴格按照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

十、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公告,結合實際進一步作出相關規定。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大興安嶺地區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指揮部6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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