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被執行人生活困難怎麼辦?

夢幻之星V


如果“被執行人連生活都困難”,執行將不可能再繼續下去,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明國家,法律也是為了公平和文明而來。當初“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形成的初宗一定是有利益關係,而成就利益必有風險,只能說執行人也必須要承擔自己投資過程中所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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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真正創業失財或因遇天害人禍造成可的無能力償還債務,法律可網開一面讓其能重新生活。但假如是揮霍及借假創業負債及轉移資產等造成的國家必須嚴懲不貸!否則整個社會會因無誠信而亂!


另類聊八卦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出現生活困難,不管出於哪個方面考慮你還是等等吧,暫時放棄執行,讓被執行人緩一緩,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也許很短暫的時間內被執行人就能“反身”沒必要窮追猛打,得饒人處且饒人。關注我瞭解更多私信必回


法務簡介


被執行了,沒有生活來源,沒有居住房屋,政府有沒有可能把他列入低保範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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