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家裡分了200萬有一兒一女,女兒說要平分兒子不願意,咋辦?

春回大地生


可以拿一百萬出來分,剩下一百萬自己留著。全部分完了,以後要是兩個孩子都不負責的,那就死翹翹了。女兒能提出這樣要求的人,女兒肯定不是善類。


我堅決不看NBA


我家類似的情況。我媽有兩個孩子,我姐和我。我姐前些年結婚又離了,我小6歲,五年前也結婚了。我姐離婚帶個男孩,從小我媽帶大的,我姐不需要操心,我呢,三年前有了孩子,我媽精力不夠用的,一心是我外甥,沒心思管我們孩子,我媽嘴上說了,所有房產以後我和我姐平分,錢也給我倆平分,但是呢,我姐也不知道給我媽天天喝什麼迷魂湯(住在一起),我姐是吃喝拉撒都不用花錢,我媽的錢指不定給了我姐多少,即便是這樣,我媽還是一個勁偏向我姐,我姐當初我親戚可憐她,打算給她一套大房子,當時說我有一套小房子本來是要和他平分的,那時候她說不要了,後來那個親戚臨死的時候,我姐又不捨得花錢,又不捨得請假,最後那個親戚臨死房子不給她了,到頭來我爸媽又來跟我要那個房子的一半,這時候這個房子已經寫的我的名字了,我現在住農村,我們這的房子不允許過戶,我就想趕緊把我自己住這個婚房過戶到我名下,那個小樓房已經寫的我的名字了,大不了鬧掰了我留著這兩個,我爸媽的房子以後想給我姐不給我我也不管了,錢要給我姐我也不要了,躲出去,眼不見心不煩了。眼下只能對付過,忍著。父母的確沒有義務給我們帶孩子,但是做事公平一些,對我外甥多上心,我家孩子三歲了她帶過一個晚上麼,我姐能天天給她灌迷魂湯就能給他們養老,人家親戚能給一套大房子,臨死了,我姐在醫院一個勁算計花多少錢,請假不好請,萬一一時半會不死怎麼辦,心有多毒!住了三天,氣的人家不住了,到頭來醫藥費都沒付。


我在北環撒個歡


說個我家真實案例吧。我父親那代人都是50後人,當年爺爺家拆遷後賠了2套房和一筆錢。然後我有5個姑姑。她們很自然的就放棄了,都給了我父親和我叔叔。然後我大姑家拆遷賠了3套房,然後給了她兒子兩套,女兒一套。過了幾年後我五姑家拆遷然後她的子女都平分了。然後又過幾年我舅家拆遷然後女兒就提出多要說一直在家照顧我舅,兒子卻在外地所以要的多。所以說明隨著時間的推移 人們的概念逐漸改變。老一輩人50後60後的女人一般都放棄繼承權,認為兒子繼承天經地義。而70後的人就認為女人也應該有繼承權但要的不多,有就可以?但到了80後就認為男女平等所以平分。到了80尾90後就認為,誰付出的多誰照顧的多就應該繼承的多。


死氣白咧


根據個人的觀念吧,以我個人的觀念,我不重男輕女,都是我的肉,有這200萬,兒子女兒各50萬,自己留著100養老,有這50萬,兒子女兒也有發展資本了,隨他們自己發展。不管怎樣,兒女一視同仁都是自己的,即使女兒出嫁了,也不能看女兒受苦,要是我女兒受苦,我這女婿就完蛋了。


我是白居不易


這個可能不是我這個年紀應該說的。我一兒一女,我是80後,獨生女,在我看來,不管家裡有多少,都是要平分的,我儘可能的在給我的孩子們攢錢,能給他們倆一人一套房,或者說給他們攢夠房子首付,這房子可能不是很大,但是沒有房子是萬萬不可以。我一直的教育都是,哥哥妹妹有東西都要平分,都要分享,我們家沒有那種什麼都要留給男孩的思想和傳統,如果我有200萬,100萬攢著,倆孩子一人50萬


大大的哆來咪


我是女兒,我不希望我爸媽給我。因為我瞭解真正的夫妻生活中,如果我有錢了,會忍不住補貼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女人能力有限又感性,容易被家庭困住,關鍵時刻還是要家裡的兒子去辦事的。我希望他們把錢留給兒子和自己,給個八萬十萬的給我存起來已經夠多了。


憤怒的麵粉君


我覺得二百萬這麼分,老人留一百萬,女兒和兒子各分五十萬,因為兒子和女兒都是你的子女,雖然女兒是嫁出去的,但是現在社會父母假如躺在病床上,作為兒子和女兒要同等付出伺候老人和撫養老人!然後父母留下的一百萬等年老時以防萬一進醫院留著花,當然希望你身體健康把這一百萬留著將來享受晚年生活!只是個人想法!


緣來是你247127493


應該給兒子多分點,我來說說看,一有兒子就有爹也有爺,這就是生活代代傳,也就有中華文明的傳成,男人永遠是社會的主力,二繼史是女兒再好再孝,如果有兒子父母在女兒家養老,就現在的社會情況,名不正,言不順,流言能殺人,退一步說就是兒子再不孝也有社會的公德力平論,說白了人活著就是為了一個臉面,只代表我個人的關點。


曉輝74866190


拆遷補償是按戶口 土地 房屋,如果是土地,女兒是否在孃家留有土地,如果有女兒可以取走自己土地補償款。

戶口房屋補償按照中國傳統的話女兒是沒有理由索要的,房屋補償是老兩口自己的,如何分配由老兩口自己分配。

錢可以買很多東西,親情傷了了就買不回來。

父母伴侶只能陪伴半輩子,而兄弟姐妹是一輩子!


撩閒之人來了


拆遷200萬,兒子和女兒平分,一般家庭中大多數的父母不會這麼做

兒子心裡會爽嗎,如果將來父母生病,花費50萬,是不是女兒應該分擔一半,女兒同意嗎,女婿同意嗎?即便賣車賣房,也是先賣兒子的,不是女兒的吧。如果兒子已婚,那兒媳呢,豈不是雞犬不寧?

女兒一方,女婿肯定會眼饞的,如果是一個好女兒她應該不會要求平分的,應該全憑父母做主,贍養父母是子女必盡的義務,父母有養育之恩,分與不分,不能成為不孝順的理由!

有的人說法律分配,除非不要親情了,否則這是一個最爛的方法,那隻能交給法官了。

還有,如果父母有千萬資產,那分一百萬有何不可,總之都是貧窮惹的禍。父母父母健在,也可以這樣分配,200萬,父母自留100萬,剩下100萬,手心手背都是肉,平分!

結局,平分。兒子150萬,女兒50萬,還有異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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