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學校的公用經費就被幾個行政人員報出差就完事了,這種現象該怎麼去處理?

AB論談


這個問題有兩面性。

現在學校都是校長責任制。校長能盡力搞到外部資源,這是每個學校夢寐以求的事,其他部門努力抓好教學質量就好了,何樂而不為?

如果他手下的人不能各司其職,那校長在在外奔波也無用。與低頭搞事的領導,相比之下,能找到資源的領導更讓人期待。


河沙高子186


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的公用經費,是按學生數來核撥的,最低線是小學生每生500元,中學生每生750元,各地按財政情況進行微調。以此計算,學生數在1000人的學校,小學每年的公用經費是50萬,初中是75萬,如果再加上其它培訓費等,還會增加。如果說這些經費,全部用於學校幾個行政人員的差旅費,不僅不合理,而且也不可能發生。

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誤解,無非是想當然耳。一線教師和醫務工作者一樣,為坐班人員,從年初或者學期開始,就嚴格排了班,基本上沒有出差的機會,一年到頭也報不了一次差旅費。普通的教師也不參與學校管理,因此對於公用經費沒有什麼概念,想當然覺得學校的經費都被管理人員、行政人員花完了,沒有自己什麼事。這完全是不瞭解程序,冤枉別人了。

學校的的公用經費報銷,不僅學校自己要審核,教育主管部門的二級核算單位也要負責審核,財政部門還要把關,審計部門還有專項審計。在嚴格的財經紀委約束下,也許有的人對自己要求不嚴,小處有可能作假,但由幾個人把持財政大權,胡支亂花,基本沒有可能性。

另外,學校公用經費的支出,除了差旅費,還包括水費、電費,校園綠化、管理費,公用設施、桌椅板凳的維修費,辦公費、印刷費,等等,尤其是水電費、辦公費、校園維修費,就佔了極大的一部分,這些費用的支出,每個教師、學生都有參與,相比大家都能認可和估算得來。

其次,中小學校的教師編制,是嚴格根據學生數來核算的,高中按12.5、初中按13.5、小學按19名學生核定一名教師的比例核算教師編制數,每三年一調整。行政人員、後勤管理人員等沒有專門進行編制增核,而學校安保、營養餐、宿舍管理、後勤管理等人員,都需要配備專人管理,學校自聘人員的工資來源,也是出自公用經費。1000 人的學校,僱傭兩個門衛、三個食堂師傅,每人每年工資算4萬元,就是20萬,事實上,這些人根本不夠用,而且工資標準也沒有這麼低。更不要說宿管等其他人員了,總不能全部由教師充任吧。

其實,要消除這種誤解,最好的辦法就是財務公開,將每學期,或者每學年的支出逐項公示,讓大家清楚錢花到哪兒了,不僅能消除大家的誤解,還能讓師生一起監督,避免貪腐問題的發生,防微杜漸。


職言管語


關於學校的公用經費

上級部門對於學校的公用經費,有著嚴格的規定。由我們學校為例,每生每年公用經費為850元,在校學生400多人,一年的公用經費為 將近40萬。

這些錢看起來不少,其實學校跟我們小家一樣花錢的地方很多,日常的運轉費用包括辦公用品,水電費取暖費以及其他允許報銷的費用都要從這筆錢裡出,對於這種人數不是很多的學校,公用經費顯得尤為緊張。

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財政部門,對學校每一年的公用經費使用情況,都會進行專項的審計或者中途有專項的檢查。對學校上報的學生人數中途也會抽查,防止虛報人數冒領經費情況發生。

經費的支出並不是校長一個人說了算,是由校長,主管副校長以及相關財務人員,還有教師代表幾方簽字,符合相關規定的事項,才能予以報銷,否則校長也沒有更大的權力對經費這些使用。

我所在地區對於經費的使用還有另外的規定,1萬元以上的支出報請教育局財務科審核,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必須報請教育局局長辦公會審核通過才能使用。

很多校長看來,看似國家的錢其實掌握在自己手上也不好花,遵守各項財經紀律的規定,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自己必須承擔。

關於出差的相關費用

按照題主所說,學校的辦公經費被幾個行政人員以出差的名義全部報完了,這樣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按照相關的規定,學校的校長、其他的相關行政人員,或者普通教師因公外出必須經過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審核。

包括出差的事由、路線、交通工具的選擇以及來去的時間,住宿標準都有一定的規定,並不是說誰想出差就可以出差,想去幾天就去幾天,沒有那麼任性。

我們換個角度看問題,幾個行政人員將一所學校的辦公經費,全部以出差的形式報銷完,這個學校一年或者一學期正常運轉的費用從哪裡來,還會向教育局申請了,教育局會給嗎?

上去主管部門定期對學校的財務支出情況,會檢查,對一些不符合事項的堅決不予報銷,以及出現嚴重違規的會通報批評,甚至會處理相關責任人。現在沒有哪個校長或者行政人員以出差的名義來打辦公經費的主意,畢竟這是違規甚至違法。

我所在地區要求,學校的校務公開中有三公開政務公開、教務公開,最重要的一項是財務公開。每一學期期末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學校的財務支出情況,對所有教師公開,接受教職工的監督。每位教職工還要填寫相關的監督意見。


匯智坊


幾個領導出差花完所有的公用經費。這樣的事情不可能發生,除非這些領導不怕被處理!

我們學校雖然是不大的教學點,但是,國家按照100人的標準撥付公用經費,一個學生一學年是650元,一年就是65000元,總數不是很多,但是,如果被校長一個人全部用於出差消費,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事。

  1. 領導不可能經常去出差。
  2. 即使偶爾一次的出差,也沒有多遠的距離,根本不要花費幾個錢。
  3. 如果花費太多,太頻繁,根本不能被上級財務管理處批准通過。
  4. 如果頻繁出差,也需要一定的理由。理由站不住腳,也是不行的。
  5. 如果學校領導經常出差,那學校的管理及很多的事務怎麼辦?
  6. 現在的反腐倡廉力度那麼大,可以說是領導幹部的高壓線,還有這樣的人不害怕,不收斂,頂風違紀嗎?不相信。
當然了,也許就有這樣的領導,抱著僥倖心理,在規矩面前不守紀,不收斂,缺乏對紀律規則的敬畏,不能夠持身守正,潔身自好,忘記了初心,忘記了使命。

那麼,學校裡一旦出現了這樣的問題,作為一名教師,又能夠怎麼辦呢?

  1. 果真有真憑實據的話,任何一個教師都有權力阻止其繼續這樣下去。
  2. 可以在沒有其他人的情況下,善意的提醒你們的領導。
  3. 如果領導無動於衷或者挾私報復,那麼,就不要客氣了。這個時候可以到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這不是一件小事情,牽扯到幾個領導,所以,想反映你的問題,一定要保護好自己。最好是想好了再做。

總而言之:

這樣的事情一般不會發生。萬一真有的話,教師為了維護學校的發展,可以舉報他們,但是,一定要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再做這樣的事情。

我感覺即使有,也是極其個別的現象!


中小學教育者


學校公用經費學校領導用,還有招待費,小車費,最多的是給上級領導的紅包費,每期在後勤賬處理數萬元,連教育聯校每期在下面中小學及幼兒園報賬三到五萬(假條據),上級領導下來不是檢查是來拿紅包的,每期有開學檢查期中檢查,期末檢查,教學檢查,安全檢查,衛生檢查,食品檢查等等的檢查,領導考評檢查,希望上上級領導重視,每個單位沒有一本真賬,全部是假賬,有的真賬燒掉了,無從查實,有的地方會計暫時將假賬保存著,但不會長時間保存,只要上面派人來查真賬就就查到真實情況,一般的查賬都是查的做好了的假賬。


用戶3267619638990


我是數學李老師,來說說我的看法。

有的學校的公用經費就被幾個行政人員報出差就完事了,這種現象該怎麼去處理?

身在教育口,我很負責的說,這樣的事情是不會發生的。如果真的有,你去舉報,絕對嚴查到底!

學校的公用經費發放有計劃,使用有記錄,報銷有發票

對於學校的公用經費,絕對不是簡簡單單就能使用的。對於各校的經費,各地教委先會有一個統籌安排,哪些費用是播給學生各種支出的,每個學生的份額是多少,哪些費用是撥給學校外出交流的,哪些是撥給樂團活動的……各種各樣的費用在教委都會有一個大致的規範和計算。

在學校使用經費的過程中,要通過申請,審核,發放等一系列過程,對於金額稍大一些的支出,學校會組織類似“三重一大”這樣的討論會,決定這筆錢能否批覆。各項支出都會有詳細的記錄可查。

對於教師外出學習活動所涉及到的報銷費用,也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報銷的,必須要有消費發票做為依據,同時對於消費的用途,金額都有明確的要求,標準外的費用是根本無法報銷的。而這些發票也是會做好記錄,重要的一些活動發票還要送至教委。

如果真的有像題主這樣的事情發生,只要舉報,必定嚴查!

如果真的有人敢頂風作案,只要一經查實,必定會嚴查到底。近年來對於教育經費籌劃的越來越細緻,每一項經費的去處都有完整的審報流程和詳細記錄。如果有人藉機會去中飽私囊,是很容易被發現的。所以如果題主認定真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就去舉報,肯定會查得出。但如果只是空穴來風,那就完全沒有任何必要了。


數學李老師


這種情況是不會存在的,不過是一些人根本不懂真實情況的胡亂猜疑罷了,雖然這些人可能就是一直在學校工作的教師,但是這並不妨礙其看不到學校真實情況。

首選,學校開門,需要的辦公用品用具,比如粉筆、教師用書、打印耗材及紙張,日常的電費網費等等的這些“柴米油鹽”,都是從學校公用經費裡列支。

這些物品用具都是預訂的,開學時送達。像我們這裡,學校的這些物品訂購,都納入政府採購,根本就不存在報銷什麼的,賬上劃撥就可以了。哪所學校離開這些能開門呢?

如果公用經費被幾個行政人員出差報銷就完事了,那學校不是早就關門大吉了嗎?這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也是永遠都不會發生的故事。

其次,持這種說法的人,根本就不懂公用經費管理規定。公用經費的報銷,是有嚴格的管理規定,報銷是有報銷手續和程序的,有人還以為是隨便寫一張報銷表就拿錢了。

出差要有符合規定的事由,開會的培訓的,要附上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的通知,交通費附有車票,住宿費生活費都有嚴格的標準,超過標準根本就無法報銷。報銷單除了報銷人外,還要證明人審批人簽字。

有這種看法的人,一般都是規模很小的村小學的教師,這也不能全怪他們,這與村小學的現狀和負責人的做法是有一定關係的。村小學沒有賬戶,因為鄉鎮中心小學才是一個法人,村小學支出報銷,由中心小學校長審批,到中心小學財務處報銷。

村小學涉及用錢的人很少,主要就是村小學負責人,也不設財務人員,都是校長主任包辦,普通教師不涉及到報銷事宜,所以也就不懂,以至於產生這種看法。這跟負責人的做法是有很大關係的。

要改變這種看法,村小學校長一定要做到公開透明,村小學發生財務支出的情況很少,把每一筆支出都公開,讓為數不多的教師都知道內情。同時,要加強部門監管,嚴格財務紀律。不要讓這點經費,影響到內部的團結,影響到學校形象,影響到教師形象。


當代師說


有流程,錢不是隨便就能支出,像我們這裡,現在搞個校運會都需要大大幾千,需要寫策劃~方案~預算~申請~審核報表~購物稅務發票~過審~報賬,錢都不經過自己,直接就是對公出入賬,由學校直接對接商家,我剛做的時候也被好多人說,搞這個活動,我油水能賺翻,其實只有我們自己做的和上面的清楚,自己除了能報銷車費,別的什麼的得不到。此外,報銷也有額,就是一天60塊,基本購物需要的時間也就一天。我們自己開車過去對接,來回幾趟這60塊根本就不夠油費支出,有些事吃力不討好,做了,有人怨有人眼紅,看個人心態吧,自己沒做,沒貪,對得起自己!


陪你笑一天


這是不瞭解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制度的人猜疑。公用經費報賬管理機制流程:在需要購物的時候,有關科室負責人提出購物申請-由校委會成員討論同意-寫出會議記錄-列出購物清單-學校審核小組審核通過-交校長審批簽字同意-總務處採購-入庫單-入庫臺賬-出庫單物品流向哪裡。大綜物品要向局領導寫出書面申請,數量,單價,預算等。報賬時,票據需有經辦人2人簽字-理財小組3人審核簽字-校長審批簽字-局支付中心分管會計審核簽字-支付中心主任審核簽字-紀財股長簽字-主管局長審核簽字-支付中心出納報賬開具銀行轉匯單。不是隨便報賬的。誰辦理誰負責。


城邊看風景


能夠有權利使用公用經費的,至少也是中心校一級的領導了。雖然說,中心校領導在經費使用過程中多少會有點貓膩,但是題主所說的這種報銷點差旅費就把公用經費折騰光的情況,明顯是想當然,對公用經費使用不了解的外行話!


學校公用經費怎麼來?有什麼撥付標準?

義務教育階段的公立中小學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校的經費都來自於財政的撥款,這便是學校公用經費的來源。財政按照什麼標準給學校撥付公用經費呢?小學每個學生500元,中學每個學生750元,按照學校辦理學籍的人進行撥付到中心校,由中心校統一進行調配使用。如果中心校(小學)有2000學生,那麼一年會有一百萬公用經費。


除了以上的公用經費,中心校也會有點其他的收入,比如保險公司的贊助費,請長假老師的工資,學前班的學費收入(學前班不屬於義務教育)等,算下來,一個兩千人左右的中心校一年一百幾十萬的經費還是有的。

村級小學是沒有經費使用的權力的,只能由中心校根據需求進行調配,當然,那就是保證運行而已,一個學期一個村小撥付三四千塊作為水電辦公用品開支而已,經濟大權抓在中心校領導手裡。

行政幹部差旅費就報銷了學校的公用經費,可能嗎?可行嗎?

行政幹部的差旅費當然也在公用經費中開支,但差旅保銷也是有標準的,從交通費到食宿費,都有嚴格標準。而且,學校公用經費雖然是學校可使用的,但是每一筆開支都要經過區裡專門設立的“核算中心”審批,不是想怎麼花就能怎麼花的。“核算中心”不簽字,錢花不出去,只能躺在賬面上,而核算中心審批比較嚴格,不合規範的開支一般來說是批不了的。


當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排除某些領導通過一些看似正當的途徑套取一些不合標準的開支,但畢竟也只是偶爾為之,打打擦邊球而已。

況且,一個學校有的開支是必不可少的,水電費,寬帶費,培訓費,維修費,差旅費………在這些開支裡面,有一點水分,有一點與虛誇浮報,有些貓膩是必然的,但是所謂行政幹部借差旅費的由頭把學校經費搞光了不過是想當然罷了,不可能,也行不通。

發現校領導經費使用不規範,有違紀行為怎麼辦?

老師是很關心學校經費使用的,因為學校的錢不是領導的錢,每個老師當然有權利瞭解經費使用情況,支出是否合理。一般來說,每年每個學校都會公開財務收支情況,雖然那串數字有若天書,一般老師還真看不明白。

如果確實發現經費使用有不合理,有違規甚至違紀,可以先跟領導溝通,提出意見和建議。如果不能奏效,也可以向核算中心,教育主管部門舉報。


總結語:公用經費是用於保障學校正常運行,改善辦學條件的。正常的差旅報銷當然可以在公用經費支出,但是題主所說的借差旅之名,把學校公用經費套光了,只怕言過其實,不可能也不可行。差旅報銷中貓膩可能會有,也不可避免,但是不過小打小鬧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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