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生前存放在他人銀行卡里的婚內財產愛人、子女能拿回來嗎?

宜生


這個題目有問題,有凝問,存在銀行卡里應是金錢(財),而財產裡面包括房產,汽車,和公司集團等等實產權,但後者在銀行存不進去的,只能抵壓,若是抵壓,那麼你反欠銀行的錢?


周人發91113891


愛人子女能否將配偶生前存放他人銀行卡的夫妻共同錢拿回來,我在此做如下四點分析做為回答:

一、能夠證明他人銀行卡的錢是去世者存的。證明條件2個:(1)有證明逝者向此銀行賬戶存款相關證據;(2)銀行卡所有人直接承認是逝者藉此卡存的錢。

二、證明這筆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1)存款日期是在婚內,(2)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這錢是逝者為其他人代存。

三、如果銀行卡就在逝者愛人手中,並也掌握密碼,事情相應要簡單些,可以自己先直接取出,或銀行卡戶主幫助取出。

四、包括銀行卡戶主是否有其他的遺產第一法定順序繼承人,這是愛人子女能否全部得到這筆“共同財產”的影響條件。


泰山木32140178


您好!只要有證據證明您配偶生前將財產存放在他人銀行卡內,並且存放的性質為“暫存”、或“借款”,其愛人、子女或其他繼承人就可以拿回來。

第一,只有在證實“存在他人銀行卡中的財產是債務”的情況下,才能被繼承

繼承法規定:債權債務是可以繼承的。

您的配偶生前將財產存放在他人的銀行卡內,從登記角度來說,這筆財產是屬於他人的財產。

想要拿回來的關鍵,是證明您配偶生前是將這筆錢“暫存”在他人銀行卡內,而非“贈與”;證明您配偶和他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也就是說“對方是欠您配偶錢的”。

證據種類包括借條、借款合同等。

第二,誰有權利可以要回來?

繼承法規定,繼承人在繼承財產的同時,也必須繼承債權債務關係。

所以誰有權利繼承您配偶的財產,誰就有權利要回存放在他人銀行卡內的存款。

  • 在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為在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

  • 如果留下遺囑,則繼承人為遺囑指定的財產收益人。

第三,這筆錢要回來後應該如何分割?

假設有確切的證據證明,這筆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您用有其中的50%,剩餘的50%由您配偶擁有,並在其身後,轉化為遺產,被法定繼承人平分(沒有遺囑)/由遺囑指定的收益人按比例繼承(有遺囑)。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證據!證據!證據!怎麼能證明存在別人卡里的錢,是你已去世愛人的?這很重要!斯人已矣,必須用證據說話!固定證據,而後找持卡人談談,如不妥可訴之法律,由人民法院裁決!以上所述所為,還須依靠強大的證據支撐,方能贏得法律的支持與保護!弱者心態,情理約定,要不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多少強烈的訴求,必須有相關強大證據支撐,方能如願!這個,必須要懂!





梁哥148793673


只要證據確鑿,肯定可以要回來,不過我有一事不明白,為什麼自已的錢會存在別人的卡上?


老不懂事的


自家錢存別人銀行卡?這有婚內轉移財產的嫌疑,估計拿回來的可能很小,因為你沒有證據,除非對方承認或者你愛人臨終良心發現告訴你了。人算不如天算,都好好安心過日子,非分之想,必然得到非常報應。


音樂之聲possiblle


拿回來的可能性好小,除非卡主良心發現。生前防你們跟防賊似的,根本不可能有證據證明,錢存在別人那裡。法律面前是講證據的,希望好緲芒。


紅羽


很難證明他人銀行卡里的錢是你的,除非你們有合同,要不這個也太難認定了。就算是借貸關係,也是要有借條的。


楊楊灑灑


可以,不過,配偶、子女等繼承人需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一情況才行(當然對方承認另當別論),與對方先協商解決之,協商不成的話,只能收集相關證據材料,起訴到法院由人民法院判處。



銀川律師謝明錄


活著的時候都不放在自己家裡,死了能回到你自己家裡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