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党组研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浙江高院党组研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3日上午,节后返岗第一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听取了前一阶段省高院贯彻落实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一段时间以来,浙江高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及时对全省法院提出指导性意见,各级法院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为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一个十分关键的阶段,全省法院更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最大的决心、最严的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要认真学习,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省法院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来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地见效。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传播正能量,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二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机关防控和干警防护工作。当前是返岗返工返学的高峰节点,做好疫情防控特别是自身防护是当务之急,要通过摸清底数、合理安排、科学调度,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部门、落实到每一个人。要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类分批做好返岗工作安排。凡是存在疫情风险可能的人员,一律居家办公。没有明确或者紧急工作任务的同志,也可以居家办公。居家办公不是放假,务必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外出。要加强法院机关安全防护,对电梯、食堂等人流密集区域实施每日消毒通风、登记检查,特别食堂是最大薄弱环节和隐患,要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而又实的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要坚持科学安排,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用心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科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依托微法院等科技手段,能居家办公的,尽可能居家办公。不管是到岗办公还是居家办公,都不能耽误工作,不能降低办公办案的质量和标准。要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处理疫情期间的相关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宣传疫情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宣传典型案例,提升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重大政治责任。各级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分管领导要坚持“一岗双责”,与分管部门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各部门要落实“各负其责”,要把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干警,做到重细节、防疏漏。对于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带头响应、遵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去。


浙江高院党组研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召开全省中院院长视频会议

当天下午,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还通过视频系统召开全省中院院长会议,对下一步全省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进行部署,并亲自到机关食堂、值班岗亭等重点区域检查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浙江高院党组研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浙江高院党组研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李占国院长带队检查高院机关和食堂防控疫情情况

此前,浙江高院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全省法院实际,先后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警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知(明传)》等文件,指导全省法院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要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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