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張明楷教授的學術觀點?


我是不想寫的,因為我這個人比較懶,通過文字來表達自己的觀點我感覺挺累的。提到張明楷教授我覺得我還是應該寫一點的,因為我是張明楷教授的崇拜者,是正宗的張明楷教授的‘粉絲’。對於張明楷教授的學術觀點說實話我是不敢評論的,因為張教授所寫的刑法教課書和張教授有關刑法對法益保護方面的論著我沒有讀過,我覺得沒有讀過張教授的刑法法益論,是無法對張教授的學術思想作評論的。現在我就大膽的寫一點吧!張教授是中國最好的刑法教授之一,其學術思想可以歸入刑法學中的結果無價值學派,甚至我個人為張教授是中刑法學界結果無價值的開創者。張教授自己可能是反對中國刑法學界有學派劃分的,因為張教授認為我國在刑法研究方面現階段還不具有形成學派的條件。我讀過張教授一些刑法教義學上的文章,給我留下印象比較深的是那篇關於破壞環境罪的論文,張教授在解釋刑法上始終堅持罪刑法定與罪刑相一致原則,以刑法保護的法益為出發點,對刑法的條文作出解釋,這種解釋方法讓人有一種醍醐灌頂之感,只有當我們弄清了某一刑法條文是要保護什麼時,我們才有可能使某一罪名的構成要件清晰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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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開始學習的是高銘暄趙秉志的傳統刑法理論,做公訴人時最大的困擾是遇到疑難案件時,遍翻高趙著作卻一無所獲,與同事討論案件時往往是憑下意識的感覺爭吵得一塌糊塗,到處翻檢刑法著作尋找可能支持自己主張的片言隻語。那時我就已經對高趙刑法理論產生了嚴重的懷疑,總感覺他們的理論體系是有問題的,解決不了實際問題。2007年左右我開始接觸到張明楷的《刑法學》,不讀則已,一讀之下竟然發現了一個刑法新世界,才發現原來刑法問題可以有另一種邏輯體系的思考,而這種思考比起高趙刑法理論,似乎對案件的辦理更具有指導意義。我立即買下了2000年以後張明楷出版的所有刑法著作(2000年之前的買不到),之後張明楷每出版一本書我就買下一本書。在閱讀張明楷的系列著作和部分論文後,雖然我並不贊同張明楷所有的主張與觀點,但我的刑法理念與思維邏輯被徹底重塑,諸如結果無價值論與行為無價值論、法益獨立於構成要件並決定構成要件要素、從客觀到主觀判斷構成要件、階層化而不是平面化的判斷構成要件、構成要件的定型性、共犯從屬性等等,都開始在我的腦袋中紮根。我再辦理疑難案件時,如果遇到理論上的爭議我不會再像以前一樣是個無頭蒼蠅,而是有了自己觀察問題的視角與切入點,面對他人的不同觀點包括那些刑法學者在著作中的主張也能理性分析對方觀點的立場與問題。至於辦案的參考書籍,現在我基本上都是翻閱張明楷、陳興良、周光權等教授的著作,高趙的理論著作基本是束之高閣,不予理睬。現在辦案時有時會遇到律師提交的高趙署名的專家論證意見書,我也是不屑一顧,懶得翻閱,不是我看不上,而是我過去的經歷告訴我,他們的理論乾貨太少了。所以我的觀點是,這個時代的法律人,如果你的腦袋裡只有高銘暄趙秉志的傳統刑法理論,那你對刑法的瞭解一定是一團漿糊,如果想學好刑法,張明楷教授絕對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坎,面對層出不窮的新問題新案件,你可以無視、不讀高銘暄趙秉志的著作,但張明楷的著作是必讀書籍。我同時也想提醒,張明楷教授有些觀點與主張在實務中是不合時宜的,所以還要讀一讀陳興良、周光權的著作。總體而言,在刑法理念與思維邏輯的塑造這方面,張明楷教授的著作是最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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